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抓获拐卖儿童案嫌疑人29名 本报记者 杨树华 9月11日22时整,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辖区内砚山、西畴、广南等地警方,按照公安部“2013·3·3”特大拐卖儿童案统一抓捕行动方案,出动警力200余名。至9月13日,警方已抓获犯罪嫌疑人29名。 初战告捷,抓获家族式贩婴团伙成员 9月11日22时整,随着文山州公安局指挥部一声令下,砚山县公安局60名民警对“2013·3·3”特大拐卖儿童案涉案人员实施抓捕。至次日凌晨,吕某、龙某、徐某、马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4名犯罪嫌疑人属于家族式贩卖婴儿团伙,长期从事介绍、运输、贩卖婴儿犯罪活动。 据犯罪嫌疑人吕某交代,3年前,在“三诺”(经查,嫌疑人姓黄,已被抓获)的要求下,一起到丘北县用2万元“买”回一名男婴。“三诺”将男婴带到河南后,“买主”发现男婴有病,“三诺”让她的女伴把男婴退回丘北县的“卖方”。 随后,吕某通过砚山的李某将一名女婴介绍“卖”给“三诺”,让大儿媳龙某和“三诺”一同将女婴送往河南,“三诺”承诺给1000元的辛苦费。据了解,每贩卖一名男婴,获利2万至3万元,每贩卖一名女婴获利1万至2万元。 据统计,截至9月13日,文山、砚山、西畴、广南等地共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29名。 多起拐卖婴儿案涉及文山 7月24日,公安部在河南郑州召开 “2013·3·3”特大拐卖儿童案协调会,部署11个涉案省区公安机关同时开展调查,查清犯罪团伙成员情况,发现和固定犯罪证据,查清被拐卖婴儿的下落,为全国集中抓捕解救行动做好准备。 各地调查发现,拐卖婴儿犯罪团伙通过云南文山、昭通的“上线”王某、黄某、贺某,在当地“收购”妇女、儿童,指派专门“送货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自驾车辆到河南、山东等地,通过中间人进行贩卖。 为解救被拐儿童,公安部部署各地于9月11日22时开展集中抓捕解救行动。同时,要求各地全面收集固定证据,确保“案不漏人、人不漏罪”,确保罚当其罪。 拐卖案件大幅下降 “儿童、妇女被拐卖,对受害者家庭来说是比天还要大的事情,给受害者及家庭带来了巨大伤害。文山一直坚持打拐‘零容忍’,这是民生工程。”文山州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李俊彪说。 文山州公安局副局长邵卫明介绍,在打击方面,文山州警方对内宽严相济,对外加强合作。 对内,严打各类拐卖犯罪活动。文山警方创建“摸、立、破、建、安、稳”工作方针:“摸”,按照村(街)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原则,对辖区内失踪儿童、妇女和来历不明及疑似被拐卖儿童、妇女登记造册,收集信息,逐人进行核实;“立”,按照“件件有记录、件件有人管”的要求,如实立案,并将信息及时录入“全国失踪人员信息系统”和“重大刑事案件系统”;“破”,对每起拐卖案件的侦办实行 “一长三包制”,各县、市公安机关明确专人,落实责任,案件不破,人员不撤;“建”,按照“谁受理、谁采集、谁送检”的原则,一个不漏采集失踪、被拐儿童、妇女的DNA检材;“安”,被解救的婴儿全部送到福利院暂时寄养,待案件办结后再妥善安置;“稳”,对儿童、妇女被拐卖的家庭,警方认真落实办案公开制度,定期向其回告工作进展情况等。 对外,深化与越南警方的警务合作。从2006年起,马关、麻栗坡、富宁三县公安局与越南对应的县每季度进行一次定期会谈会晤,文山州公安局每年与越南河江省公安厅进行一次定期会谈,重点对现行拐卖犯罪案件进行侦查,严厉打击跨国拐卖犯罪。 (本报昆明9月27日电) http://www.cpd.com.cn/epaper/rmgab/2013-09-28/04b-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