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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探讨] 从血亲到“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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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3-8-5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货”,在人贩子眼里,是一个专用名词,指那些被贩运的孩童。这其中又有细分,如一岁半以下的幼童称为“小货”,一岁半以上的称为“大货”。甲地拐、乙地藏、丙地卖,在贩婴链条越来越成熟的同时,幼小而可怜的婴孩,被人贩子们视为商品,用来牟利。
  火车站里的“妈妈”
  时间追溯回两年前。2011年5月17日上午10点,昆明火车站候车室里早已坐满了等待验票上车的旅客。
  不显眼的角落里,一名“妈妈”抱着孩子站在原地,任凭怀中的婴儿哭闹。她目不转睛地看着电子显示屏上开往河北方向的候车信息。
  “我看她的时候,她不敢直视我,而且走路的时候有意识在绕着我们走。”已经觉察到异样的执勤民警小杨上前盘查询问。在查验身份及其行李时,小杨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在这时,刚当上母亲不久的小杨随口问了一句,“孩子多大了?”
  这名“妈妈”紧张起来,有些语无伦次。“她说两个多月了。”可当小杨打开包袱时,一看发现孩子是刚生下来不足一星期的新生婴儿。追问之下,这位妇女终于承认孩子是她一万元买来的,本打算乘火车带到河北以三万元高价卖出,结果不想被民警识破了。
  这看似是一起孤立的贩婴案件,然而接下来云南铁路公安又在车站、列车上连续查获了6起贩婴案件,而这些案件竟惊人地指向了同一个嫌疑人。昆明铁路公安机关由此入手,摸排追查出一个家族式贩卖婴儿团伙,犯罪嫌疑人伙同其丈夫、儿子、儿媳长期以来从山区大量收购苗族的女婴,然后加价卖出;而经这个团伙手上贩卖的婴儿,大部分都被运到河北、山东两地出手。据被捕的人贩子交待,一个婴儿的跨省转运最快只需3小时。
  为了解救被贩卖的婴儿,去年昆明铁路公安跨越千里,顺藤摸瓜,在河北和山东又抓获了数名人贩子,而在河北邯郸抓获的一名充当下线的人贩子,竟然还是一位开着诊所的乡村医生。在山东的抓捕现场,一辆云南牌照的轿车闯了进来,专案组人员随即上前盘问,竟然又是从云南开车来贩婴的一家子。
  据昆明警方介绍,此类犯罪大多属流窜犯罪,甲地拐、乙地藏、丙地卖,拐出地多为云、贵、川和内蒙古一带,涉案区域广,案情复杂,一个案件往往涉及数省若干县,行程数千公里。在过去,面对案件多发的情况,在警力和经费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心有余而力不足,导致外地人贩子大多逍遥法外。
  贩婴团伙多为家族式
  “货”,在人贩子眼里,是一个专用名词,指那些被贩运的孩童。这其中又有细分,如一岁半以下的幼童称为“小货”,一岁半以上的称为“大货”。“这些人贩子丧心病狂,竟然拿一条条有血有肉的命当货来买卖!”提起这些,自己儿子被拐的重庆人唐有秀恨得牙痒痒。
  根据各地警方这些年破获的拐卖儿童案件来看,其中有不少是家族式犯案。中国政法大学反对人口贩运国际合作与保护中心的主任张志伟分析,“此类犯罪有组织化、家族化的特点,很多犯罪成员之间都是亲属关系。”
  早在2005年的时候,昆明警方打掉一个特大家族式贩卖儿童团伙,本是建筑工地上一名小包工头的潘明权因欠外债,便在其一名亲戚的诱惑下,干上了拐卖儿童的罪恶勾当,当起了人贩子。被捕后,据其交代,他拐孩子,多数选择在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地方下手,这些孩子的父母忙于生计,无暇照看孩子,很容易得手。短短十个月时间,潘明权就利用哄骗手段拐走了17名儿童。孩子拐来之后,都是送给了他嫁到河北邢台的妹妹吴石群,再由吴石群介绍想要男孩的买主。
