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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探讨] 凤凰视频《全民相对论》第82期:孩子之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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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3-7-30 07: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内容提示:2013年6月21日,南京两名年纪4岁以下的女童被发现饿死在家中。事发时,两名孩子的父亲因涉毒正在服刑,她们的母亲也有吸毒史,并且已经失踪多日。就在此事发生后不久,网络上曝光了一组小女孩赤身躺在南京马路边抽烟乞讨的照片,她的父亲就在身旁。而与此同时,短短的两天时间里,全国又发生了3起因监护人照顾不周,年纪在7岁以下的幼童不幸坠楼身亡的事件。
这一系列悲剧引起了人们对监护人制度的反思,父母作为孩子监护人应该负有哪些职责?失职父母的监护资格如何撤销?撤销后又该怎么办?导致孩子安全问题频频发生,监护人和社会到底应该谁来负责任?
今天我们请到50位观众来到录制现场,红色座位代表孩子的安全应该是监护人的问题;蓝色座位代表孩子的安全应该是社会的问题;白色座位代表中立。他们将用脚投票做出选择。本期《全民相对论》,全民热议“孩子之殇”。
本期嘉宾有:王振耀,原民政部慈善促进司司长;皮艺军,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张文娟,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张荆,北京工业大学人文社会学院教授;黄溢智,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律师。
凤凰视频原创《全民相对论》节目2013年7月30日播出“孩子之殇”,以下为文字实录:
闾丘露薇:全民相对论,不必有结论。大家好,我是闾丘露薇,欢迎收看由凤凰视频原创出品的《全民相对论》。在今天我们要讨论的一个问题就是,当儿童出现安全问题的时候,到底谁应该来负责任,是监护人他们的父母,还是这个社会。那我们来看看我们现场的观众和朋友们,都已经是分好了位子,在听各位嘉宾谈你们为什么这样选择之前,我们不如来听一听我们现场的观众,来告诉我们说,你们为什么是选择了这样的一个位子。
现场观众:我觉得主要是家庭的关系,这个孩子家长你不管叫谁管,他那么小一点儿,你就是不在家,你也应该请保姆或者什么。
闾丘露薇:那如果是外地来打工的,连自己的开饭都搞不定的,怎么来请人来照顾孩子。
现场观众:那你连自己孩子都照顾不了,你还开什么,你赚钱干什么,还不是要照顾孩子嘛。
闾丘露薇:这倒也是,但如果有的幼儿园,它不收外地来的孩子呢?
现场观众:一个人去打工,一个人留在家里。
现场观众:我认为无论制定多少大而空的社会方案,最终落实的都是监护人。
现场观众:相比于家庭监护,我觉得社会的责任更大一些,我觉得整个社会对于儿童的关注,对于儿童安全的保护的措施,它的方式都不是很充分。
张荆:家庭呢,应该是儿童的第一监护人,这是毫无疑问的。家长的话呢,就是特别是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这个也是不容争辩的。所以在这些案件中间的话,家庭是承担有重要的责任。我记得我在日本留学的时候,到英国见习,见习的时候,我住在一个朋友家里头,那么隔壁的话,有个泰国的夫妇,他们是四五点钟把孩子从学校接回来以后,反锁上门去打工,完了以后呢,这个事情被邻居告诉了警察,那么警察就把他们抓走了,完了去训诫。他就讲的话,那么你在下了学以后,你们家长也不能够去打工,或者去外面玩去,你是孩子第一监护人,你就必须对孩子负责,你应该跟孩子在一起,那么所以呢,就说明了家庭它在孩子监护中间它的重要的作用,那么世界各国都认为,那么家庭是第一监护人,是最重要的监护的这个主体。
