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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报道] 为夫治病 宣汉90后妈妈竟狠心卖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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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bei 发表于 2013-9-27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边是深爱的丈夫,一边是年幼的儿子,你选谁?为了给丈夫治病,达州市宣汉县90后母亲李倩竟狠心将儿子“转手”他人,获利1万元。日前,宣汉县法院判处她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李倩1991年出生,是达州市宣汉县某村人,初中文化。“丈夫得了肝钙化和乙肝大三阳,再加上家庭经济本身就很困难,孩子确实无力抚养。”李倩自称,为了给丈夫治病花了不少钱,还向亲戚借了几千元,家里实在无力再进行后续治疗。亲戚也多次打电话来催债。
  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李倩打起了孩子的主意。今年3月,她在网吧上网,得知重庆市璧山县的周某因无生育能力想领养孩子,李倩便通过QQ告诉周某自己有个1岁多的儿子无力抚养,愿意交给她抚养。4月6日,李倩带着儿子与周某会面,在茶楼里签订了《领养协议》,周某当场向李倩支付现金1万元后,便带着孩子走了。
  李倩回家谎称,儿子不慎在滨河路走丢了。丈夫张波心急如焚,和妻子一起到派出所报案。但不久后,张波发现妻子还清了因他治病欠下的债,还突然给了他一些钱。张波觉得很奇怪,在反复询问后,李倩终于说出了实情。事已至此,张波说服妻子投案自首。通过警方努力,孩子寻回了。李倩退还赃款9800元,另外200元已花掉。
  宣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倩以出卖为目的,贩卖儿童从中获利,其行为侵犯了儿童的人身权利,构成拐卖儿童罪。根据《刑法》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考虑到她主动自首,以及家里的特殊情况。”依法判处李倩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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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1822107172 发表于 2013-9-30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难得的好女子啊   为了给丈夫治病  儿子都可以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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