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9月14日電(李菲、吳天?)“拐賣、忽視、虐待、校園性侵、家庭暴力……”令人痛心的字眼不斷進入公眾視野,頻發的傷害兒童事件一次又一次觸動社會的底線。 侵害兒童尤其是女童的事件為何如此高發?那些嬌嫩的生命在我們身邊經受著怎麼樣的傷害?我們又該如何去消除那些潛在的危險,幫助已經遭受傷害的人從災難中恢復過來? 日前,中國兒童少年基金會在京舉行《女童保護研究報告》發布會暨女童保護論壇。 將“性教育”納入學生課堂 監護缺失是女童傷害事件高發的直接誘因。但是,此類事件在更多非監護缺失群體上的高發說明除了這一誘因外,還存在其他原因,那就是受害人及其家人的防范意識和防范知識不足。 《女童保護研究報告》調查發現,當前我國的中小學中很少開展性防范意識教育。在對位於西南邊遠城市的教育局領導和教師進行訪談的過程中,問及是否開展有關性教育和性防范方面的教育時,對方的回答是:“這裡還保留著淳朴的民風,人們對於性方面是很保守的,不需要進行專門的教育,也沒有聽說過類似的事件發生。” 據全國婦聯兒童工作部副部長吳新平介紹,2011年1月到2013年6月期間,媒體報道的兒童遭受侵害事件共約240萬篇,其中性侵害類報道約為45萬篇,數量最多。 “性教育完全可以被納入正式的教育課程在學校中開設,開設時要做教師培訓。教育系統要培育這樣的知識,同時我們在教育過程當中還要把家長也吸納進來。”北京師范大學腦與認知科學研究院副教授劉文利建議。 避免媒體“二次傷害” 已經受到侵害的女童群體,是最迫切需要幫助的人群,她們的人生因為被侵害而受到極大的影響,保護受害人由於事件曝光和調查舉証的再次傷害可以說是處理類似事件中極為重要卻容易被人忽略的環節。 海南萬寧事件的受害者家長起初積極接受媒體採訪,如今卻躲著媒體,陌生電話都不敢接聽。他們抱怨,有些電視台沒按他們的要求給臉部打馬賽克,讓他們暴露了身份,扛著攝像機直接闖進家裡到處拍的記者也不少。在這樣的重重壓力之下,部分受害女孩不想上學了。一位女孩在事發后嘗試著回學校上課,但兩天后她回家跟家長說:“同學又說起這事,不想上了,以后都不上了。” “作為一個記者,要想做好未成年人性侵案件的報道,首先要正確認識自己的角色。”《北京青年報》記者張倩說,記者首先是保護者,這是前提。案件中該披露哪些細節、舍棄哪些東西,對社會、當事人和家長都有意義﹔作為一個好記者,還要是個“思想者”。思考案子如何發生,思考如何協助促進法律完善從而保護受害者﹔好記者還應該是個“引路者”,高壓線上的記者非常想拿出有影響力的報道,但是不能為了報道犧牲應該被保護人的利益。 張倩最后說:“有關兒童侵害的教育課程很多,但是針對媒體的培訓很少。所以在報道過程中,有些記者不知道應該怎麼做,往往好心辦壞事。” 建立愛的“共同體” “成人對事情的態度會影響孩子,如果成人覺得受侵害的事情是敏感話題,回避不談,那麼這樣的情緒會投射給孩子,孩子也同樣會很敏感。其實,如果大人坦然地跟孩子解釋,孩子們會發現生活就是這個樣子。” 北京市朝陽區安慧裡中心小學副校長鄭菊的話得到了大家熱烈的掌聲。 受害人容易將自己封閉起來自我審視曾經的痛苦,這往往會造成痛苦的不斷強化導致無法釋懷。這時,如果有人能夠幫助他、理解他、接納他,二人之間就可以形成某種特殊的關系,其中充滿了理解和友好。最終,受害者就會發生積極性的改變。 “從社會工作角度來說,我們整個介入過程是個增能的過程,而不是一個單單的保護。用一句現在人們常說的話就是‘輸入正能量’,而核心的目標就是建立‘共同體’,愛的‘共同體’。”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教授童小軍說,我們不僅僅要介入受傷害的兒童,還需要對他周圍的家人和共度日常生活的人提供支持和幫助。“共同體”的建構是容易實現的操作,同時還是起著基礎性支持作用的,能夠幫助受害女童人格恢復的必經之路。 讓遭受傷害的人在“共同體”中感受到愛﹔然后利用人與人交往、參與、形成人際互動、形成新型的人際關系﹔最后,在公共空間內得到自我提升和發展。受到侵害的女童如果能夠進入這樣一個自然的生活“共同體”,就會慢慢被其中的氛圍所感染,其生活狀態就會不斷調整,逐漸恢復成人格健康,甚至變成更加自信和有能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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