皮艺军:每个家庭的幸福都是一样的,但是每个家庭的不幸福和它的痛苦是不一样的,我们不能够说是强调一个,这个高学历的家庭和低学历的家长他们之间的一种关系,这个是肯定是有差别的,如果我们这个社会有一种文化,这种文化是对于我们这种孩子的关爱和保护是不关心的,或者是它是一种忽视的一种文化,比如说在我们这个社会里边,尊老爱幼是不对等的,尊老是绝对的,爱幼那可是可有可无的。
闾丘露薇:所以现在出了法律说,要定期回家看老人,出了那么多的悲剧之后,还没看到有对于这个未成年人的这种保护,到底有没有一些具体的措施。
皮艺军:像那种举报,他两个孩子扔在家里,父母打工,在我们国家没有一个人会去举报的。可是这个事情如果在西方社会,在日本,它是非常危险的一个事情,于是我们这个时候看到,这种文化的差异,这种文化差异导致了我们社会在制度上一种偏差,当然这种制度偏差,首先反映在我们法律保护上,而且这种差距跟国际社会已经是相差的非常遥远,所以我认为主要还是社会的责任。
王振耀:我过去是管这个儿童福利的,我当过这个司的司长,我是知道,我比较过,一个偌大的中国,做孤残儿童的工作人员,不如纽约一个市的人多,就是纽约一个市,差不多财政养的人,就是说有一万多人,有一个几十层的大楼,有儿童局。中国把所有儿童福利院,几百个儿童福利院的工作人员加起来,一万出一点头,现在所以这不是一个大社会责任,你让每个家庭,确实那就个案而言,这个家庭可以承担责任,但是整体上要这样问下去,把中国所有的家庭都问遍了,这个问题也解决不了。
张文娟:但是我认为家庭,甚至用社会这个词都是有点怪,因为社会是一个很大的一个,我觉得应该是家庭和政府,所以我觉得这是一体两面,经常来说,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国是缔约国,它已经确定了非常清晰的框架,也就是说18-20条规定的,当然父母是承担首要职责,但是它没有完,它不是说父母承担首要职责就完了,接下来就很重要的一段,政府应该提供必要的支持,这是家庭来养育孩子不是说,我们一直说有一个很简单的理念,可是我们往往只是在六一儿童节领导的讲话中听到说,儿童既属于家庭也属于国家,他是我们民族的未来,可是我们在制度上怎么体现,尤其在家庭保护这一块儿,现在是不清晰的,所以说我说的第一个观点,就是我们首先要树立起来,孩子确实不仅仅是家的,也是国家的。
黄溢智:国家,我认为不光是指政府,它包含了行政机关,还包括了立法机关,还有司法机关。立法是非常重要的,像刚才我们说,缺乏很多的制度,就是说立法它不完善,虽然它规定了很概括的说,你父母有监护的责任,但是它只规定了人身财产的,具体是什么样子的没有人规定,监护资格是什么样子也没有说,就是规定太不细致,而且法律它也规定了说在父母没有这个监护人的情况下,相关机构或者是相关人,可以去申请变更,但是什么是相关机构,什么是相关人,也没有明确的规定。
闾丘露薇:我知道在这个南京的事件之后,你们是去要求申请。
黄溢智:政府信息公开。
闾丘露薇:那他们给你什么样的答复当时?
黄溢智:南京的这个事件,其实公安特别的疏忽,然后也没有任何的照顾,但是在这个案件中间,他们公安是有去的,所以我们看到他们有这些作为,我们就想知道他们有没有进一步根据法律有去撤销这个监护人,因为这个监护人实在上太不称职了。
闾丘露薇:那他们有没有做过这样的尝试。
黄溢智:我们也想了解他们有没有去运用这个法律,或者说运用法律过程中是不是遇到很多阻碍,不是很好操作,但是他们给我们的答复是说,根据你们的申请,我们无法提供你们所需要的信息。
张文娟:政府有一种担心,本来有很多父母就不想养孩子呢,我要给撤了,这样一报道出去,那么好多父母都不想做了,我觉得这一个理论也在很多研讨会,你会听到很多人都说这个,我觉得很有意思,就是如果父母真的不想要孩子,为什么非要让他养呢,他不就要害孩子吗,为什么政府不要承担这个责任呢?
