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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莲花县首例拐骗儿童案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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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月亮 发表于 2009-4-24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期:2009-4-24 9:00:15       编辑:梁翼     来源:中国萍乡网-赣西都市   浏览次数: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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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谢志文 记者李珊报道 4月2日,失踪近半年的东东(化名)回到了父母的身边,至此,莲花县首例拐骗儿童案成功告破,涉嫌拐骗儿童的犯罪嫌疑人朱某被抓获归案。
  去年10月29日上午10时许,在莲花县城经营某宾馆的刘某夫妇来到刑警大队报案称:其仅七个月大的儿子东东于当天上午8时被一名外地妇女从宾馆抱走,现下落不明,怀疑被人拐骗。
  拐骗儿童在莲花县公安分局成立近七年来尚属首例。接到报案后,刑警大队立即组织民警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搜查、调查,并通知各派出所设卡堵截。经详细调查,因被害人未及时报案,犯罪嫌疑人早已在报案之前乘出租车离开了莲花,到萍乡市人民医院附近下了出租车,去向不明,侦查线索至此中断,犯罪嫌疑人将男孩拐骗到哪里呢?办案民警经过四个多月的艰难侦查,仍未查找出犯罪嫌疑人的下落,案情一时没有进展。
  功夫不负有心人。办案民警通过锲而不舍的细心侦查,于4月2日晚上获得准确信息:犯罪嫌疑人抱着被拐骗男婴在南岭乡桃树山的一户人家出现。民警随即秘密前往南岭乡桃树山准备实施抓捕,而赶到桃树山时,不料民警扑个空,嫌疑人刚刚将小孩抱离桃树山。
  考虑到嫌疑人在短时间难以离开莲花县,莲花县公安分局遂向各派出所通报情况,要求各派出所设卡堵截,并组织刑警大队往萍乡方向追捕。当民警追到坊楼时,发现一中年女性在坊楼农业银行前面的小卖部门前打电话,与受害人描述的嫌疑人特征相似,一举将其抓获。经突审,该中年女子对其拐骗儿童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供述出藏匿被拐骗男婴地点。随后,刑警大队民警成功解救了被拐骗长达近六个月的婴儿乐乐。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朱某(女,31岁,离异,湖南省永顺县人)于2007年与在南岭乡桃树山煤矿务工的萍乡籍已婚男子龙某相识后以夫妻关系一起生活。龙某因自己妻子没有生育男孩,想要朱某为其生一男孩,已做了绝育手术的朱某为这事很是苦恼。为了取悦龙某,继续维持情人关系,朱某于是假装怀孕,七个多月后,朱怕假怀孕假象败露,便提出回娘家休息几天。一个星期后,朱某回到南岭桃树山煤矿,龙某见朱某隆起的肚子已扁平,遂追问小孩的下落,朱某谎称流产了,但龙某坚信朱某已将小孩生下,藏在其娘家不肯给他,盼子心切的龙某天天追问此事,朱某怕谎言被揭穿后,龙会将其赶走,为了能留在龙某的身边,朱某又心生一计:她想起曾入住的莲花县某宾馆老板有一男婴,如能将其抱来,可充当与龙某的儿子。
  2008年10月28日,朱某对龙某谎称说要回娘家将生下的男孩抱回给他,当天下午,她入住刘某的宾馆,借故抱婴儿到楼下玩,欲趁机将这名男婴拐骗,但走了不远就被邻居发现,拐骗未遂。翌日上午9时许,朱某再次趁老板娘打扫房间卫生之机,主动提出帮忙照看小孩,征得老板娘同意后,朱某抱着男婴悄悄来到楼下,在宾馆门前拦了一辆的士。为了掩人耳目,在城厢小学附近,朱某更换了一辆的士,直接来到萍乡市人民医院附近,后又折回至芦溪,将男婴寄放在龙某的妹妹家,对其妹妹说这小男孩是她和龙某的儿子,并打电话叫龙某过去看他的“儿子”,盼子心切的龙某见到“儿子”后喜出望外,哪曾想这是朱某拐骗来的。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犯罪嫌疑人朱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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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的河流 发表于 2009-4-24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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