  据吴石群交代,从云南拐来的孩子送到邢台后,她都亲自去车站把孩子接到任县,在任县医院门口与买主交易;而之所以选在医院门口,是因为这里方便给孩子做身体检查,通常小孩一弄来就先检查,看看是否有病,如果没有什么病很快就能成交。像这样的家族式贩童案,时有发生。在2010年2月,四名人贩子被检方向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提起公诉,犯罪人杨秀兰和杨明兵是表姐弟关系,都是云南省广南县人。杨秀兰嫁到石家庄后,建立了一条拐卖婴儿的南北通道,杨明兵和妻子、舅妈等亲人在云南寻找“货源”,拐到婴儿后,由其他成员带到石家庄,联系买主卖掉。
  不少人贩子纠合众多亲戚、朋友,形成一个个贩童团伙,最终能达到跨省全程操控贩卖儿童的各个环节,有着十分成熟的贩童利益链条。
  贩童“线路图”
  陈育信在监狱里感到有些荒唐。“我会常常觉得自己的名字不吉利,想改名字,改成陈笑天,我要笑老天爷太不公平了,我的娃丢了,我恨人贩子恨得要命,可我却跟他们一同关在监狱里。”尽管如此,但当时陈育信对眼前服刑的人贩子还是格外“亲切”。
  “这些人贩子很年轻,大都是昭通地区的,那个地方很穷。每回家人来看我时,带来的吃喝、香烟,我就都分给他们吃,为的是能从他们口里套出些话来。”经过几次这样的示好,人贩子向陈育信透露:昭通盐津县、镇雄县、彝良县这一带的人贩子从各地拐来的儿童大都卖到了福建;鲁甸县、巧家县这一带的人贩子拐来的儿童大都销往河北和山东一带。
  云南警方根据破获的案件也掌握了几条贩童线路:(1)昆明—文山—广西—广东—福建;(2)昆明—昭通—大观—天新—成都—郑州—济南—临沂、梁山;(3)昆明—曲靖—郑州。宝贝回家寻子网是一家较为知名的民间公益寻人网站,目前已经有六百多例寻子寻家的成功案例,据其发起人张宝艳女士介绍,根据找回来的被拐儿童案例来看,云、贵、川丢孩子最严重,是流出地的重灾区;而山东、河北、河南以及广东潮汕、福建晋江这些地方,买孩子比较严重,是流入地的重灾区。“宝贝回家”网发起人张宝艳告诉记者,人贩子作案手法越来越高明,甚至出现人贩子利用网络寻找买主,以销定拐,不像以前作案后再找买主,这样风险就降低了。“有一个案例,孩子从陕西被拐到河南,跨省交易,3个小时就完成了。越来越多的人贩子选择团体作案,分工明确,有人负责拐、有人负责运输、有人负责卖。
  张志伟分析,之所以有这样的地域分布特点,是有深刻社会原因的。“流出地跟贫困有直接关系,流出地都较偏远,经济落后,经济发展不平衡;而流入地均是传统思想比较浓重的地区,诸如‘重男轻女、儿女双全’等旧思想旧观念比较顽固。”
  “亲生亲卖”成显著特征
  昆明被拐儿童家长陈育信因为非法拘禁一名“人贩子嫌疑人”,被判入狱。在狱中,他遇到六名特别的犯人,都是人贩子。同一个劳改队的长时间相处,人贩子跟他聊了不少关于贩童的“道道”。“有好几道贩子,一道贩子专门负责走村串巷,寻找‘货源’,进行拐骗和收买,在昭通一些山村,经常是看见孕妇,就上去商谈出高价买孩子,孩子还没出生,就把定金留下了; 一道贩子得手后,便将‘货’加价转手给二道贩子。二道贩子多租住在城市的近郊,在云南昭通、文山等中型城市,二道贩最多;三道贩子以更高的价接‘货’之后,主要负责运输到省外,高价转手贩卖。而‘货’到外省之后到最终的买家手里,又有几个环节,数次转手后,买家要出的价,已高达数万元。”
  陈育信了解到的,只是贩卖婴孩的模式的一种,另一种“亲生亲卖”的模式,不仅更加刺痛人心,带来的难题也更多。
  2011年5月11日,在公安部“打拐办”统一指挥下,云南、福建两地警方联手破获了一起特大系列拐卖儿童案,共抓获拐卖犯罪嫌疑人40名,查明被拐儿童22名。
  然而,据抓获的人贩子交待,贩卖的婴儿多属于“亲生亲卖”,即一些家庭超生后怕罚款就通过朋友亲戚介绍卖给人贩子。正因为孩子多是亲生父母所卖,所以当地警方此前并未接到孩子失踪类的报警。事实上,除了超生后怕罚款而卖孩子的这些家庭之外,还有一些家庭,专门以“生孩子、卖孩子”为职业。
  人贩子落网后,所贩婴儿也相继被解救出来,可由于孩子的亲生父母并未报案,或许以后也不会认领孩子,这些沦为“商品”买卖的婴儿该何去何从又成了一个难题。
  张志伟则认为,当下拐卖儿童犯罪呈现出很明显的特征之一就是“自生自卖现象比较突出”。“现在来看,拐卖犯罪还有发生,但主要是自生自卖的现象,盗抢的案发率基本上很低。从破获的案件来看,很多也是自生自卖的,这几年破获的一些大的拐卖儿童案件,解救出来的孩子,确实没人来认领,而且血库里DNA 也比对不出来,这样自生自卖的可能性就非常大。”张志伟说,随着这两年对拐卖儿童犯罪打击力度的不断增大,盗抢的案发率已经处在一个较低水平。
