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罗煜明 通讯员赖小东 4年前年仅15岁的广西少女陈某娇被时年22岁的四川籍男子左某从汕头诱骗至惠东,并以3000元价格被带至佛山卖给一名同乡做老婆。今年6月以来,惠东警方转辗惠州、汕头、顺德和四川等地,行程过千里,于上周三在四川古蔺县双沙镇将已为人母的陈某娇解救出来。 警方出击抓获人贩
今年6月12日11时49分,惠东警方接到报案人陈某礼(男,41岁,广西壮族自治区钟山县钟山镇人)称,其女儿陈某娇(女,1994年8月生),于2009年8月21日在汕头市潮阳区陈店镇被一名四川籍男子左某才拐走,现左某才正在惠东县一家洗车店打工。 惠东警方接报后,第一时间出警将左某才(男,别名:左照勇,1987年4月生,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马蹄乡石田村人)抓获。经审讯,左某才起初交代他与陈某娇是属谈恋爱关系,后来他把陈某娇带回四川老家,自己一人又回广东打工,一年后陈某娇从老家逃跑,现不知身处何处;后来又交代他俩从潮阳来到惠东后,因吵架陈某娇跑到西枝江跳河自杀。 少女4年前以3000元被卖 经惠东警方多方调查取证,发现左某才两次交代情况都不属实。今年6月28日,惠东警方再次对其审讯,左某才才交代整个过程。据左某才交代,他将陈某娇从潮阳骗走后,两人先后到过惠州市、惠东县两地从事洗车工作。后左某才通过电话联系其堂兄白某福(男,1979年12月生,四川省叙永县震东乡人),以玩耍为由将陈某娇带到白某福所在的顺德,并向其堂兄透露不想要这个女朋友,想卖给他人。 白某福将左某才准备贩卖少女之事告知工友何某均(男,1983年7月生,四川省古蔺县双沙镇星光村人)。何某均听后提出将陈某娇卖给他叔叔何某善(男,1973年7月生)做老婆。当时何某善也在顺德区当搬运工。2009年10月,经左某才、何某均、何某善等人商定,左某才最终同意以3000元将陈某娇卖给了何某善做老婆,并交付1500元,约定一年后陈某娇如若没逃走,再付余下的1500元。2010年4月,阿娇被何某善带往四川老家。 民警千里追踪解救 获悉重要线索后,专案组民警于本月14日前往四川泸州,在双沙镇抓获嫌疑人白某福。经其供述,他和左某才以3000元的价格将阿娇卖给了双沙镇某山村的何某善当老婆,他从中获利1500元。 民警在白某福指引下,在该镇山村成功找到已为人母的阿娇,7月17日,惠东警方将陈某娇从何某善家中解救出来并带回惠东交给其父陈某礼,犯罪嫌疑人左某才、白某福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当事人说] “毕竟他是小孩的父亲,而且我也爱他” 陈某娇称,她被何某善带回老家的那个晚上,何某善霸王硬上弓强行与她发生关系。事后尽管阿娇又哭又闹,何某善也不生气,相反对她极好。阿娇说,相处久了渐渐也了解到何某善为人老实,是一个不错的男人,也就慢慢接受了他。 去年7月,陈某娇怀胎十月生下一名男婴。阿娇说,现在既然木已成舟,她也只好在山村住了下来,她目前在四川农村的生活早上出去玉米地干活,下午在家带小孩,并不觉得辛苦,未来她打算还是跟老公何某善一起过,她说毕竟他是小孩的父亲,而且她也爱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