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武汉7月26日电 (曹旭峰 姜帆)记者26日从湖北省民政厅获悉,湖北省民政厅和湖北省慈善总会日前已联合下文,对2013年度处于公告期内未办理入院手续的病残弃婴(儿童)采取“应救尽救”的工作机制,从源头杜绝病残弃婴(儿童)非正常死亡。 据介绍,近年来湖北儿童福利机构收留弃婴(儿童)病残比例一直居高不下,很多重残、重病的弃婴(儿童),经由公安部门送到福利机构时已经奄奄一息,必须及时进行抢救性治疗。每年经由公安机关移送至各类城乡福利机构、处在公告期内尚未办理入院手续的病残弃婴(儿童)高达700多名。 而从病残弃婴(儿童)身份确定到纳入医疗保险保障需要6个月,在此期间救治保障经费难以落实,使儿童福利机构无力承担高额救助费用,病残弃婴(儿童)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得不到有效保障。
湖北省民政厅和湖北省慈善总会联合推出处于公告期内未办理入院手续的病残弃婴(儿童)“应救尽救”的工作机制,设立抢救性治疗慈善救助基金资助项目,按照每个病种最高2万元人民币的标准予以资助,从源头杜绝病残弃婴(儿童)非正常死亡。(完) 标签:弃婴 病残 湖北省 民政厅 得不到
(原标题:湖北“应救尽救”机制杜绝病残弃婴非正常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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