http://news.sina.com.cn/o/2013-08-05/1420278673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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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战士 发表于 2013-8-5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贩童“生意”
全国每年有多少孩子被拐卖?即便是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也未能在微博中给予网友确切的数字答复。
  但在昆明官渡区双桥村,大量被拐走孩子的家长们结成联盟,细致而悲伤地记录着自2000年开始,当地丢失孩子的名单:截至2010年8月,仅在昆明市的“城中村”内,就共有222个孩子失踪。
  55岁的陈育信,就是这些家长之一。12年前,他5岁的儿子,在家门口失踪。
  为了找回心肝宝贝,老陈曾深夜跑到大街上,挨个掀开下水道井盖查看,儿子是不是掉里面了?他甚至将自己眼中的“嫌疑人”关在自家,亲自动手审问。即便后来因非法拘禁获刑两年半,老陈也不改用余生去找寻儿子的信念。
  还有更多的遗失了孩子的家长们,一直不敢更换电话、不敢搬家换地方住。他们担心,如果孩子终有一天回来了,会找不到回家的路……
  同样的孩子,在父母身前被视为宝贝,但一旦被拐走,就会成为人贩子眼中的“货”。这其中,一岁半以下的幼童称为“小货”,一岁半以上的称为“大货”。
  幼小而可怜的婴孩,被人贩子们视为商品,层层倒手、加价牟利。越来越成熟的贩卖链条,也越来越恐怖:跨省交易,最快甚至只需3小时。
  贩童链条的终端,是因各异原因需要子嗣的买家,他们搂紧怀中尚不经事的孩子,一脸爱怜,觉得自己花钱买孩子的买卖很“值”。
  这些最终在贩婴链条中画上句点的买家,用自我安慰来抚平心中的隐忧,时间久了,他们不仅没有觉察到罪责,而是自认在行善。
  一个个专业化的拐卖儿童网络早已形成———无论是在城市,还是乡村,每天都有孩子面临着“回不了家”的危险。然而,如何找到有效方法,避免、消除这样的危险,依然是全社会都在面临的严峻挑战。 记者 冀强 本组稿件统筹冀强B4-B6专题撰稿记者李人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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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战士 发表于 2013-8-5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山村:灰色买童样本
43岁的刘香美站在村口,怀里抱着三万多元买来、刚刚一岁多的女儿。左邻右舍看着白白胖胖的孩子,有时会忍不住夸一句,“真好,这钱花得可真值!”
  虽然生活并不富裕,但包括刘香美本人在内,她也觉得这桩买卖“值”,理由是,“没有人,要钱有什么用!”
  一个最让外界无语的现状是,刘香美们,作为贩婴链条中的买家,他们不仅没有觉察到罪责,而是搂紧怀中的孩子,自认是在行善。
  “待处理举报”
  在日照莒县中楼镇刘家峪村,哪家买过孩子,并不是新闻。人们关注的,是买来婴儿的性别与价格。
  今年5月26日,知名公益寻人网站打拐网上,一则举报网贴,让这个地处山区、仅有六七百人的小村落走入公众视野。
  在这则标题为《小小村庄三年拐了三十多个孩子》 的帖子中,发帖人称,刘家峪村在短短三年多的时间里,从外地拐卖了三十多个孩子,现在有的孩子十岁多,最小的几个月,都是一个云南的媳妇倒卖来的,价钱从两万到五万不等。
  举报人表示,近年丢失孩子的父母可以到该村实地看看,没准有自己的孩子。
  几经周折,记者联系到了举报人贾先生。据他介绍,被举报的刘家峪是老家邻村,在当地,买孩子养的情况并不稀罕。贾先生对此感到很不理解,“现在都到什么社会了,怎么还买孩子?”
