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男子卿某早年陪同内弟至远地找对象,在通过他人介绍花钱娶回弟媳后,见其中有利可图,便铤而走险,以给别人介绍女孩为名干起了拐卖妇女的勾当。日前,这起案件在案发地公开审判,最终卿某因犯拐卖妇女儿童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 卿某现年40岁,2006年,因其内弟杨某年纪渐大,始终未找到合意的媳妇,卿某便陪同内弟远至云南找对象。正当兄弟俩一筹莫展时,一次偶然机会卿某结识了一名云南籍女子李某。李某“好心帮忙”介绍了一名女子,并称以后如果卿某身边有人想找对象都可以找她帮忙,只是得付些彩礼和辛苦费。法律意识淡薄的卿某满口答应,此时他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已逐步走向犯罪深渊。 得知花钱可以娶到媳妇,当地大龄男青年及其家人纷纷上门请卿某帮忙。 在利益的驱动下,2006年至2012年间,卿某伙同李某、岩某等三人,以帮忙介绍女孩为名,先后四次将四名缅甸籍妇女分别以不同的价格卖至东安县黄泥洞林场肖家岭等村。案发后,东安县公安机关积极侦查,并于2012年下半年将三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逮捕。今年4月,三名犯罪嫌疑人被移送审查起诉。 庭审现场,被告人卿某等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对法院的依法判决没有异议,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