张荆:为什么说家庭问题很重要呢,你想想我们已经连续九年离婚率持续上升,2012年年底,北师大他们有一个调查研究,就是孩子父母离异了,不抚养孩子的这样的家庭是57万,这数字相当庞大,为什么造成这样的情况,就是我们由于这种社会的大变革带来的家庭不稳定,出现大量的离婚家庭,而且持续上升,那么这些孩子,家庭无法去抚养这些孩子了,或者他们不愿意去抚养这个孩子了,那么这个问题的话,实际上是跟这种社会变革所带来的家庭变革是有很大的关系的,而且我们的家庭的功能在弱化,那么这个时候,我们一味地强调社会责任的话,不考虑家庭,我们家庭出现了什么问题了,我们这个是不对的。所以我一直在提出中国的家庭病了。
皮艺军:大面积的出现了家庭病的时候,我觉得根子肯定是在社会,因为这个社会病了,社会病了以后,我们的父母是没有办法去抵制或者是克服这些整个社会动荡所带来的这些弊端,比如说他现在的各种歧视,城乡歧视、就业歧视,包括这种地域歧视,包括我们的前科的歧视,不能强迫所有的父母必须要爱孩子,因为列宁也说过,爱孩子是母鸡都会做的事情,他要真是不爱的话,他就很大的问题了,我们不能强迫他去,我们现在为什么要有强迫,因为可能我们没有这种福利支持系统,支持不了这些东西,但这时候就是要求我们法律来进行完善,这种完善我觉得是一个制度上的一种改变。
王振耀:其实好多家庭我已经发现这问题了,这个它确实承担不了,很多父母其实有很多时候是相当无奈的,特别是我们处理的时候,当时处理孤儿的时候,就出现三类情况。这一般类是有母亲,但是农村的风俗全国是爹死娘嫁,不准带孩子,这城市人都不了解,有妈妈带不走,这在村里面是非常普遍的,你这法律有啥规定,习惯在那,非常严重。第二个是父母双残,可是有父母呀,重残,失明的或者是其他的。第三个父母都在在监狱里,你说咋办。就这些具体问题处理的时候,我觉得咱们的法律,都没有这么详细的规定,所以真正操作起来呢,你没有办法操作,所以很多部门是无奈。
闾丘露薇:先来看一下我们的网络调查,十多万的网友他们投票,其实还是觉得这个责任,他们觉得政府部门应该要为这两个幼儿的死亡要负责,再来看有网友的这样一个留言,有一个网友就说,别指着国家做点事,主要还是应该是父母的责任,他自己都不爱他的孩子,那谁去爱呢。还有一位网友就觉得说,因为是孩子遇上了无良父母,问题是在于我们没有剥夺监护权的制度,哪怕父母虐待孩子,只要不出事也没办法处理。
那还有一位网友说,是不是监护人的理念有问题,可能我们就下来要讨论的,到底是儿童利益为先还是说儿童只是这个家庭的一个财产,这可能就是我们一直以来立法上的一个问题。
内容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可以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
在包括以美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的《儿童保护法》中,都对监护人有着严格的规定,如果父母达不到为孩子提供良好生活环境的要求,将会被剥夺监护权。
相比于国外的《儿童保护法》,我国现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否能够切实维护孩子们的利益?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监护人的监管力度又是否适宜?
红色座位代表监管力度尚可;蓝色座位代表监管力度过轻;白色座位代表中立。现场50位嘉宾用脚投票,做出第二次选择。本期《全民相对论》,全民热议“孩子之殇”。
闾丘露薇:这边就是觉得是完全不足够,在刚才我们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大家已经提到很多,来。
皮艺军:刚才谈到了《未保法》,《未保法》它从制定到颁布,它始终是一种就是基本上是处于一种倡导性,这个倡导性特别符合我们这种政府对于孩子的一个态度,就是说我们每一个官员都在说孩子是祖国的明天,其实真正来说,我们应该关心孩子现在的一个权益。
闾丘露薇:我想请教一个问题,这个事件之后去读了几遍《未保法》,有很多的法律,中国的法律都有这个特点,就是比较的宏观,指导性,但是很多时候它会有一些细则,那这个《未保法》是到现在都还没有细则。
