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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报道] 江苏流浪儿童有望回校园还有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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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天有眼 发表于 2013-10-9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江苏网6月3日讯 街头的流浪乞讨儿童一直是市民们关注的焦点。去年起,省民政厅开展的“接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中取得了初步成效,去年上半年,我省已实现城市街头无流浪儿童。时值六一儿童节,我省又启动了“送流浪儿童进校园”活动,对于在我省流浪的孩子,他们有望回到校园并得到相应的生活补助。  “去年我省已帮助2500个孩子回家,80%以上的都是外省的,包括甘肃、贵州、河南、安徽等地,大多在10岁左右。”省民政厅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孩子当中,最常见的流浪原因包括厌学、见网友等。
  昨天上午在山西路市民广场,江苏省民政厅举行了“送流浪儿童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活动中,省民政厅负责人表示,今年我省将着重开展流浪乞讨、失学辍学、留守流动等困境儿童的调查摸底和定期走访工作,防止因生活贫困、监护缺失、家庭暴力、教育不当或社会不良因素影响外出流浪。
  而今后,根据民政部的部署,我省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孤儿全部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具体的方案我们正在着手做,将在近期出台省里的细则。”他说。对于一些来自外省的儿童,如果暂时无法找到监护人和户籍地,省民政厅方面也会按照本地安置的原则,让他就近入学。
  该负责人表示,从“接流浪儿童回家”到“送流浪儿童进校园”,是为这些孩子今后走向社会、融入社会提供一个渠道。民政部门以后将对流浪未成年人逐一进行个人和家庭情况评估,提出相应教育建议,帮助适龄适学流浪未成年人在户籍地返校复学。对经评估不宜在户籍地返校复学的,民政部门会与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协商后,帮助其选择返校复学地区。http://www.news365.com.cn/xwzx/csj/201310/t20131009_16241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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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天有眼 发表于 2013-10-9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60多名流浪未成年人得到救助

 本报讯(记者 金川 通讯员邱钲超) 在学校里快乐读书是未成年人应有的生活,但总有极个别不幸的孩子因各种原因不但不能享受美好的学校时光,甚至还不得不流浪,积极的社会救助是帮助他们重返校园的有力保证。近日,记者从诸城市救助管理站了解到,目前已有60多名流浪未成年人得到了救助。
  诸城市救助管理站认真落实民政部等十部委《关于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的通知》,积极开展以“合力保学、快乐成长”为主题的“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联合公安、教育、卫生等部门引导街头流浪未成年人进入救助站接受救助,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的生活照料和康复训练等服务,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及时联系流出地民政部门,做好受助未成年人的返乡与护送工作。
  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我们在工作中要帮助流浪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文化素养和法制观念,做好关爱帮扶和源头防治工作,为流浪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创造有利条件和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现象。”
  除此之外,记者了解到,诸城市救助站还严格落实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好替代教育、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等,进一步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教育转化和返乡复学工作,帮助适龄适学流浪未成年人在户籍地返校复学,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重复流浪现象。按照不同类型流浪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文化水平、个性差异等特征,有针对性地进行相应救助,并聘请了国家级心理咨询师,加强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治,提高流浪未成年人重返校园、回归家庭和社会的能力。
  据悉,在被救助的60多名流浪未成年中,已有4人返校复学;有17人进行了行为矫治和替代教育,有29人接受了专业心理医师的心理健康教育,救助站还对16人进行了家庭随访,以保障流浪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和相关权益,促进其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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