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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政策] 沪加强新生儿管理 杜绝拐卖婴儿等恶性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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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bei 发表于 2013-8-30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东方网8月30日消息:据《i时代报》报道,为了杜绝出现类似陕西省富平县个别医务人员涉嫌拐卖新生儿等恶性事件,市卫计委昨天发出通知,要求加强本市各级各类提供助产服务和新生儿相关医疗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管理。
依据《上海市出生缺陷报告与管理规章制度》、《上海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关于做好本市医疗机构儿童尸体处理的通知》、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相关要求,上海各级医疗机构都要进一步梳理完善医院内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强新生儿出生、死亡报告、出生缺陷报告与管理,严格执行婴儿尸体处理相关要求,规范做好病史记录、原始台账登记等各项工作,从制度上规范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同时定期开展制度落实情况的自查,及时发现管理隐患。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http://news.163.com/13/0830/07/97GQNP5S00014AE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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