皮艺军:对于孩子没有人保护,从这个法律本身,在国外来说,零度容忍,零度容忍就能够让全体的公民参与,你要不零度容忍,他认为是公民的事儿,是政府的事儿,你刚才的实验,那个车子里边马上就有人打110,在国外可以打911,我们这儿打110的可能没几个。那个孩子哭了可能有打,要是不哭可能我估计没有一个人打,这是第一个问题。
再一个,就是我们现在没有一个国家一级的管理青少年事务的一个机构,那样我们的法律里规定的是,《未保法》规定的是工青妇,妇联是管什么,妇联管的是妇女和这种学龄前的,上学它不管了,它肯定会推诿。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它只要是重视少年保护的,它都有一个国家一级的,德国有一个青年局,它就是国家一级的部级,香港有一个。
闾丘露薇:社会福利署,上面有专门的保护儿童。
皮艺军:智利也有一个,智利的那个青少年保护中心的主任是由总统任命的,差距非常大。
王振耀:其实可能大家不知道,你说这个监护人,取消了监护人谁来接。
闾丘露薇:我看了一下就是他有第一第二,就是有一个顺序的,但是呢,这个顺序基本上都是在这个家庭的亲属关系之内的,政府怎么介入的,当我从它的条款里面来读的话没读出来,也没读懂。
王振耀:真正你要监护的时候,你拖到哪吧,最后可以论证,好说送到民政,民政有这样的专业人员吗,你就送到儿童福利院,福利院自己的孤残儿童还照顾不过来的,人就没有,也没受过这种专业训练的,所以真正监护人的这个接续,实际就没有这个支持系统,所以没办法,怎么办呢?民政和公安之间,最后商量大家处理的办法,一个孩子受虐待之后,教育父母之后,还送到他那个家庭,又把孩子,往往处理的办法是送回去了。
闾丘露薇:孩子接受义务教育是一个权利,但是如果父母违反了这个义务教育的话,好像也没有什么惩罚,就是教育教育,在国外的话,这就是一个违法的行为,然后就应该是要,你要吃官司的这样的很简单。
王振耀:国外其实规定的非常具体,现在应该调查的是哪个国家没有儿童福利局或者没有儿童的政府机构,咱们国家没有,咱们国家协调更有意思是,你过去计划经济的时候有道理,你比如说有啊,你一听名字很大,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但你一看办公设在哪?设在妇联,所以一个群团组织,群众组织来协调几十个部委,后来我当上司长以后,我说这很多问题,赶快给国务院妇儿工委报告,一报告,其实是解决不了,它是个协调机构。
张文娟:就是现在它民政相当于有限的资源不能形成合力,然后而且往往是站在部门利益的角度的话,让这个政策它就不能形成理顺的很好的机制,如果资源的投入没有这个监督机制的配合,那是不可能发挥作用的,尤其家庭保护这一块儿的话,我觉得民政是一个很主要的载体,但是一旦出现问题的话,应该说这个流程建立起来,就是比如说应该先举报给谁,民政自己整合好了之后,应该也有一个儿童福利热线,有人说如果只举报给民政的话,这个问题可能处理起来很难。因为你毕竟父母违法了,民政没有权力去处罚,那我觉得公安也可以,但是民政的职责它是安置那个孩子,比如说这父母有问题了,孩子有危险了,那你应该对孩子进行安置,你不能只能放在那儿,说父母被强制戒毒了,父母被服刑了,孩子就放在家中不管了,肯定是要出悲剧的。
所以我们在这一段时间也在呼吁,将来应该建立起儿童重大伤亡的这个,就是问责制度,一定是一票否决的对主管领导。如果这样的话,这个社会才能重视,如果只从民众说强化普通家庭的责任,这个社会的意识树立不起来,我觉得应该先从这个主管领导的这个责任,就是他能树立起来。
黄溢智:我们刚才说立法有问题,政府也有问题,但是我们也给他们提过很多建议,但是好像没有,就感觉没有那么好的效果,这个事情在我们看来是非常非常紧急的,但是国家层面好像没有特别大的动静现在,我在想是不是我们从公民社会的层面,比如说一些NGO,一些社区组织可以做一些事情,可以有一些支持的体系能够建立,然后自下而上的去推动这个事情。
张文娟:应该现在有一些组织在做,比如说儿童希望、天使妈妈,他们也在做一些,但是如果政府这个平台不搭建起来,有些时候民间的力量是纳不进去的。
皮艺军:我们不管是儿童救治,包括社会支援,大家如何治理,这里面都存在一个社会团体,民间团体的介入,就是政府管不了,他又不许民间去管,这是一直到现在为止,最大的一个问题,要涉及到外国资金,那就更麻烦了,其实这个事情是不需要国家投钱的,我们民间那么多的闲置资金。
