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027|回复: 0

[一般新闻] 虎毒食子只因担心孩子过不好

[复制链接]
湖北美文 发表于 2013-10-14 20: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湖北小猪 于 2013-10-14 20:31 编辑

现年28岁的王芸,幼年时期被人 收养,成人后的她又经历了一段失败 的婚姻。2009年10月,在王芸的儿子 小虎出生后5个月,王芸和丈夫余力离 婚,孩子判给王芸抚养。2012年8 月,没有能力抚养孩子的王芸,又向 法院申请将孩子判给了前夫余力抚 养。孩子虽然交给了前夫,可王芸却 突然疯疯癫癫起来。经常半夜跑到外 面,说有人要害她和儿子小虎,给她 吃的东西里放了毒药。王芸一反常态 的表现,让家人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四处求医后效果却并不明显。

2012年11月8日,王芸提出想看 孩子。养母便陪着她来到余力家中, 没想到一场悲剧正在悄然来袭。11月 9日中午,王芸和养母在余力家看望小 虎时,感冒的小虎刚好被奶奶带着打 吊针去了。王芸认为,儿子小虎在余 力家的生活状况和精神状态都很不 好,遂产生杀死小虎的想法。当晚6时 左右,小虎回家后,王芸提出陪孩子 玩两天。在征得前夫家人的同意后, 王芸和养母以及小虎的奶奶,带着小 虎来到了王芸的出租屋。次日凌晨1时 左右,王芸想到孩子在余力家过得不 太好,她也没有经济能力抚养,加之 她从小被人收养,自觉性格上有缺 陷,她和余力离婚也会影响孩子,对 孩子的成长不利,孩子这样痛苦的生 活,还不如结束他的生命。于是,王 芸便用丝巾勒死了熟睡的小虎。

故意杀人因心理、行为异常获刑 15年

10月12日,记者从定西市中级人 民法院获悉,涉嫌故意杀人罪的王芸 已经被一审判决。法院一审认为,王 芸非法剥夺自己孩子生命的行为,已 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 名成立。因该案发生在家庭内部,与 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案件相比,社会 危害性较小;被告人虽有完全刑事责 任能力,但其心理、行为确有异常; 被告人作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 行,故对其可从轻处罚。法院根据该 案的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性,一审 判决,王芸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 徒刑15年。记者 樊丽
http://www.chinanews.com/fz/2013/10-14/5375921.shtm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 ( 吉ICP备08101543号 )

GMT+8, 2024-6-26 21:32 , Processed in 0.039984 second(s), 5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