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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新闻] 必须教会孩子的防骗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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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3-10-4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期,山西6岁小男孩被骗至郊外,残忍挖去双眼的新闻,让无数家长揪心。有统计显示,在每年失踪的儿童中,被拐骗贩卖的比例大概占八成。每一个儿童的失踪,就伴随着一个家庭的破裂,在这些欲哭无泪的家庭中,很多人可能并没有给孩子上过安全教育课,也没买过安全教育科普方面的书籍。在此,我必须提醒各位家长,可怕的“大灰狼”离我们并不遥远,只有防患于未然,才能避免悲剧发生在自己身上。
  三大骗术最常见
  犯罪分子拐骗孩子,从月份上讲,春、秋、冬季相对较高,春节前后上升明显。具体时间上,上学、放学的时间段最高发,下午5点至晚上10点高发,需格外警惕。最常见的拐骗方法,主要有三种:
  假冒熟人法。“我是你妈妈的朋友王阿姨呀,她有事来不了,让我来接你回家”、“XX,你小时候我还抱过你呢”……犯罪分子总会找些借口,冒充孩子的亲人或友人,跟孩子接茬,以骗取他们的信任,继而将他们拐走。
  物质利诱法。哈尔滨曾发生过一个悲剧,犯罪分子只用了一句“你吃不吃火腿肠”,便将一个11岁的女孩拐走,将其先奸后杀。犯罪分子往往会用糖果、玩具、电子设备或带孩子去游乐园场所玩等为诱饵,吸引小孩,最终达到拐骗目的。
  盗窃抢劫法。趁着大人看管不严,比如爷爷在公园看下棋、孩子独自一人走在回家路上等时机,将孩子偷走或拐走。还有直接从自行车后座或老人怀里将孩子抢走的情况发生。此外,有些骗子会利用孩子的单纯、善良,采用让他们带路的方法进行拐骗,这点也需小心。
  必须教会孩子几件事
  预防是避免孩子被拐骗的最重要途径。作为家长,一定要有意识地教会孩子下面这些内容,可以通过儿歌、童操、睡前童话、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
  记住家庭地址、联系电话。一定要让孩子熟记家庭住址、父母工作单位的全称及电话号码,告诉孩子在迷路或被拐骗时,应找警察或拨打110,同时模拟特殊情况和孩子一起演练。
  不和陌生人说话。这是英国最重要的警语之一,要告诉孩子别跟陌生人说话,并拒绝陌生人的饮料、糖果、礼物和搂抱,不跟陌生人走等,不给犯罪分子诱骗机会。
  3岁学会认方位。在孩子3岁的时候,就要教会他正确认识方向。不妨学学这首歌谣;“清晨太阳升在东,夜里马勺北斗星。街道门牌要记清,会认东西南北中。”
  制作护身卡,家中留底,或交幼儿园、小学班主任保管。它也叫儿童身份识别卡,由澳大利亚警察发明,包括孩子的食指指纹、DNA、彩色照片、病案记录、血型、父母的联系方式等。此外,稍大一点的孩子,特别是走夜路的女孩还可以带个尖叫警报器或者哨子,遇到坏人时就能呼救,威慑坏人。
  走失时站在原地。告诉孩子一旦找不到爸妈,就站在原地不动,但不要坐下或蹲着,以免太隐蔽父母找不到。
  家长也不能掉以轻心
  可以说,每一个孩子被拐骗的悲剧,多多少少都与父母的疏忽有关。除了教会孩子以上功课外,家长自己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外出时给孩子穿红色、黄色等鲜艳颜色的衣服,更醒目,更容易被辨别。第二,时刻保证孩子在视线范围之内。带孩子外出时,切记不要一遇到熟人或感兴趣的事情,就忘了孩子,要随时注意孩子是否在身旁或在视线范围内。有急事时,哪怕时间很短,也千万别让陌生人照看,应在确保孩子绝对安全后再离开。第三,使用“接送卡”接孩子。到幼儿园或学校接送孩子时,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一定要使用“接送卡”,尽量别让外人代替接孩子,防止犯罪分子乘虚而入。第四,熟记孩子体貌特征等,以备急用。孩子一旦失踪,应及时广播或报案,孩子的体貌特征、服饰特征等就是重要信息。
  发现孩子丢失怎么办
  第一招,广播。想办法找个广播站、居委会或大学等能发布广播的地方,广播时,一定要讲清楚孩子的特征,如穿什么衣服、身上有什么明显的标志(例如胎记、痣等)、父母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等。
  第二招,采用“十人四追”法。一旦孩子丢失,一定不要放弃自救,可使用“十人四追”法来寻找。“十人四追法”,是指母亲必须原地不动,父亲召集10人,分粗细两层寻找。具体人员安排如下:4个人分别向东西南北4个方向在2公里以内,沿大路寻找;4个人前往附近的火车站、汽车站等寻找,范围仍是2公里以内,以免歹徒抱走小孩后逃往另一个城市;剩下两人,1人报警,1人呆在家里,以备孩子自己找回家。
  第三招,报警。报警也是有技巧的,2岁内的小孩还不太会走,失踪后很可能是被拐骗了,应马上报警;3~6岁的孩子,活动半径不会太大,如果找了半小时以上没找到,且问过幼儿园同学都没在一起的话,应及时报警;如果是小学生,最好失踪1小时再报警,并及时联系和他关系较好的同学及家长询问。▲http://health.qianlong.com/34876/2013/10/04/2530@900995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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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1-15 11:20
古代人贩子都是死刑,现代居然轻了……抓一个逼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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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my 发表于 2014-2-8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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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3-19 09:54
就是对他们惩罚太轻了!应该交给孩子家长凌迟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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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4-3 20:02
对人贩子处以死刑最好。狗改不了吃屎的,放出来还会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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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4-14 10:22
这种没人性的东西,抓一回就该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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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宝贝莹2012 该用户已被删除
我爱宝贝莹2012 发表于 2014-4-17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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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4-20 18:20
强烈建议修改相关法律,对人贩子一律判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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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4-25 21:29
好好的家都让他们给毁了  活吃了他们也不解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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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4-29 15:03
上次常州的4岁男孩被拐后来被残忍的剥夺生命,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拐卖伤害孩子的任何人必须处死!否则他们还会继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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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5-18 21:19
人贩是可恶,要是人人都不去买孩子,那么人贩也就不会那样做,  有句话,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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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5-21 08:53