闾丘露薇:从立法的角度来说,比方说可以明确职责,包括家庭的,包括政府部门的,这可能是一个最根本的方法。
张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是一部好法律,它有相当的幅射面,那么它的问题可能在于它的操作性不够强,第53条也明确的规定了,就像天津这个事件,父母或者监护人,对于被监护人他没有能力或者他自己没有能力进行监护的时候,在有关单位提出申请,然后法院进行判决的话,可以剥夺他的这种监护权,但是在委托别人做他监护的时候,那么你监护人,你原来的父母,或者你的监护人,仍然要支付给他钱。
闾丘露薇:如果按照这个《未成年保护法》里面这条规定的话,我是不是可以说我可以告南京的比方说政府哪个部门警方,在一早已经发现这个父母是吸毒的,应该是没有了这样一个抚养权利的时候,他没有采取行动,那是不是他应该要承担责任。
张荆:那当然他应该承担责任。
闾丘露薇:你说是可以,那如果我的判断跟你的判断不一样,我觉得这个情形还行,他应该不会出什么事儿,但到最后,就是因为我判断觉得还可以,结果出事了,那这个时候不就悲剧已经发生,他没有办法去提前预防这样的一个事情的发生。
皮艺军:这个《未保法》是一个原则性的,非常笼统,后来我问过全国人大那些领导,我说为什么不能够列的更细一点,细化呢,用这么粗俗的法律没有办法操作,他们的意思好像是我们现在资源不够,如果把孩子的,包括他的隐私权,他的知识产权这些方面规定,如果要规定下去,这样笼统的规定就没有办法操作,但是我们说现在有一个好处就是各省都开始做他的细则,细则到地方,天高皇帝远,他就好办了。
闾丘露薇:上海比方说,他可以规定12岁以下的小朋友不可以独留家中。
皮艺军:广东已经规定了。
张荆:我们知道这些人他们的孩子需要社会的帮助,而且这个时候而且街道居委会也都有一定的了解,在这种情况下,被饿死的,当然他行政要有他的责任。
张文娟:你根据哪一条说哪一个部门应该承担责任,我觉得这个。
闾丘露薇:民警,肯定就是公安肯定说不关我的事儿吧,然后民政部门说也不关我的事吧。
张荆:是,找不到依据,但是行政追究是可以的。
闾丘露薇:那追究谁呢?
张荆:片警。
闾丘露薇:他可以说我做过一些事情,他真的毕竟是每个月给了钱,然后他每两个星期都有去探访,照道理说探访本来就不应该是警察做的事情,对吧,在哪个国家和地区,是探访家庭做好人好事,是这个警察应该要做的事情。
张荆:那我们就打个比喻,贵州的毕节市的五个孩子在垃圾箱里熏死了,最后不也追究了行政的责任了嘛。
王振耀:追究完解决问题了没有,我就这样比较着急的,贵州之后,我就问,下一个是谁,结果出兰考,兰考我再问下一个是谁,我在媒体中都问,我说大家注意,都没停,还有下一个,还有下一个,咱追究完,把13亿人追究完了还存在着问题。
张荆:实际上现在的话,在我们的儿童的利益保护中,就有一块儿是市场的,这一块儿大概能够幅射到那些富人,现在富人他们的孩子有很好的教育,作为政府这一块儿,他是一般的未成年保护,他也做了一些工作,但是对于那些贫困或者有问题的儿童,实际上政府有时候是顾及不到的,完全靠行政和民政这一块儿是不行的,那么对于市场又不能做的,政府又不能做的怎么办,现在社会的办法就是社会组织,叫培育社会组织,让社会组织NGO啊,包括可以利用宗教的力量,来关爱这些儿童,这些东西需要社会的培育,公民社会的培育,最后的话,真正这事出现了以后,马上有社会组织参与进去了,马上NGO参与进去,甚至宗教团体参与进去了。
闾丘露薇:在没有一个架构构建出来之后,你光是又把这个责任推给社会组织的话,可能还是有问题。
皮艺军:当政府不给予它一种准入的制度和规定,没有办法去培育,怎么培育呢。
张荆:我们现在的问题是市场失灵的时候,和政府失灵的时候,那么得有第三方力量来补充。
闾丘露薇:社工就应该由政府出面的。
张文娟:我觉得现在是政府要建立这个机制来,不是说都要你来养,我觉得你要建立机制,比如说你发展很多寄养家庭,如果这个孩子真的不称职了,他在原来家庭是危险的,我可以找寄养家庭来养,有的寄养家庭可以一分钱都不要,他们只想为这个孩子,避免他发生悲剧,所以我觉得这个是两个概念,社会力量一定要参与,但是政府一定要把这个机制给建立起来。
闾丘露薇:你要给他一个准入的机制,要给他一个法律上的许可。
