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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成果] 两人冒充民政人员探望男婴乘机抱走拐卖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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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3-2-5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制网讯 记者郭宏鹏 黄辉 通讯员胜泽华 冒充民政局工作人员,以上户口和办理低保为由,探望男婴并趁机抱走拐卖。近日,近日,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仲某有期徒刑10年;被告人熊某有期徒刑5年,各并处罚金5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2年7月,仲某、熊某来到宜丰县城,并谎称是县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以替小孩上户口、帮忙办低保为由,前往某残疾智障妇女(无名氏)家探望其刚刚生下的一名男婴。7月13日,仲某、熊某经事先商定,再次来到该男婴家中,乘无人之机,将男婴偷偷抱走,由仲某带着男婴连夜乘车赶到江苏省扬中市交给严某抚养。事后,仲某以付收养费为名向严某索取3万元,分给熊某8000元。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ex/content/2013-02/05/content_4180844.htm?node=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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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bei 发表于 2013-2-8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拐卖婴儿人贩子冒充民政人员作案
本报讯 记者郭宏鹏黄辉通讯员胜泽华冒充民政局工作人员,以上户口和办理低保为由,探望男婴并趁机抱走拐卖。近日,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仲某有期徒刑10年,被告人熊某有期徒刑5年,并各处罚金5000元。

2012年7月,仲某、熊某谎称是县民政局工作人员,以替小孩上户口、帮忙办低保为由,前往某残疾智障妇女(无名氏)家探望其刚生下的一名男婴。7月13日,两人再次来到该男婴家中,将男婴偷偷抱走交给严某抚养。仲某以收养费为名向严某索取3万元,分给熊某8000元。
http://finance.ifeng.com/roll/20130208/76610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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