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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大树

[聚会活动] 南京爱心寻找被抢陕西儿童--伍嘉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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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雪 发表于 2009-6-16 01:47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一早志愿者慧慧就开始在江宁东山镇的各个菜场搜寻眼镜男,终于在东山第二农贸市场看见了这个抱着孩子乞讨的眼镜男,伍爸得知消息也赶往这个菜场,慧慧的及时报警使得警察很快到场,警察的出现吓得眼镜男立刻抱起孩子想要逃,警察大喊一声:你往哪里跑?接着一把抓住了想要逃跑的眼镜男,同时伍爸也及时赶到,向警察指出这个眼镜男可能是拐走伍嘉诚宝宝的嫌疑人,慧慧和伍爸都去派出所做了笔录。

        这个消息传回我们“江苏志愿者群”的时候,志愿者们都紧张起来,很多人随即给东山派出所打电话,询问此案相关情况,警方以“正在审查”回复志愿者,因为这个眼镜男有重大嫌疑,是大家发动全南京市人苦苦搜寻了很多天才给找到的,所以大家不愿意轻易放走眼镜男。

        志愿者微笑、云上等人看见过这个眼镜男抱着其他孩子在乞讨,愿意为此作证,于是大家决定去东山派出所支援伍爸和慧慧,行前大家联系了几家南京媒体,分别是南京电视台的“直播南京”记者、东方卫报记者、还有金陵晚报记者,我和微笑、云上、还有一个志愿者忘了问名字了,我们一行四人坐云上的车来到东山派出所,几家媒体记者已经先行赶到了,不久江宁的叶也赶来支援,当伍爸见到我们的时候,如同见到了亲人一般,顿时眼睛红了起来,泪水盈满眼眶,还有那憔悴的面容叫人看了心酸,我们不由安慰一下伍爸,随后记者分别采访了微笑和我,我们将事情经过说了一遍,当记者请警察把眼镜男利用来乞讨的那个小宝宝抱出来的时候,伍爸伸出手抱在怀里,不由悲从中来,泪流满面,伍爸一定是想起了自己的宝宝伍嘉诚。我们站旁边看着那凄凉的场面,都禁不住潸然泪下,此情此景深深铭刻在所有在场的人心里。

     我们到派出所以后,一直要求见负责审查眼镜男的警察孙海,派出所一直说孙警官不在,一会说是在审查案件,一会说是出警去了,在我们的一再要求下,才见到孙海警官,微笑和其他志愿者告诉孙警察,她们曾目击眼镜男利用不同的孩子乞讨,这是重大嫌疑,警察说这只是大家提供的线索,不能作为证据,要我们必须出具现场照片才行,说如果没有这样的证据他们经过24小时就要放人了。对于这点我们真的想不通,我们是百姓,我们提供了线索,为什么警方不能出点力气侦查一下呢?为什么处处都要我们提供证据他们才管?要知道警方是专业人员,侦查罪案是他们的职责,难道我们这里几个目击证人都不能使得警方调查,反而什么事都要缺乏专业知识的百姓来做,真的想不通。

     同时我们了解到派出所已经对眼镜男采取了血样,与那个宝宝做DNA比对,检查是否是亲生父女,但是警方不能告诉我们办案过程,并且说如果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眼镜男的嫌疑,明天就要放人了,我提出根据公安部打拐要求,对流浪、乞讨、卖艺儿童疑似被拐卖的孩子, 在没有证据表明是亲生的之前就不能放人,验明身份后方可进行处理。孙警官说不知道有这条,对于其他志愿者的提问,也都是此类回答,与我们谈话间显得有点不耐烦,几度要抽身离开。

    最后,志愿者们只好无奈地离开派出所,决定明天上午再来。

    等大家回到市区的时候,已经暮色低垂,回程的路上接到很多其他志愿者的询问电话,我们请大家帮忙找到共干部打拐办的文件,希望能使警方重视此案,晚上,宝贝回家网站的领导请律师来到群里,律师当即与派出所联系,我们得知此案已经报到南京市公安局,警方表示将重视此案,律师也请大家不要干预警方办案,警方不会轻易放走眼镜男,至此,我们总算放了点心,决定听从律师的话,明天就不去派出所了,不过,我们会电话询问案情进展,宝贝回家网及南京的志愿者会继续关注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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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雪 发表于 2009-6-16 0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咋字号这么小?再发一遍~

