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2870|回复: 1

[调查探讨] 我国网络收养成非法地下收养渠道 盘点多国领养制度

[复制链接]
老天有眼 发表于 2013-10-27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报道,在我国,收养制度对收养人和被收养人资格都有着十分严格的规定,而为了绕开这种复杂严格的程序,社会上很多家庭选择了一种灰色的非法地下收养渠道--网络收养。
  近日,一则消息引发热议:上海一对小夫妻,在意外怀孕并生下孩子后,却因家庭琐事,一气之下将孩子通过网络送人,并获得两万元的"辛苦费",两人清醒后想找回孩子未果。记者调查发现,在不少打着公益旗号的收养网站背后,却是"明码标价"的暗箱操作。
  在一家号称"中国地区最大的民间收养机构"的论坛上,一则"徐州诚送11个多月健康聪明漂亮龙女宝宝"的帖子被放在很显眼的位置,发帖人称这是他们的第三个女儿,自己一直想要个男孩,家庭负担过重,只能送养。当记者问及,如果真的想要这个孩子,需要给什么"好处"时,对方一开始显得很警惕,只说是"绿色收养"不要钱,但大约五分钟后,口风有些松动。
  孩子父亲:我想就是给我一部车,让我养家糊口就可以了,跑跑出租啊。
  对方称,目前已经有约15个人跟他联系,他不愁孩子"送"不出去,并且已经有人跟他把价码开到了宝马7系。
  孩子父亲:新车是70万以上,二手的也得几十万吧。
  记者:你是想要这个车是吧?
  孩子父亲:我想要用这个车搞婚庆出租。他要有钱的话也可以直接给钱。
  法律专家表示,领养行为如果变成交易的话,必定是违法的!但这种方式很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贩卖儿童的又一捷径。网络以其隐蔽性,给了"网络领养"这个"灰色链条"更广泛的生存空间。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社会学教授邱建新:我孩子给你,我们都约定好了,到时候一定说没收费,其实我们给了,我给现金我又不打你卡,没办法。
  那么,在那些领养率高的国家是否也会存在这样的"灰色链条"?其他国家的法律能否堵住类似的灰色地带吗?首先去美国看一看。美国法律专业马里兰大学留学生李旸提到最近在美国发生的一个母亲意图买卖孩子的案例。
  李旸:最近的话有一个比较有名的案例,有一个母亲她就是尝试通过Facebook来卖她的两个孩子,一个孩子才十个月,还有一个孩子是两岁。这个母亲也才22岁,其实她的目的只不过是为了帮助她男友支付4千美金的保释金,所以两个孩子的开价是:两岁的孩子是1千美元,如果出4千美元的话就可以把两个孩子一起买走。比较幸运的是这件事被她的朋友在脸书上发现了,然后就通知了当地的相关政府部门,政府部门又联系了警方,她最后被判的罪也是这个拐卖儿童罪,她当时需要支付的保释金就高达4万美金,如果说她真的想要在获得审判之前能够出狱的话。
  在欧洲,法国的收养比例是比较高的。居住在巴黎的万凌虹女士告诉记者:程序简单让法国人领养孩子简便,这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灰色需求。
  万凌虹:假设你身体健康,一般情况都比较正常,一般的话你已经就可以了,你需要向社会福利部门证明什么?证明你能够给到孩子一个健康的环境,能够让他去接受教育,让孩子对你有安全感,而且甚至你是说可以先申请一个,可能你觉得还需要再申请其他,你有了一个孩子之后你还可以申请第二个,而且他的审批程序说句实话时间还蛮短的,一般6个月之内都会有答复。
  即使在非婚生育比较普遍的法国,完善的减税政策,和对于单亲家庭的更多帮助让因为经济原因放弃孩子抚养的现象非常罕见。
  万凌虹:在法国有很多的保护儿童的权利,比方说你的儿童是在贫困家庭里面,他的父母会得到很多政府方面的援助,比方说减税政策,每个月还有补贴,开学的话家庭补助中心去申请额外的补助。对于单亲妈妈来讲的话,她还可以申请到比双亲家庭更多的一些补助,所以说纯粹因为经济问题后来把孩子卖掉这种可能性是很小的,当然不排除有一些犯罪行为了,那就是这个是很罕见的了。
  万凌虹说,在法国,法律、社会保障环环相扣,让灰色利益无处可生。
  万凌虹:假设走的是灰色的通道的话,那么你的孩子是很难上户口的,你的孩子要不就是你生的,要不然这个孩子是你领养的,如果你没有这些正规手续的话,你靠交钱是没有办法给到他一个户口的。
  最后我们看一下俄罗斯,俄罗斯去年年底刚刚通过法案,其中修改了领养条款。禁止美国公民收养俄罗斯儿童,废除俄美在去年7月签署的收养协议等等。除了与美国斗气之外,对于俄罗斯人来说,新的收养法案实际上降低了收养门槛,同时也表现了政府的扶持力度。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驻俄罗斯记者燕玺:在俄罗斯非法买卖孤儿的现象是非常少见的,而认领孤儿是必须要经过法院审理等等一系列这些非常严格的程序,按照俄罗斯现在现行的孤儿领养法,只有拥有固定工作、固定收入和固定居住地的成年俄罗斯公民可以收养孤儿。另外希望领养孤儿的俄罗斯家庭还希望要出具个人心理、生理、健康方面的证明,最重要的是一定要具备能够保障这个孤儿日后生活、学习等等这些基本物质需求的能力。在达到了这些条件以后,法院会对这个领养申请进行一个审理,包括领养者和孤儿本人都要亲自出席法院的审理,即便法院最后认可了,如果日后领养者没有承担好自己的领养的职责的话,法院还有权剥夺领养者的领养权。另外对于那些没有遵循这些法定程序而出现的非法领养行为,相关部门是有权追究当事人还有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的,按照最新的政策,每成功收养一名孤儿领养者可以获得10万卢布约合2万块钱人民币的一次性补偿,另外收养了孤儿的家庭还将在孤儿上学就医等等方面享受其他的一些优惠政策。(央广网北京10月27日消息)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3-10/27/c_117888462.htm
为了保证您发布的信息能够及时的得到回复及关注
建议您登陆后进行发帖操作.请点击这里
登陆注册
战士 发表于 2013-11-27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领养或为变相贩卖开路 专家提醒收养孩子需谨慎