  举报人甚至向记者介绍,刘家峪村一名叫贾礼(化名)的村民,在老婆离家、女儿身亡后,于去年春节刚刚以1.8万元的价格买来一名女婴。
  在记者前往刘家峪村采访时,村民们也向记者证实确有此事。“(贾礼)买了这个小孩,他就没钱了,又出去打工,孩子寄养在他妹妹家。”
  当地较为普遍的买婴情况,也得到了刘家峪村村主任王京福的证实。“之前有买孩子的。那些孩子现在都八九岁了。”但他随后补充道:“现在执法力度大,从2009年以后就没有了,以前一般都是买南方的,但因为执法严了,渠道没有了,所以这种风气也就没了。”
  对于当地近年来买孩子的数量问题,王京福并未给出明确答案。
  但这里的平静,并未因这则内容劲爆的举报而打破。截至8月4日,该帖子的状态仍为“待处理举报”。
  买婴与超生
  “买一个男孩,四万来块钱,女孩儿便宜一些,两三万就够了。”这样的价码,在村民眼里,不是什么秘密,大家都知道这个行情。
  对于什么样的人家会买孩子,村民们的观点很一致:“只有女儿的,就想要个儿子;只有儿子的,就想要个女儿”“还有不能生育的”……大家都承认这都是“儿女双全”“重男轻女”这些旧观念在作祟。
  对于地处山区,并不富裕的刘家峪村来说,尽管买孩子要花一笔数目不小的钱,但这对买孩子的村民来说,仍然是“有账可算的”。
  记者在刘家峪村采访时,一名推着自行车的村民毫不避讳地说,自己就买过一个男孩,现在已经十来岁了。被问及原因时,他停下车和记者聊了起来。据他自述,买儿子之前,他已经有了两个孩子,只不过“头一胎女孩,第二胎还是女孩”,他觉得“没有男孩不行”。在他的账本里,如果多要一个孩子,超生得罚七八万,而自己买一个儿子才花了4万。
  上述村民还表示,“村里买孩子的多的是,数量还不少”,但在他眼里“越穷的地方越出这种事。”然而,他又觉着,“其实这种问题不能全怨村民。”“种粮,地寥寥,粮食价钱又上不去。农村不比城市,城市人上班,退休有养老金,有退休金。在农村,人老了,种不了地的时候,只有靠孩子。”对多数村民来说,多要个孩子,尤其是男孩,不再只是传统观念,更意味着晚年时的生存问题有了保障。
  “这边儿还是经济太落后,思想落后,不多弄些孩子,闲的难受啊!都是养老这一块,万一唯一的儿女出去了,到时候在家里孤孤单单;农村各方面都跟不上,不像城里的社区,老年人都有个保障,所以必须在年轻的时候,多养些孩子。”
  难受惩罚的“犯法”
  对村民们而言,买孩子似乎不是什么罪恶,尽管都知道这是犯法的事儿,但他们认为交了罚款就相当于得到了承认,就不算犯法了。
  甚至,他们把这种行为当成了一种“行善”。
  距刘家峪村几十里外的东花崖头村,43岁的刘香美也买了一个孩子,是个女儿,现在一岁多了。
  每天抱着孩子在村口和邻居们拉家常时,左邻右舍看着白白胖胖的孩子,有时会忍不住夸一句,“真好,这钱花得可真值!”
  其实,不仅仅是村里的人,就连莒县的警方也知道刘香美的女儿是买来的。
  去年3月份,日照莒县警方破获一起拐卖儿童案件,抓获人贩子王芹连,而刘香美的女儿就是从她手里买来的。王芹连落网后,这个孩子也被警方顺利解救了出来。然而,解救出来的孩子,仅在警局待了不到一天,就被送返给了刘香美,原因是没法给孩子找到亲生父母,幼小的孩子却急需人照顾。就这样,女儿又回到了自己身边。对莒县警方而言,这样的局面也是他们最不愿看到的,但“毫无办法”。当时参与了解救行动的莒县民警宋时轮也直感叹,“这是一种很尴尬的局面。”
  为了买这个孩子,刘香美和老公把攒了好几年才攒下的三万块钱,都花了进去。但刘香美觉得这很“值”,理由是,“没有人,要钱有什么用!”
