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子为偿还"彩礼钱"拐骗聋哑妇女未果将其遗弃被批捕 正义网张家口6月24日电(通讯员 迟轩)为偿还“彩礼钱”,河北怀安县人兰某(女),赤城县雕鄂镇人赵某(女)合谋将赵某同村一聋哑妇女拐骗至临县,出卖未果后,因担心其家人报案事情败露,遂将被害人遗弃在千里之外陕西省境内的一个偏僻山村里,致被害人至今失踪,生死未卜。5月20日,赤城县检察院以拐卖妇女罪对犯罪嫌疑人兰某、赵某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兰某,女,50岁,涿鹿县张家堡镇人。赵某,女,34岁,赤城县雕鄂镇人。2012年初,赵某给兰某介绍了一个对象纪某,兰某收了对方5000元彩礼钱,2012年5月份,兰某不想和纪某在一起生活,但是纪某向其索要当初的5000元彩礼钱。兰某没有能力偿还,便跟赵某商量该怎么办,赵某提议将她们村的一个“半哑巴”张某卖了,卖来的钱二人平分,兰某当下同意,二人开始寻找时机将张某拐走。2012年11月下旬的一天,被害人张某到赵某家串门,赵某意识到机会来了,对张某说要给她找个好对象,天天好吃好喝享福,将张某骗出来,兰某在村口接应。二人打车将张某带到怀来县西八里经堂房村,欲以“介绍对象”为名卖给一孤寡老汉,但是对方嫌张某是聋哑人,没答应。兰某要将张某送回家,遭到赵某反对,怕其家人报案事情败露,就让兰某将张某送走,送的越远越好。三天后,兰某打车将张某遗弃在陕西省境内的一个偏僻山村后离去,张某至今失踪,生死未卜。2013年4月13日,公安机关将兰某、赵某抓获。 赤城县检察院办案人员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兰某和赵某以出卖为目的,以介绍对象之名拐骗聋哑人张某,出卖未果后,将其遗弃,致其失踪,涉嫌拐卖妇女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88条之规定,遂以拐卖妇女罪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