  在网上输入“收养”、“送养”等关键词,就会跳出不少送养收养孩子的网页、论坛。这些论坛上发布了很多送养、收养孩子的信息,花3万到5万元就能收养一个健康的宝宝。昨日下午,在机关单位上班的热心读者刘晓(化名)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很是担忧:“会不会是人贩子变相贩卖孩子?”今天上午,记者调查发现,她反映的现象网上确实存在,合肥市民政局提醒,要谨慎收养。
  抱养要付不菲“营养费”
  28岁的刘晓结婚3年了,去年她被医生确认无法生育,前不久听说可以在网上领养孩子,便决定上网领养一个孩子。一有空,她就在网上搜索领养的信息。刘晓经常浏览的网站名为“圆梦之家”,这是一个以领养与收养孩子为目的的平台,平台上发布有大量收养和领养信息。在这个网站上,领妈是对收养者的称呼,宝妈则是送养一方。
  刘晓尝试过和宝妈联系,今年她已经联系过两个宝妈,但两个孩子都没有抱养成功,一个孩子被人提前抱走,另一个宝妈则临时将营养费由3万元涨到5万元,双方没有谈拢。
  刘晓告诉记者,补偿费用是一些送养人提出的必要条件,费用多以“营养费”的方式出现,少则3万元,多则十多万元。如果收养人给出的价格高,抱养的速度就相对快一些。
  但渐渐地,刘晓对这种网上收养的方式产生了怀疑,会不会有人利用这个渠道贩卖婴儿?
  想收养得先交“定金”
  “圆梦之家”是一个较大的民间收养领养网络平台。记者在该网站看到,首页上有多位宝宝的照片及送养信息。记者注意到,多数送养人都声称家庭较为困难,无法抚养宝宝。此外还有离婚后双方都不想要孩子、未婚先孕不敢和家人说等原因。
  今天上午,记者在浏览“圆梦之家”网页时,意外发现一个有关合肥的收养帖。该帖子称:“我是长丰县人,在家种草莓,损失惨重欠了很多债,老婆过不了苦日子和我离婚。由于实在是生活无奈,不想让这么漂亮的女儿和我一起过苦日子,经过前妻同意真心送养宝贝可爱女儿。我女儿是今年4月出生,希望能够遇到有缘人,有一定的经济能力,能给宝宝一个充满爱的家庭,好好地疼爱她,能够给她一个美好的未来。宝贝的一切手续齐全,住院小单都可以出示。”
  今天上午,记者与该网帖所留的电话取得联系。接听电话的是一名女子,自称是上述男子的表妹。该女子告诉记者,由于表哥经营草莓亏损严重,老婆离婚了,在双重打击之下,才无奈作出送养宝宝的决定。现在宝宝由奶奶抚养。女子对记者的身份也进行了详尽地询问。
  该女子告诉记者,补偿费给多给少不重要,只要收养者有爱心就可以,之前有收养者去看过宝宝,但总觉得不太可靠,而没有达成收养协议。该女子询问记者愿意付多少钱,记者回答3万元到5万元,女子感觉较为满意。
  不过当记者询问孩子的户口问题时,女子显得十分紧张,并询问记者是否是公安部门的人。当记者询问孩子是哪个乡镇的,女子以安全为由拒绝透露。当记者表露愿意收养意向后,女子表示要付200元定金。不过记者看到,有不少网友在其网帖下跟帖直言,这是一个骗局,希望网友不要上当。
  “圆梦之家”网站也提示收养人,注意网上的骗局,一切行为都是双方私下行为,和网站无关。
  网上收养走在法律边缘
  事实上,这样的网上收养行为存在很多问题。合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私人收养孩子一般有两个正规途径,即收养社会弃婴和社会福利院儿童,收养人也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的条件。
  “网上收养不一定能够成功,双方必须都具备收养法中所示的相关条件,而且收养证明也必须在儿童出生的户籍地办理,符合一系列条件后才合法,具体手续非常繁杂。”该工作人员表示。网上收养不可信,虚假情况很多,更有可能出现某些父母为逃避计划生育而送养。合肥市公安局工作人员明确表示,网上收养很可能包含诈骗行为,还需谨慎行事。
  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陈朝晖律师表示,公开在网上以盈利为目的买卖孩子,一旦交易成功,将构成拐卖儿童罪,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他认为,这是一种新型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专家表示,通过网络平台的信息沟通可以视为民间互助行为,但送养、收养行为正式确认,收养身份的合法性确立还是要走法律程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 ( 吉ICP备08101543号 )

GMT+8, 2024-12-23 02:31 , Processed in 0.042221 second(s), 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