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罗陆海、记者吴先华报道:今年2月底,本报报道的南昌市5岁男孩聪聪(化名)在八一广场玩耍时被人拐走一事曾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9月25日记者获悉,拐卖小男孩聪聪的妇女万某被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面对法院这一判决,万某表示认罪伏法,悔不该当初为还赌债一念之差去拐卖儿童。 据悉,年过五旬的南昌妇女万某长期沉迷赌博,欠下不少赌债,今年2月27日下午5时许,万某带着她的外孙在南昌市八一广场游玩,偶遇被害儿童聪聪,之后两个孩子一起玩耍,不久,万某趁聪聪的奶奶离开之时,将外孙和聪聪一同带离八一广场,最后回到其租住处。案发当晚,万某便将聪聪带离租住处并想尽快脱手,由于她不会讲普通话,难于与人交流,结果一路寻找买主都没有成功,之后带着孩子辗转来到了福建省南平市。3月7日11时许,万某在南平市街头被办案民警抓获,警方成功解救了被拐儿童聪聪,万某落网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法院审理此案期间,万某家属代其与被害人聪聪的父母达成和解协议,一次性赔偿了聪聪父母人民币4万元,并取得了聪聪父母的谅解。 一审法院认为,万某以出卖为目的,拐卖儿童一人,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鉴于万某有坦白情节,庭审中自愿认罪,并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从轻处罚,万某对被拐卖的儿童没有实施摧残、虐待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