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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报道] 内黄县公安局破获一起拐卖新生婴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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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3-8-12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她买儿子是为了给丈夫摘掉“绝户”的帽子,谁知丈夫不买账,情急之下她把到手的孩子转手卖掉。她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被内黄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家住内黄县梁庄镇43岁的杨女士连续生了四个女儿,因为没有生出儿子受尽了公婆的白眼,丈夫在村里也因这个“绝户”而低人一等。两口子因没个儿子伤透了脑筋。2013年3月的一天,杨某回娘家时与弟媳妇李某闲聊中得知李某四川老家一个亲戚已经生了两个男孩儿,这次又怀了个男孩儿,准备引产。杨某听后喜出望外,告诉李某别让他们引产,把孩子生下来,我要。她拜托李某帮她给四川老家联系。李某 很快与老家取得联系,并商定好了四万五千元的价钱,等孩子生下来一手交钱一手交人。
  杨某回到家把买儿子的事告诉了丈夫,丈夫也同意了。一个月后,李某告诉杨某孩子生下来了,问杨某是否还要,杨某说要,但钱是丈夫掌管,杨某正与丈夫闹矛盾。李某干脆自己给杨某的丈夫打电话。令她两个没想到的是,这事被杨某的丈夫一口回绝。这可让二人犯了难,是她们不让人家引产的,现在孩子又不要了,这可咋办?杨某突然想起邻居家一对年轻的夫妇没有生育能力,早就说过想抱养个孩子。杨某 给邻居一联系,一拍即合,以五万元钱成交。
  两天后,孩子的父母从四川将孩子送到了安阳火车站。李某和她的邻居来到火车站一看这男孩非常可爱,心里非常高兴。他们一块来到内黄县妇幼保健院给小孩儿做了全面检查,小孩非常健康。回到家后,这对夫妇立即将五万元现金送到杨某家。杨某和李某分别获得中介费3000元和14000元,孩子的亲生父母也拿了卖儿的钱回了四川。
  这事到此算是告一段落,没想到内黄县公安局梁庄派出所民警来村里走访时获悉此事。派出所民警经调查属实将杨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讯问,杨某 对此事供认不讳,2013年8月1日,内黄县公安局以拐卖妇女儿童罪依法对杨某刑事拘留,李某逃跑。
  此案正在审理中。(凡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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