我觉得对人贩子应处死刑,对买孩子的,也处死刑,你看还有没有人敢买卖了,孩子是一个家的希望,大人在为生活打拼的时候还时时担心着,孩子丢了怎么办,工作都工作不好,一旦孩子丢了,一个家庭就毁了,家都没了,社会还能和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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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6-1 11:36
支持人贩判死刑,买孩子的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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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6-1 23:52
买、卖同责,一律严惩,必须死刑,国法不严,危害的是每一个人,无论你官大官小,钱多钱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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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6-6 16:50
强烈希望国家法律重判人贩子及买主,一个孩子丢了,毁的可不是一个家庭,孩子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及一些近亲属,无不精神崩溃,无心其他,而家人在怎么努力寻找也如同大海捞针般困难,如此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抱着誓死找到宝贝的信念艰难前行!如此搞得家庭不稳定,社会何来安定,只有让这些丧尽天良的人处以极刑,方可起到震慑作用!否则判个几年就算无期又怎样,都只是皮毛而已,根本不觉痛处,所以人贩子依然猖獗!强烈建议判人贩子最轻也是死刑!推荐大家看一下电视剧《宝贝儿回家》,希望能引起所有人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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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百合 发表于 2014-6-6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人贩子判的太轻,犯罪成本太低,建议修改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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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0919 发表于 2014-6-10 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为什么不能出台更严厉的刑罚来惩罚这些人贩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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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6-13 12:13
我想把这篇帖子转到空间里,给更多的朋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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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百合 发表于 2014-6-14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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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6-14 11:35
我也觉得人贩子应该判死刑,对那些买小孩的,等小孩长大了就要上户口,在这一方面就要绕把关,要求他们做好亲子鉴定才上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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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6-15 17:56
草    人贩子太他妈的疯狂了     就应该判死刑   活吞他们也不解恨   世界上最不要脸的人就是哪那黑钱 有本事自己大干一场  我想说  你晚上有没有做梦 梦到有个人身上都是血向你走来要把你带进地狱 一成一成的把你剥了熬汤喝    这些话 送给人贩子   人贩子就是畜生   你要是男人和女人  就不要干这个   干这个的就是畜生  畜生都不如   畜生还懂人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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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6-16 10:41
对于人贩子的惩罚应该处以死刑,买孩子的处以无期徒刑。拐卖儿童,深受其害的不仅仅是孩子,还有父母、亲人。那种伤害不亚于被人贩子用刀捅的痛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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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6-18 14:50
应该加重人贩子和买家的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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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6-18 16:22
对买卖孩子的人应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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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6-19 13:04
对买卖孩子的人应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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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6-20 09:46
我觉得上户口时严格把关,一定要做DMA鉴定,拐卖儿童的要处以极刑,买儿童的也处以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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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琳散散De记忆 发表于 2014-6-30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宝贝回家》这部电视剧后,我平静不了,义无反顾的要加入宝贝回家做一名志愿者,我也是孩子的母亲,深知孩子在家庭的重要性,我想用我一点小小的力量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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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6-30 21:35
逮到一个人贩子 就枪毙一个  这样人贩子就越来越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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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scjzq 发表于 2014-7-4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买卖,就没有拐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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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7-9 14:03
国家立法必须重典才能起效吧,强烈建议:人贩子枪毙,对孩子施以毒手的人贩子家人连坐;买孩子的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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