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001|回复: 0

[一般新闻] 流浪者到救助站可“来去自由”(图)

[复制链接]
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3-12-5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去年12月,济南顺河高架桥下,来自河北廊坊的一位老人接受救助。(资料片)
  本报记者 张榕博 摄
  本报济南12月4日讯(记者 张榕博) 冬日渐冷,城市乡村中的流浪乞讨人员在极寒天气下如何生存备受关注。4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将对普通流浪乞讨者和恶意乞讨人员实施分类救助和管理,对于不愿到救助站的流浪者,各地将提供临时庇护所,以方便紧急情况下提供救助。
  4日,省民政厅公布了全省17市救助站的地址和24小时值班电话,对于不同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部门将实施分类救助和管理。对街头流浪的老人、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智障人士、残疾人进行保护性救助,及时给予饮食、住宿帮助;对职业乞讨者,特别是恶意乞讨、滋扰他人、滋扰公共秩序的流浪人员以及携带未成年人流浪者,救助部门与公安机关将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被拘留。
  按照救助要求,各地救助站将对自愿受助者进行无偿救助;对于临时生活困难的人员,救助站将解决食宿问题,并帮助他们返回家庭或所在单位。在实际救助中,还有一些职业流浪乞讨人员和疑似精神障碍流浪者拒绝接受救助,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将首次试点为这些“自由”流浪者提供24小时临时庇护所。
  所谓临时庇护,即救助部门将向上述流浪人员分发求助卡,以方便他们在面临极寒天气或生存困难时及时前往救助站过夜,或随时找人帮助联络救助站。接到求助后,巡回救助车、120、110将立刻派车前来救助。与日常的流浪者救助不同,临时庇护所仅需要简单的登记和甄别,入站和出站也不需要严格限制,“大家来去自由,救助的时限也从以往的最长10天进行了适当延长,直到极寒天气过去。”
  “虽然这种方式可能会促使一些社会人员前来‘骗吃骗喝’,但为保障流浪人员基本权益,这些小问题我们会通过仔细甄别来防范。”该负责人表示。
  此外,为扩大城市救助范围,我省还将尝试社区、街道提供临时庇护小屋,并发动环卫工人、社区爱心人士组成信息员,及时联络救助站救助流浪人员。
  延伸阅读
  超两成流浪者 为职业乞讨人
  目前,我省流浪人员救助采取政府、社会、家庭共担原则。其中,救助站承担对找不到家庭和亲属同时也查不到户籍所在地的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的救助工作。救助站需妥善安置上述人员,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食物、住所,及时救治急病,帮助联络亲属,并且对无钱回家的求助者提供乘车凭证。受助人员所在地政府将承担返乡受助人员的生活安置。

  2011年、2012年,我省共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196523人,其中未成年人10527人。截至2013年11月底,全省站内共救助47636人,其中未成年人1092人,60岁以上老人3362人,残障人员3121人,各类病人6028人。
  经调查,在流浪乞讨人员中超过20%为职业乞讨人员,虽然国家有明确的救助政策,但这些人员自愿流浪乞讨,甚至胁迫和干扰他人进行乞讨,部分行为已经涉嫌违法。
  本报记者 张榕博
  作者:张榕博http://news.163.com/13/1205/12/9FB3PQ6000014AED.htm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 ( 吉ICP备08101543号 )

GMT+8, 2024-10-1 07:28 , Processed in 0.036752 second(s), 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