         今天一早志愿者慧慧就开始在江宁东山镇的各个菜场搜寻眼镜男,终于在东山第二农贸市场看见了这个抱着孩子乞讨的眼镜男,伍爸得知消息也赶往这个菜场,慧慧的及时报警使得警察很快到场,警察的出现吓得眼镜男立刻抱起孩子想要逃,警察大喊一声:你往哪里跑?接着一把抓住了想要逃跑的眼镜男,同时伍爸也及时赶到,向警察指出这个眼镜男可能是拐走伍嘉诚宝宝的嫌疑人,慧慧和伍爸都去派出所做了笔录。

        这个消息传回我们“江苏志愿者群”的时候,志愿者们都紧张起来,很多人随即给东山派出所打电话,询问此案相关情况,警方以“正在审查”回复志愿者,因为这个眼镜男有重大嫌疑,是大家发动全南京市人苦苦搜寻了很多天才给找到的,所以大家不愿意轻易放走眼镜男。

        志愿者微笑、云上等人看见过这个眼镜男抱着其他孩子在乞讨,愿意为此作证,于是大家决定去东山派出所支援伍爸和慧慧,行前大家联系了几家南京媒体,分别是南京电视台的“直播南京”记者、东方卫报记者、还有金陵晚报记者,我和微笑、云上、还有一个志愿者忘了问名字了,我们一行四人坐云上的车来到东山派出所,几家媒体记者已经先行赶到了,不久江宁的叶也赶来支援,当伍爸见到我们的时候,如同见到了亲人一般,顿时眼睛红了起来,泪水盈满眼眶,还有那憔悴的面容叫人看了心酸,我们不由安慰一下伍爸,随后记者分别采访了微笑和我,我们将事情经过说了一遍,当记者请警察把眼镜男利用来乞讨的那个小宝宝抱出来的时候,伍爸伸出手抱在怀里,不由悲从中来,泪流满面,伍爸一定是想起了自己的宝宝伍嘉诚。我们站旁边看着那凄凉的场面,都禁不住潸然泪下,此情此景深深铭刻在所有在场的人心里。

     我们到派出所以后,一直要求见负责审查眼镜男的警察孙海,派出所一直说孙警官不在,一会说是在审查案件,一会说是出警去了,在我们的一再要求下,才见到孙海警官,微笑和其他志愿者告诉孙警察,她们曾目击眼镜男利用不同的孩子乞讨,这是重大嫌疑,警察说这只是大家提供的线索,不能作为证据,要我们必须出具现场照片才行,说如果没有这样的证据他们经过24小时就要放人了。对于这点我们真的想不通,我们是百姓,我们提供了线索,为什么警方不能出点力气侦查一下呢?为什么处处都要我们提供证据他们才管?要知道警方是专业人员,侦查罪案是他们的职责,难道我们这里几个目击证人都不能使得警方调查,反而什么事都要缺乏专业知识的百姓来做,真的想不通。

     同时我们了解到派出所已经对眼镜男采取了血样,与那个宝宝做DNA比对,检查是否是亲生父女,但是警方不能告诉我们办案过程,并且说如果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眼镜男的嫌疑,明天就要放人了,我提出根据公安部打拐要求,对流浪、乞讨、卖艺儿童疑似被拐卖的孩子, 在没有证据表明是亲生的之前就不能放人,验明身份后方可进行处理。孙警官说不知道有这条,对于其他志愿者的提问,也都是此类回答,与我们谈话间显得有点不耐烦,几度要抽身离开。

