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手拍”活动从“打拐”到“禁乞”,一直在呼吁强势者禁止的权力,而非弱势者缺失的权利 听说有一个父亲,下班后经过天桥,双腿被一个乞儿紧紧抱住,仔细看竟然是几年前被拐走的儿子,已被硫酸毁容。又听说一对夫妇,在街头认出了自己失踪的孩子,却见他四肢被截,神情木然。二人伫立良久,然后含泪离开。 这是世上最凄惨的故事,令人悲愤难平。尽管难以确证,却会不胫而走。因此,当于建嵘教授发起“随手拍解救乞讨儿童”的微博行动时,参与者异常踊跃。这个活动以这些故事为前提,认为乞讨儿童中有相当部分都是被拐卖者,随手拍下他们的照片,就会有很多家长辨认出来。 我相信绝大部分家长都不是传说中的那对绝望的夫妇,而是像深圳彭高峰夫妇一样,日思夜想找回自己的孩子,为此不惜任何代价。然而,令组织者有些尴尬、参与者有些失落的是,迄今没有任何被拐孩子因为这个活动而得到解救。彭高峰夫妇通过自己发照找到儿子,被媒体错当作该活动的成果来报道。 这样的结果,倒让我有些欣慰——看来那些故事很有可能只是一些“都市传说”,大多并不曾真的发生。有人分析说,拐骗来的孩子,相比致残行乞来说,卖给那些缺少子嗣的家庭,获利高而快,并且没有长期经营管理的麻烦。但愿如此。 不过我这个欣慰的代价未免太大了。这就好比一个社区,为了让人感到安全,就把那些看不顺眼的人全部抓起来,让人指认他们是否涉嫌犯罪。没有任何人受到指认,大家都松了一口气。可是那些被抓起来的人,一定会提出抗议。 “随手拍”轰动之后,以此命名的各种倡议络绎不绝,其中影响较大的有“随手拍公车解救腐败官员”和“随手拍解救大龄女青年”。事实上再没有人真的随手去拍,只剩下调侃而已。随手拍公车揭发腐败的概率,远远大过从乞儿中找出被拐儿童。甚至有人说,还不如随手拍小学生,让家长辨认出失踪孩子的可能性更大。为什么不拍呢?因为被拍者会抗议,这侵犯了他们的人格权。而除了个别乞儿家长呵斥拍摄者之外,大部分乞儿都只有沉默。 于是有人转变了议题,从“打拐”变成了“禁乞”。根据相关法律,组织、利用儿童乞讨是犯罪行为,问题是拍照片明明是为了让丢失孩子的家长辨认,又怎么转变成禁止童乞的功能呢?难道是展示出来让警方去辨识他们身后的指使者?为什么曝光的不是犯罪者本人,而是他们的受害者呢? 组织者一再强调,行动总比没有行动好,如此众多的参与者已经证明了它是一次成功的公民行动。我必须要说,民众被动员起来,并不等同于公民行动。尤其是当他们被非理性的情绪,甚至想象的恐惧煽动起来的时候,还有可能是一种破坏性的力量。公民社会最重要的是权利意识。“随手拍”活动从“打拐”到“禁乞”,一直在呼吁强势者禁止的权力,而非弱势者缺失的权利。即便是儿童不应当行乞,那也首先是他们被保护的权利,也就是基本的社会福利,而不是简单粗暴地把他们从街头赶走。 那些因为生活贫困而被父母带出来乞讨的儿童,被赶离街头之后,多半只能回到家里饿肚皮。把他们的父母抓起来,只会让他们的生活更糟。把他们交给福利院吗?把钱交给福利院,显然不如交给这些可怜的父母。 并不需要更多的立法,只须将现有法律予以实施,就可以将拐卖儿童和租用儿童行乞以及父母贪心驱儿行乞的行为定罪判刑。即便再立一些严厉的法条,我们仍然要追问,为什么法律不能施行?从彭高峰夫妇寻子的经历看,当年只需要警方多一点点耐心,调出早已“随手拍”的监控录像,就有可能让一个家庭免于数年间的痛不欲生。 如果儿童仍然没有福利,如果警察仍然不作为,可以肯定的是,即便“随手拍”活动推动了立法,那也只是浪费公帑的一堆废纸。还不如从现在开始,随手拍拍吃喝官员和渎职警察。 (作者为自由撰稿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