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楼主: 杏花村夫

被拐百子图(更新中。。。。)

 火... [复制链接]
匿名  发表于 2009-9-6 19:50
可怜的孩子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为了保证您发布的信息能够及时的得到回复及关注
建议您登陆后进行发帖操作.请点击这里
登陆注册
匿名  发表于 2009-9-6 23:40
QUOTE:
以下是引用客人(117.28.*.*)在2009-4-17 20:27:04的发言:
顶 苍天不死 当自立 我朝不帮我们立 我们自己立 愿这群孩子在他乡可以过得好日子 并早点找到回家的路 强烈要求政府对拐卖孩子者杀无赫!直接死刑!!!!!!

回复

使用道具

匿名  发表于 2009-9-7 08:00
记得在南京读书时,常常看到抱着孩子乞讨的乞丐。
南京国展中心对面常有一50岁左右的妇女,抱着一两岁左右的小男孩。
南京湖南路附近常有买花的小姑娘,我看到她很多次,瘦瘦的7,8岁的样子。
现在想想,有可能是被拐卖的小孩。
回复

使用道具

匿名  发表于 2009-9-7 09:07
苍天有眼,让所有的拐卖儿童的人都绳之于法,让所有孩子都能回家
回复

使用道具

匿名  发表于 2009-9-7 09:55
对人贩子应该千刀万剐!他使多少家庭倾家荡产!
回复

使用道具

匿名  发表于 2009-9-7 10:31
抓住一个,枪毙一个
回复

使用道具

匿名  发表于 2009-9-7 12:48
拐卖孩子者、不是人类!
回复

使用道具

吾是布丁 发表于 2009-9-7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拐卖孩子和杀人有什么区别吗?建议政府立法,对拐卖儿童的人贩子予以判处死刑!

我现在也加入了宝贝回家志愿者行列。大家共同努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十郎 发表于 2009-9-7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祝福孩子!大城市里经常看到孩子们的身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9-9-7 22:45
一定要抓住浙西丧尽天良的人贩子,直接死刑,人人得而诛之!!!!他妈的,他们也有儿女,竟这么狠心!他们也是为人父母,竟不知道心痛!人贩子垃圾!!!!!我们都要提高警惕,不要给人贩子立足之地!太气人了,这么多可爱的花季少年,唉!!!!!!!!!!!!!!!!!!!!!!!
回复

使用道具

匿名  发表于 2009-9-8 11:10
拐卖孩子的人不知道是不是没有人心
回复

使用道具

匿名  发表于 2009-9-9 00:07
能不能公布一下这些寻找这些孩子的近况,有没有被找到的。
回复

使用道具

匿名  发表于 2009-9-9 01:07
怎样了解这些孩子找到没有,或者寻找的近况呢
回复

使用道具

匿名  发表于 2009-9-9 02:48
我初次接触到“宝贝回家”,是有人在学校的qq群里发了一张寻人启事的图片,看完之后首先想到这是不是骗人的,因为网上有好多要求人们转发qq群的东西,要么是骗点击率的,要么是广告,大多是骗人的。而且有些广告网站还有病毒,害得人们不轻。所以大多数人看到“请转发...”或者“转几个群,怎么怎么样”的话之后会直接关掉。说实话我第一次在群里看到“被拐百子图”,就以为是病毒直接关掉了。不久之后又看到相同的图片之后,我还是抱着揭露真相的态度才上网点击图片中的网站地址的,并且是在做好了防电脑病毒的所有准备之后。在浏览了宝贝回家寻子网,并且多方查证之后才发现,这个图片确实是在帮人的,不是骗人的。所以我有几个建议:第一,宝贝回家寻子网首先应该想方设法加大宣传力度,起码让学校的学生都知道有这么一个网站或者说组织在进行这样的善举。第二,寻子信息的发布应该更加科学,首先要提高信息本身的可信度。确保寻子信息是真实可信的,并且使人们清楚地知道这一点。其次要保证信息的实效性。比如在网站醒目位置公布哪些孩子已经找到,哪些孩子还未找到,让人一目了然。这样我们在转发诸如“被拐百子图”时,会有更多的主动性和责任感,转发的成功率也会更高。
回复

使用道具

千千飞羽 发表于 2009-9-9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严厉打击人贩子,积极宣传宝贝回家。孩子大了,见到网站的照片,有可能会找到回家的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杏花村夫 发表于 2009-9-9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客人(125.73.*.*)在2009-9-9 0:07:25的发言:
能不能公布一下这些寻找这些孩子的近况,有没有被找到的。

好建议。已经在贴顶公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9-9-9 22:36
国家现在就是不关心民生,看看这些可怜的孩子和家庭,应该抓到人贩子就千刀万剐然后枪毙,让他们死一万次。
回复

使用道具

匿名  发表于 2009-9-10 14:04
村夫,你好,我儿子叫冉铭德于09.02.14日丢失,请求你也帮忙把照片做成 被拐百子图行吗
回复

使用道具

zjl 发表于 2009-9-10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十郎 发表于 2009-9-11 01:56 | 显示全部楼层

部份转于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b51dc10100enbj.html

以后会陆续转

祝愿孩子早日回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9-9-12 00:50
希望孩子们都平安,早日回到父母的怀抱,尽自己的能力帮助他们
回复

使用道具

匿名  发表于 2009-9-12 13:21
太气愤了,太伤心了,可怜的孩子们,可怜的父母们,拐卖儿童的人犯子应该枪毙!!
回复

使用道具

匿名  发表于 2009-9-13 01:43
作为一个有孩子的父亲,每次看到这些图片就忍不住流泪!多希望世界没有分离,多希望我们的孩子都平安健康!!!
回复

使用道具

匿名  发表于 2009-9-13 23:54
007号张恩泽的口音象湖北咸宁的,可与咸宁公安局联系。
回复

使用道具

大海的一滴水 发表于 2009-9-14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相片已复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09-9-14 10:39
伤害幼小纯洁的心灵,是最最丑恶的、是最没有人性的,不枪毙不足以解恨,不刀刮不足以平人心!!!!
回复

使用道具

匿名  发表于 2009-9-14 21:16
回复

使用道具

匿名  发表于 2009-9-14 21:23
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回复

使用道具

匿名  发表于 2009-9-14 21:58
拐卖孩子的应该做电椅!!!
回复

使用道具

十郎 发表于 2009-9-15 0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哪里?街上不应有乞讨儿童!

家长加油!孩子加油!志愿者加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 ( 吉ICP备08101543号 )

GMT+8, 2024-11-23 00:04 , Processed in 0.044100 second(s), 5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