    最后,志愿者们只好无奈地离开派出所,决定明天上午再来。

    等大家回到市区的时候,已经暮色低垂,回程的路上接到很多其他志愿者的询问电话,我们请大家帮忙找到共干部打拐办的文件,希望能使警方重视此案,晚上,宝贝回家网站的领导请律师来到群里,律师当即与派出所联系,我们得知此案已经报到南京市公安局,警方表示将重视此案,律师也请大家不要干预警方办案,警方不会轻易放走眼镜男,至此,我们总算放了点心,决定听从律师的话,明天就不去派出所了,不过,我们会电话询问案情进展,宝贝回家网及南京的志愿者会继续关注此案。

   

南京爱心寻找被抢陕西儿童--伍嘉诚

南京爱心寻找被抢陕西儿童--伍嘉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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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6-16 08:15
南京的志愿者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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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ac 发表于 2009-6-16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自己的照片应该处理一下?

警官的图片也要处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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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燕希 发表于 2009-6-16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南京的志愿者,向你们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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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6-16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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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6-16 09:55
作为江苏群的志愿者,从始至今一直关注并参与着追踪眼镜男的行动,目前终于有了较大的进展,非常自豪,但如果因为证据不足就这样放掉这个家伙,真怕前功尽弃啊!仅寄希望于JC是不够的,希望大家能尽量多提供线索,协助伍爸找回儿子。看看伍爸,三十岁的人却满头的白发,多为他辛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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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子 发表于 2009-6-16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最新进展吗?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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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子 发表于 2009-6-16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致各位网友:关于眼镜男的一些调查结果
引用地址:http://www.xici.net/b1114922/d92647328.htm [复制超文本复制] 返回《东山派出所警民..》 关闭窗口
东山卫士 发表于09-06-15 17:28  [第2版 06-15 17:37]
各位网友,就大家关心的眼镜男以及怀中所抱小女孩的情况,我所组织警力已经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现特向大家通报如下:1.该男子为贵州人,我所通过与当地警方联系,确认该男子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已经上了户口,但是还有一个两岁多的女孩没有上户口,目前我所已经将该男子与小女孩的血样送去做DNA鉴定,目前正在等待鉴定结果。2.我所已经采了孩子的血液,并送去和全国失踪孩子血库配对,结果也很快就会出来,并反馈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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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子 发表于 2009-6-16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东山卫士致各位网友:“眼镜男”已经被刑事拘留!
引用地址:http://www.xici.net/b1114922/d92688063.htm [复制超文本复制] 返回《东山派出所警民..》 关闭窗口
东山卫士 发表于09-06-16 10:23

各位网友:大家好,现在向大家通报最新的,关于网友关心的“眼睛男”以及图片中小女孩的调查情况。

经查,该男子叫李某(男,32岁,贵州凯里市人),目前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今年612日下午,犯罪嫌疑人李某为了行乞方便,在南京市中央门立交桥下以50元的价格和一制假证男子交易,伪造一本教师资格证书。

昨晚,我所前往该男子暂住处,将其妻子带往我所进行调查,目前已将其妻子的血样也进行了送检调查。图片中的小女孩现在一切都很好,请各位网友放心,在我所女民警的细心照顾下,小家伙吃的很好,睡的也很好,玩的也很开心。

对于伍嘉诚被拐卖案件我所也已经开展调查,并与陕西渭南市公安局取得了联系,当地派出所已将当时伍爸与其妻子的血样检材报告传真给我所。我所已经将全部资料及血样检材全部送往专门鉴定部门进行了比对鉴定,目前,正在等待鉴定结果。一旦有新的案件进展,我所将及时进行发布,让网友了解。

 

最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所工作的支持,社会的治安稳定与大家的共同努力是密不可分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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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子 发表于 2009-6-16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东山派出所的警察同志们值得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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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ac 发表于 2009-6-17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核心提示:抱孩子乞讨就是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侵犯,就是违法。志愿者有拨打110,维护《未成人保护法》权威性的权利。

 

09.6.16日扬子晚报:父母把房产写在3岁儿子 名下,现在父母想换套房子,因为这是未成年人名下的财产,监护人并没有权利处置,所以这对父母想要把这个房子卖了换个大的,需要在孩子18岁以后。在房产这样的事情上,各类专家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理解得很深很透。但是对乞讨者的孩子却鲜有专家发出声音。

 

