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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合法手续收养孩子 派出所不给上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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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天使 发表于 2009-4-11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9-04-11 01:22   来源: 大江网-信息日报 【字体:大 中 小】 【进入论坛】    本报南昌讯首席记者王剑华报道:10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即日起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行动中,要求严把妇女和儿童的入户登记关,派出所及户政管理部门对没有合法手续的领养、收养儿童,一律不予入户。
  此外,公安机关将加大对出租车、火车等交通工具,以及火车站、汽车站和小旅店等重点场所的查控力度,打击处理组织操纵未成年人、聋哑残疾人进行违法犯罪的团伙,解救被控制进行违法犯罪、卖艺表演的儿童和聋哑残疾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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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4-11 19:00
真好,希望能长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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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赐善良 发表于 2009-4-11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能长久战!!!给破碎的家庭团圆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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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的海洋 发表于 2009-5-7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没有合法手续的领养、收养儿童,一律不予入户。

 

还必须被强制验DNA。警方要主动全面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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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ling 发表于 2009-11-28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有钱就没有什么上不了的,我一个工友不是抱了一个孩子回老家花了钱上了户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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