  买回孩子仅一个多月,警方在一天夜里突然出现,当时刘香美觉得“天都塌了”,她也知道买孩子犯法。但做梦也没想到的是,孩子竟然在第二天下午就被送了回来。刘香美说,人贩子告诉她,孩子是亲生父母超生的,生下来不想要,就卖了,而把孩子买回来精心喂养,她还觉得自己是在行善。现在,这个一岁多的小女儿,已经一刻也离不开刘香美,而家里从老到小也格外疼这个孩子,同村住的爷爷奶奶每天要登门好几趟看望小孙女。在选择买一个女儿这个问题上,刘香美考虑也很实际,“如果买一个男孩,等他长大娶媳妇儿时,我们都六七十岁了,哪有钱给他买楼房?养女孩负担小一些,而且女孩儿更知道亲人。”
  刘香美心里有也有自己的担忧,万一某天孩子的亲生父母找来该咋办?她简直不敢想象离开孩子的场景;但一转念,她又安慰自己,“他们是主动卖了自己的孩子,怎么好意思来找呢?”“都说买孩子犯法,可人们发现这样做了而且被发现之后,并没有什么事儿,那就会跟着效仿。”中国政法大学反对人口贩运国际合作与保护中心主任张志伟说,法律有时就是通过惩罚来起引导作用,当对买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惩罚措施时,这种犯法行为就会屡屡上演。
  专家呼吁立法,买方应同罪
  宝贝回家公益寻子网自2007年上线以来,共接受“家长寻子”的信息一万二千多例,据网站统计,这其中有二成是送养的,一成是离家出走的,七成左右是被拐的;同时还有“孩子寻家”的信息共七千多例,其中属于送养后寻家的占六成左右,被拐后寻亲的占四成左右。
  截止到目前,网站已经成功为656个孩子找到家,而这其中属于被拐的孩子有336例,走失的占107例,送养的占126例,此外还有遗弃、绑架、离家出走等几种情况。“被拐的占到一半多。每年找回来的被拐儿童,相对于被拐孩子这个整体,只是冰山一角。”张宝艳认为,之所以有这么多孩子被拐,源头在于对买家打击不力,所以才滋生了强大的买方市场。“想消除拐卖儿童犯罪,首先就得打掉源头市场,没有人买,就没有人贩子的获利空间。”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打击拐卖儿童犯罪时,买方只要不阻碍解救或虐待被拐儿童,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不少专家分析,这样的处理方式难以有效震慑买方,在拐入地会有示范效应,客观上导致买方市场长期存在。
  另一个造成买方市场活跃的因素是,公安打拐解救儿童后的尴尬处境。曾参与多次打拐行动的莒县民警宋时轮就坦言,之前破获的一个贩婴团伙案件,一批四川妇女来山东潍坊地区打工,她们自己生了孩子专门用来卖,产、供、销一条龙,同样卖出的小孩儿被解救后,找不着亲生父母,况且找着了也不一定要,所以只好继续留给养父母。“在莒县打击力度很大,每年都会破获这样的案子,但是就是打击之后,在后期安置上很无奈。”这是宋时轮和他的同事们最大的无奈。
  虽然解救的结局屡屡很“疲惫”,但宋时轮认为,“一定要坚持打拐,既要给丢孩子的家长一个交代,更要通过打拐行动教育群众,让他们意识到买孩子和卖孩子都是很愚昧、很不人性的行为。”
  为了惩戒买主,目前公安部明确要求,在找到亲生父母前,被拐儿童一律由民政部门暂时统一安置,不得留在买主家,要让买主人财两空。但这样的规定,具体到各地方落实时,往往大打折扣。
  张志伟则认为,这个立法规定现在来看也有些不合时宜,他说,买方肯定要处罚,这个态度应该明确。“之前之所以有‘不虐待、不阻挠即不追究’的规定,跟当时的暴力抗法现象频发有关,为了有效的解救受害人,鼓励买方配合解救,而做了这样的规定,现在来看,确实有些不合时宜,有必要尽快改变。”
http://news.sina.com.cn/o/2013-08-05/14202786737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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