据说眼睛男抱的女儿是亲生的,我们的志愿者的报警行为从打拐的角度,似乎有点尴尬,但是从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的角度来看,我们报警的行为是正当合法的!法律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目前没有证据表明眼睛男的孩子不是中国公民,因此这个小女孩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对象。

 

第四十一条禁止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现在南京发现有较多,利用大家对婴幼儿的同情心乞讨的人。仅近期宝贝回家拨打110留有案底的就有“锁金村”,“科巷”,“东山”。而且在南通还发现未成年人乞讨团伙(出示照片,有VIDEO)

 

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对象是未年人,现在发现较多的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的案件,从全国的角度来看,可以说是大面积侵犯未成人的合法权益,而公安部门却对其中调查DNA证明是亲生子女的,就放弃对《未成人保护法》的执行,是否恰当?

 

第五十三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象今天我们看到的多个眼睛男,在烈日下抱着孩子乞讨,先不说痱子,也不说长时间阳光下暴露对皮肤的伤害,光是想想这么强的阳光可能对稚嫩的眼睛可能会产生永久性的伤害,每一个父母看在眼里都会由衷地感到同情和可怜。从这个角度来看,眼睛男就是在虐待孩子,通过虐待孩子来乞讨。

 

眼睛男的乞讨工具是自己的女儿,这可能是个令人感慨的事实。政府不是只为富人服务的,更应当为贫穷者服务。如何帮助弱势群体,自食其力,这就应该是政府部门的义务了。

 

我们强烈要求民政部门,对这类低收入,无收入的流浪家庭提供经济以外的救助。尤其是通过虐待孩子乞讨,应当由公安机关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三条,剥夺这类虐待儿童者的抚养权,转成社会抚养进入社会福利院。长三角和珠三角是我国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民政、公安等对这类乞讨流浪人员有救助义务的单位,应当打破过去体制下户籍管理的思想,实现进了长三角儿童权益更有保障,这样才能激发外来务工人员对长三角地区的热爱,才能更好地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才能切实贯彻建设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才能促进长三角地区科学有序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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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巧叶子 发表于 2009-6-17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感覺現在的JC有問題,動不動就讓我們出證據,人證還不行,還非要照片,我就搞不懂了,法律上兩個人證就可以做證明,爲什麽JC說不行,還有當天東山派出所的JC跟我們說,24小時會放人,叫我們組織人去跟蹤,找證明,我真是不明白,什麽都讓我們來做,要不你們不要當JC了,讓我們來當吧,要你們幹什麽撐飯呀,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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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yan 发表于 2009-6-17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眼镜男前面抱的那个小孩呢??? 怎么不出现了??是不是打草惊蛇,故意把亲生女儿带出来做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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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6-17 14:44
希望朋更多的媒体关注此事,事情不大,一般不会有人重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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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心情 发表于 2009-6-17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向在本次活动中所有帮助过伍嘉诚家长的志愿者们致敬!向不屈不挠勇擒“眼镜男”江苏志愿者们致敬!

伍嘉诚父亲的眼神让我们知道了什么叫心碎,也让我们感到了心碎,让我们共同帮助伍嘉诚的父亲,早日找回伍嘉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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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ie1120 发表于 2009-6-18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啊。。。。。说不定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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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6-23 00:46
有结果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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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6-25 21:04
结果关注中,好可爱的宝贝,为小嘉诚祈福,早日回到伍爸爸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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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燕希 发表于 2009-6-27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是不是转移到其他城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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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6-28 21:52
中国的法律对这些人贩太不公平,抓了又放应该搞重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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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7-6 22:19
这些人怎么这样啊,真的很想痛扁那些坏人,拿小孩挣钱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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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7-19 22:23
南京自原者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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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7-6 23:51
伍嘉诚真可爱!好大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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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涵情 发表于 2011-7-6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伍嘉诚真可爱!好大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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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雪 发表于 2020-9-17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寻亲故事】
孩子被偷11年苦寻无果舅舅也搭上性命 父亲扮蜘蛛侠寻子期待重逢
https://www.ixigua.com/6725609266536776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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