张荆:家庭寄养应该是一个现代社会最好的方式,儿童福利院都不是一个很好的方式,因为它毕竟不是家庭,它是类似于一个大家集中在一起,它无法培养一个母爱和父爱,或者是对子女之间的爱,和在家庭中间健康成长的环境,所以现在很多国家,也把儿童福利院在缩小它的范围,变成家庭寄养,那么家庭寄养的话,是要政府委托,政府投资给家庭一定的支柱支持,才能够维系这样一个家庭赡养。
闾丘露薇:因为如果没有法律规定我还想到了一个,当然阴谋论一点,这个孩子的买卖问题,因为如果你没有法律的监管,在中国就会出现一个非常混乱的这样一个状态,你很难去监管,因为以前福利院这种孤儿的收养,其实是出现过这样的问题,这是很恶的一件事情。
张荆:对,赡养的这个家庭,他们的父母的这种审查应该是非常严格的,除了买卖以外,可能还有强奸问题,等等一些犯罪问题会出现,对于夫妇的审查应该是很严格,但是不能因为严格而担心每一个人要赡养孩子的父母,都是有一定的别有用心。
皮艺军:我们现在的寄养是什么,寄养有残疾的孩子,这时候又出现问题了,刚才闾丘说的,有些家长一次他申请三四个,为什么?有福利补助,他都是贫困家庭,他用这种方式来牟利。
张文娟:我觉得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机制,刚才您一直问的,我们那么多孩子辍学,没有人承担责任,也没有对父母的责任追究,也没有对政府的责任追究,怎么来落实,有的孩子是因为自己不想去,有的孩子是父母不想让他去。
闾丘露薇:最后我们来看看在有一些网友的留言,网友还是比较关注监护人的制度,有一位网友说为什么明明知道两个孩子的母亲不适合担任监护人了,还不从法律上剥夺她的监护权,然后说在中国,被剥夺监护权的案例非常少,是不是几乎为零,这应该没怎么听说过。
张文娟:我问过法院,1991年,1992年1月1号开始实施嘛,那时候就有这一条,但是至今可能案例是非常非常少的,几乎都不援引,因为刚才王司长也提到了,谁来提出诉讼这是很重要的,然后法官不敢撤,因为撤了谁来养,这是一个很核心的问题,有的撤了之后,法官天天要轮着陪这个孩子,这是很尴尬的一种解决。
闾丘露薇:这就跟乞讨的孩子,然后警察收了之后,结果警察局天天就是警察叔叔要去照顾这些小朋友们,但这个是一个很奇怪的这样一个状态。这里就没有这样一个土壤,没有这样一个平台让他进来。所以你看从头,因为在头有一个问题,所以你后面的所有的后续,他都没有办法展开,所以说到底还得从头,你要制定一个平台和框架,让后面的事情可以一步一步的顺利的进行。
张荆:现在到了需要一个,比如说《儿童福利法》把我们现在分布在大概20部法律中间的未成年保护这样的东西把它集中起来,做一个更大的法,来使法律的框架更加合理。另外一个刚才皮教授也谈到的问题,我们应该有一个实体的机构,比如说少儿部这样的机构来管理这个问题。
闾丘露薇:就把这个司给独立出来。
张荆:这个责任谁来承担就很清楚了。
闾丘露薇:好的,那我们请我们的工作人员把我们的题板拿上来,最后请我们今天的嘉宾每人写一句话。
张文娟:最有发展潜力的民族,应该是那些最终使儿童保护的民族。如果不重视儿童保护,其实像自我阉割可持续发展。
黄溢智:行动比意见更重要,我相信只有你去切实的行动,才能真正去改变。
皮艺军:儿童有了今天的幸福,才会有明天。
王振耀:我是盼《中国儿童福利法》早日立项出台。
张荆:儿童权益最大化原则,这个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间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
闾丘露薇:今天讨论的这个话题,我真的觉得很重要,我想所有都希望不要每一次看到报章上又有关于这些孩子们的看上去非常心痛的这些消息之后,忽然大家又觉得,这是一个要讨论的问题,这个问题其实越能快的找到一个解决的方法,越能快的去做一些时机的事情,可以帮助到这些孩子,那才是对这个国家,对这个民族,对所有的国民是最负责任的事情,谢谢大家今天,谢谢。
全民相对论,不必有结论。下次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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