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17 00:00:00 来源:平顶山晚报
本报讯(记者王春霞)刘某看到路边一个女童在哭泣,他将女童抱走,随后向其家人索要钱财。4月12日,他拿到2万元现金后,很快被警方抓获。
4月8日下午6时许,新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接到杨某报案称,他1岁零9个月大的女儿在平郏路口北150米龙源停车场门口失踪,当时有人看到他女儿被一名骑着黑色摩托车的男子抱走。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韩军辉带领民警立即展开侦破。专案组先后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及在公共场所张贴寻人启事等方式寻找失踪女童的下落,同时展开相关调查工作。
4月12日早上6时许,女童的家人接到一名男子的电话,称孩子在他手上,让杨家人不要报警,3天之内打电话联系。当日上午11时30分许,杨家第二次接到该男子的电话,男子要求杨家准备1万元现金。下午1时30分许,该男子再次打电话让杨家准备2万元现金,并要求女童的父亲杨某单独前往平郏路口附近接孩子。得到这一线索后,专案组民警立即在平郏路口附近架网布控。下午6时30分,一形迹可疑的男子进入民警视线。杨某把准备好的2万元现金交给该男子,领回了孩子。该男子乘出租车离去,民警追上去将该男子抓获。
经审讯,该男子姓刘,42岁,家在市区。据刘某供述,4月8日下午3时许,他骑摩托车行至平郏路口北150米龙源停车场门口时,看到一个女童独自一人在路边哭,遂起歹意,将女童抱走。回家后,他告诉妻子女童是路上捡来的,妻子不信,以为是他朋友家的孩子,还给孩子买了衣服。女童在他家待了两天后,他将女童送到洛阳的弟弟家中。从洛阳返回时,他看到了寻人启事,随即记下电话号码,打电话索要钱财。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