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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政策] 甘肃出台新规:流浪乞讨严重地区领导将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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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天有眼 发表于 2013-9-2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老天有眼 于 2013-9-2 20:39 编辑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为了减少流浪乞讨人员,让这些弱势群体真正融入社会,甘肃省将对工作不力、流浪乞讨现象严重、流出量大的地区,追究该地区相关领导的责任。
  近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以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基本权益和帮助其回归家庭、融入社会为目标,确保流浪乞讨人员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相对于以往单纯做好救助临时救助工作,确保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权益和基本生活的要求,这一份文件则确定了把流浪乞讨人员回归家庭、融入社会作为目标,本意也就是从源头上减少流浪乞讨人员的数量。
  数据显示甘肃省去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达到了2.9万人次,这个量相对还是比较大的,因此部分专家表示说如果各地对外出流浪人员的教育和引导不利,对困员人员的帮扶、智障群体安置还有家庭监护责任的监督工作不到位的话,导致这些流浪人员失去控制就会源头上给救助工作带来一个巨大的压力,使流浪人员要么成为职业乞讨者,要么就会产生一个重复乞讨的现象。
  根据文件要求,甘肃省将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时也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力、流浪乞讨现象严重,还有流出量大的地区追究该地区相关领导的责任,这就为解决流浪乞讨人员的问题奠定了一个组织的基础,从某种程度上讲也是一种行政的推动。

在此次意见中甘肃省要求将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中心内的流浪的未成年人义务教育,纳入教育部门的工作范畴。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同时将符合就业能力的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的未成年人纳入一个就业的扶持体系。
  今年,甘肃省还将继续建立乡镇、街道、社区以及社会参与救助的服务网络,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帮助流浪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或者替代教育,同时进一步提高孤儿的基本生活标准,同时年内还要完成贫困家庭939名重残儿童纳入福利机构实施救助抚养的义务。
  除了政府救助之外,甘肃省研究制定建立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救助工作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对社会力量进行一个慈善捐助实施公益项目,以及开展心理疏导、教育矫治还有行为干预、康复训练和技能配信等救助服务提供各种便利,形成一种全社会关注流浪乞讨人员的氛围。 (记者 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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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天有眼 发表于 2013-9-2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滕州实行职责部门首接负责制救助流浪乞讨病人

近日,山东省滕州市出台《滕州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病人救治救助办法》,明确部门职责、资金渠道和定点医疗机构,从根本上解决流浪乞讨病人救治救助难题,成为落实民生问题的又一项社会福利工程。
    随着滕州市经济建设的发展,人员交流往来愈加频繁,大量因各种原因滞留滕州、无力返乡的流乞人员越来越多,而其中不少又身患疾病。为及时对这部分特困群体提供应急解难、救治救助服务,滕州市明确了政府责任,细化了民政、公安、财政、劳动保障、建设、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职责,并区别不同情况,将该市中心人民医院、中医医院、精神病防治院、妇幼保健院设为定点医院,实行职责部门首接负责制,其救治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等全部由财政负担。 (步昭瑞 刘坤)http://www.sd.xinhuanet.com/zz/2013-09/02/c_11719404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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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天有眼 发表于 2013-9-2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奉节:“流浪孩子回校园”行动救助41人次

新华网重庆频道9月2日电(段超 肖栋 王军)自去年奉节县通过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以来,共救助流浪未成年人41人次,基本实现县城街面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目标。
    今年,根据民政部统一安排,奉节县再次启动以“合力保学、快乐成长”为主题的“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该专项行动由县民政局、县教委、县公安局等10部门联合实施,旨在通过主动救助、源头防治、打击犯罪的形式,做好流浪少年儿童的返校复学工作,帮助其树立积极向上的健康人生态度。
    本次专项行动将严格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引导父母及其家庭履行监护责任,同时根据被救助孩子的情况安排其接受相应的义务教育或替代教育,对生活困难家庭及时纳入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范围,符合条件的孤儿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其次,将严厉打击组织胁迫未成年人、残疾人流浪乞讨行为,教育帮助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让流浪失学儿童能够进入校园。http://www.cq.xinhuanet.com/2013-09/02/c_1171891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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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天有眼 发表于 2013-9-2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追究干部管理责任,才能遏制流浪乞讨现象

记者1日从甘肃省民政厅获悉,根据甘肃官方最新文件要求,该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须高度重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力、流浪乞讨现象严重、流出量大的地区,追究该地区相关领导的责任。(9月1日《中国新闻网》)
  加强对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服务,是社会主义国家优越性的体现,是党和政府施行以人为本的人道主义政策的体现。为此,国家制定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目的就是要让每个生活无着落、在城市流浪乞讨的人员能够及时得到政府的救助。
  但是,我们在现实中也看到,有些城市中,存在一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没有得到及时、周到的救助,这不但造成了法律落空,也让正常人对政策能否得到落实产生信心方面的疑问。
  而之所以出现这种不正常的现象,毫无疑问,与该地区相关领导的意识有关系,与他们的责任心也有关系,也可以看出他们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存在着误区。现在,甘肃省明确要求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并将追究工作不力的地区相关领导责任,这无疑对推动此项工作具有积极的意义。
  笔者以为,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可以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在繁华地段、重点街区路段、车站码头等地,要设立救助引导标识,方便流浪乞讨人员求助。
  其次,做好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危险传染病人的救治工作。对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的治疗,医疗机构要按照“先救治后结算、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及时采取急救措施。对无法查明身份、户籍等基本信息的流浪乞讨精神病人,安排在当地精神卫生机构接受治疗。
  第三,对流乞人员的管理,应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有效结合起来,要明确建立一个良性的运行机制,从申请到接受救助,各个环节都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程序,让应该接受救助的人得到快捷有效的救助。
来源: 大江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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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3-9-9 07:29 | 显示全部楼层
甘肃:多部门联手帮适龄流浪未成年人返校

近日,甘肃省多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在全省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让适龄适学流浪未成年人返校复学,接受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或特殊教育;对不适宜返校复学但有就业意愿的适龄流浪未成年人,开展包括劳动预备制培训在内的职业培训,帮助其掌握职业技能;对符合条件的16岁以上流浪未成年人开展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帮助其及时实现就业。
  甘肃省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安排适龄适学流浪未成年人返校复学,接受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或特殊教育;对在救助保护机构接受义务教育并达到初中文化程度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颁发初中毕业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不适宜返校复学但有就业意愿的适龄流浪未成年人,要会同民政部门组织开展包括劳动预备制培训在内的职业培训,帮助其掌握职业技能,提高就业能力,对符合条件的16岁以上流浪未成年人开展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帮助其及时实现就业。公安部门强化街面巡逻查控和重点人员、重点场所的治安管控力度,严厉打击拐卖、拐骗和操控流浪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及时解救流浪未成年人。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建立完善适龄儿童失学辍学情况动态监控机制和失学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动员帮助辍学失学儿童返校复学;规划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和生活设施,满足贫困学生、留守儿童、孤儿等特殊群体学生的寄宿需求。民政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孤儿全部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帮助其解决实际生活困难。
http://gansu.eol.cn/gansu_news_5505/20130908/t20130908_10137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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