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 通讯员 寸时洋)以帮助他人寻找新生活为由,将12岁男孩拐至异地出售,致使男孩无依无靠,流浪他乡八年。近日,经云南梁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李某彩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00元。
据悉,2005年7月被害人李某与父亲、继母吵架后,邻居被告人李某彩将其带到家中睡觉,并告诉被害人李某可以带他出去寻找新生活,不再天天被打、干活受累。年幼的李某轻易的相信了这位“慈祥”奶奶的花言巧语。第二天清晨二人便坐车前往昆明,后辗转来到山东青州,因李某年纪太大无人购买。于是被告人李某彩又把李某带到山西太原,为其介绍给招工的中介公司后,独自一人返回梁河。
因没有身份证,被害人李某一直无法回到家乡,直至2013年4月李某在“平安梁河”腾讯微博求助后,公安民警前往太原将李某带回到家乡。然而此时东窗事发,被告人李某彩也因此被判处刑罚,悔不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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