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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 济南小吃一条街的乞讨儿童(芙蓉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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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树 发表于 2009-5-22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17日在济南旅游时,福建“志愿者蜀山”和“志愿者加菲”经过济南小吃一条街时,发现一乞讨儿童,一30岁以下女人控制此孩子,穿深色衣服,还在给孩子假装喂奶。这个孩子很小,在昏睡状态,喂奶是假装的。

 

 

 

济南小吃一条街的乞讨儿童(芙蓉街)

济南小吃一条街的乞讨儿童(芙蓉街)

志愿者加菲拍的济南小吃一条街的乞讨儿童(芙蓉街

报警情况:

 

【福建志愿者蜀山(7111610) 】5月19号17:52报警,打110报警后,警察来了把人赶走,之后警察回了电话,电话号码053182381010,053182381009。不知道是哪个派出所来的电话。

 

报警后4分钟后来一男一女2个警察说:就说你们不要在这里了。就这样把人赶走了。


对于这样貌似拐卖的孩子,公安部要求要进行救助,并对控制人采取措施。没有证明来证明是自己孩子的控制人先限制起来。身份不明的孩子要做DNA。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5-22 17:58:56编辑过]

济南小吃一条街的乞讨儿童(芙蓉街)

济南小吃一条街的乞讨儿童(芙蓉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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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棠花 发表于 2009-5-23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投诉到公安部打拐办,看他们还敢不敢不作为了。一点同情心都没有,做人最基本的良知都去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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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大树 发表于 2009-5-22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2009.5.12中午12.:30分宝贝回家志愿者“济南—朝朝”在济南槐荫区西市场华联商厦门口发现一乞讨儿童。并报警。没有得到处理。

 

济南小吃一条街的乞讨儿童(芙蓉街)已经是济南的第二例了。第一例链接http://www.baobeihuijia.com/bbs/dispbbs.asp?boardid=25&Id=15589&page=2

 

 

    根据公安部打拐要求,对流浪、乞讨、卖艺儿童疑似被拐卖的孩子, 在没有证明表明是亲生的之前就不能放人,应对验明身份后方可进行处理。

 

    如果基层公安机关都不履行职责,救助孩子是一句空话。

 

 这个孩子即使不是我们登记的失踪孩子,起码可以救了这个孩子和他的家庭。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5-22 17:59:3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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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5-22 16:53
照片和线索提供是蜀山的朋友----------志愿者加菲,在此谢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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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5-22 19:51
“报警后4分钟后来一男一女2个警察说:就说你们不要在这里了。就这样把人赶走了。”

这些拿着纳税人的钱不干事的jc们,比人贩子还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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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小胖 发表于 2009-10-29 02: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警察不彻底查一下,也许查一查就又有一个孩子有机会回到自己的妈妈身边。这关系到孩子的一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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