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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贵阳依依

(第709例)千里寻亲路漫漫,只为一朝把家还——姜学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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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求索 发表于 2013-11-23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祝福一家团聚!战友们辛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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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key 发表于 2014-6-17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2012年最感动的是看到翁秀英(杨桂霜)回家,2013年最感动的是看到姜学威(俞光义)回家。
好想知道他们的近况!

点评

姜学威目前生活在贵阳,一切都好。  发表于 2014-7-28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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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沙卷浪 发表于 2014-7-11 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炸响的鞭炮欢庆着团圆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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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key 发表于 2015-4-30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知道俞光义已经选择在贵阳生活,陪伴亲生父母,很是宽慰,这是想看到的最好结果。
很多寻亲有了结果,但我并不太感动,只是因为被找回的当事人有太多的纠结,对买方家太宽容,顾虑过多养父母方面。虽然这也是人性善的一面,但我并不认为这是应该的结局。买方对孩子再好,养父母对孩子有再大的养育之恩,与亲生父母的恩情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即便要报恩,也应该是亲生父母为首要,养父母为次要。如果我们再严格一点依法办事,应该毫无犹豫的追责买方。我觉得警方也可以强制执行,一旦确认了亲生父母,必须硬性注销孩子现在的户口和身份证。血浓于水的家庭关系,绝不能因为被找回孩子的犹豫不决而得不到明确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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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雨黄鹤 发表于 2015-5-1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姜学威在机场的一跪,就令人难以忘怀。能回到父母身边生活,真好!
单纯从感性来说,我完全同意楼上的想法,能回到父母身边当然是最大的告慰。孩子被拐那么多年,亲生父母苦苦寻觅,虽然可能没有直接的养育之情,但为寻找孩子所投入的情感、精力甚至钱财,只会比抚养更多,希望被拐孩子一定要体会到这一点。《等着我》节目中,像吴嘉祥(陈国清)、张滔(俞振包)【注:我更愿意使用孩子被拐前的名字】,如今都是生活得不错,但他们看到了一些被拐孩子家长的痛楚,于是担心自己亲生父母一生活在悲剧中,进而决定去找亲身父母,这不是简单的寻根,这是对父母、对生命最深刻的理解、最纯粹的爱。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安徽蒙城的王兴锋丢失4岁孩子后离异,孤身一人游走各地,坚持寻找15年才找到孩子,连孩子的养父都被这种执着、这份不顾一切的付出所感动,鼓励孩子孝顺亲生父母。
但回到现实之中,确实又很骨感,甚至很残酷。那么多的例子之中,孩子被找到后,他们的选择确实很难很难。除了一些人嫌贫爱富(这是被社会绝大多数人所不齿)之外,他们的很多顾虑其实是可以理解的。首先是情感,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人的生命需要情感的滋养,人的生活需要情感的抚慰,不管这份情感在建立之初,是合法的还是不合法的,是道德的还是不道德的,但情感本身已经是真实存在的,是彼此需要的,要孩子毅然放下也难为了他们。不少孩子甚至顾忌伤害养父母而不愿意寻家,这就是情感使然,当然这是狭隘的,但也是现实的。其次是环境,要完全去一个陌生环境从头再来,是莫大的挑战和考验。一些被拐孩子没读什么书,技能也不高,适应新环境的勇气可能都没有,还有一些人已经成家,更是牵一发动全身。比如,四川绵阳的单亲妈妈陈玉蓉,孩子唐豪丢失后,一直是孑然一身,苦苦寻找。儿子被拐到福建,养父、养母相继去世,很早就出去打工,他也一直想找亲身父母,享受家庭的温暖。2011年DNA比中,按理说,单亲妈妈带回孤独孩子,那多圆满啊,但最后孩子还是选择留在福建打工,让人唏嘘不已。
当然,在流动的社会里,孩子工作后,很多也不在父母身边。我每年也就是过年回去一趟。找到家的孩子,是有足够的空间来处理两边关系的。比如,从四川绵阳拐到河北的陈涛,继续在养家附近的北京打工,但将自己儿子送到绵阳读书,让生母也有宽慰(绵阳教育质量好也是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比如,从四川内江拐到福建的黄凯,留在亲身父母身边打工,逢年过节正常回去看养家高龄养父(永远瞒住寻亲之事)。
我同样认为,情感也好、环境也好,可以通过时间慢慢改变。这就需要找到孩子的父母要有耐心,要懂技巧,慢慢赢回孩子的心,现在没回到身边,不代表以后不回到身边。如果你相信血脉相连的力量,相信自己遗传基因的质量,就过好自己的日子,慢慢去温暖他、感动他,牵引他回来。
总的来说,在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之中,情是大于法的。追责买家的难度也就在于此。从法律上,我赞成买卖同罪,但从情感上,我们都知道这很难平衡。我们应该看到,除了被养家虐待跑出来的孩子,其他找到孩子的家长,几乎都是感谢养家的,这滑稽么?可能连他们自己比较一下找到孩子前后的态度,都觉得滑稽,但就是这么真实。孩子也是一样,甚至一些被虐待过逃出来的孩子,如张水在(苏回灯)、周雪刚(胡向发),找到家后还说感恩养父母,这是善良,让你百味杂陈的善良。试想,如果严惩买家,一定有许多被拐孩子就不会站出来找家了,那他们的亲身父母将抱憾终身。前几天,安徽的被拐孩子闫坤回家,拐他的人就是他的养母,但他希望不追究,这肯定他说了不算,但确实没有警方抓人的消息。
所以说,在买孩子的问题上,法律的平衡太难掌握,情感的平衡也太难琢磨。但我仍然希望,法律能再向制约买家进一步,情感能再向回归亲缘进一步。愿天下无拐、母亲不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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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雨黄鹤 发表于 2015-5-2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烟雨黄鹤 发表于 2015-5-1 17:30
姜学威在机场的一跪,就令人难以忘怀。能回到父母身边生活,真好!
单纯从感性来说,我完全同意楼上的想法 ...

同样是爱孩子,生身父母是无私的爱,因此,他们会不顾一切去寻找被拐(走失)的孩子,他们也会在孩子找到之后,因为顾忌孩子的感受而无奈地“感谢”养家,因为考虑孩子的成长而放弃把孩子带回身边。他们的爱是无私的,有时是充满伤痛的。
养家父母的爱是自私的,因为买回孩子的动机就是自私的,他不是救人水火,而是延续香火,所以他们才会想方设法给孩子洗脑,千方百计隐瞒真相,才会反对孩子寻找亲身父母,阻挠警方的解救,记得胡正文(张天雄)养母曾对着央视镜头说,他找到亲身父母就不可能一心一意对养家了,这是多么的自私,卑鄙的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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