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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亲线索] 蕲春13岁少年离奇失踪5年 口头请假离校再无音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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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文 发表于 2013-12-24 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图为:拿着儿子照片的马明生夫妇

捧着儿子马永烨的照片和作业本,蕲春县大同镇板溪村村民马明生与妻子柯秀红仍不肯相信儿子已经失踪的事实,尽管他已经失踪了5年多。5年前的一天,马永烨向班主任口头请假离校后就再也没有回来,夫妻俩苦苦寻找至今仍无音讯。

马明生夫妇认为,是学校未尽到监管职责,导致儿子失踪。昨日,他们委托律师与校方商谈赔偿事宜,向校方索赔29万余元。目前,双方还未达成一致,将进行第二轮谈判。

口头请假,少年离奇失踪5年多

马永烨出生于1995年2月27日,事发前还不满14周岁,是蕲春县大同中学初二(4)班的学生。

2008年10月1日至10月5日是国庆节放假时间,10月6日学生到校上课。“(6日)上午8点20分左右,我到班上巡查,上星期请假回家的马永烨同学又向我口头请假,我批准了,但我没有履行正规的书面请假手续。上午上完课,中午12点20分左右,我到班上巡查,发现马永烨同学已经离校,此后直至10月11日期间,我一直没有主动与其家人取得联系。”马永烨的时任班主任何红山在事后情况说明中如是写道。

马永烨的姑妈马莲花在大同镇街道上做副食生意,据其介绍,由于弟弟弟妹一直在外打工,平时学校有事都是与她联系,她也给学校留了自己的手机号码。她说,放假时侄儿一般都会来自己家玩。“10月11日晚,我母亲打电话给我,问孙子怎么没回家,是不是在我这儿。我一听惊了,立刻给班主任何红山打电话,得知侄儿早在10月6日就请假了。”马莲花回忆。

此后,马永烨的家人和校方多方寻人,但始终不见踪影,至今已有5年多。

寻儿未果,父母申请宣告失踪

据校方介绍,马永烨失踪后,学校也很紧张,曾组织教师多方寻找。大同中学一位男教师说,他曾被学校派往浙江等地寻找了三个多月。

马明生说,10月11日晚从姐姐口中得知儿子失踪的消息后,次日便与妻子赶回了老家。“当时心急如焚,希望奇迹能够出现。”马明生说,案发后,他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和亲戚找遍了蕲春县的所有地方,去县电视台播了寻人启事,也在街上张贴了800份寻人启事。他还租车和妻子去了安徽太湖、宿松,以及打工地浙江临安,甚至还骑摩托车去杭州找当地电视台播放寻人启事,但都无果。“我们一度认为孩子溺水了,租船去镇上的水库打捞,没有结果后,我们又跪在地上哭。”柯秀红回忆。

苦寻两年无果后,2010年10月12日,马明生夫妇向蕲春县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儿子失踪。2011年3月7日,法院正式宣告马永烨为失踪人。

索赔未果,双方将再次谈判

马明生夫妇认为,儿子口头请假离校,学校没有履行正规的请假手续,也没有告知家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昨日上午,他们委托律师与校方就赔偿问题进行谈判,提出包括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29万余元。对此,大同中学骆姓校长表示,学校对此事有责任,不回避不逃避。但他指出,当时的校长和班主任已经调走,需要找当事人弄清事发情况,划分责任后,再确定赔偿数额。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起诉。蕲春县教育局一位负责人也持同样观点,称确定责任后,学校该赔多少就赔多少。不过,该县法律援助中心一位律师表示,学生在校内属学校监管,出了校门就是监护人的责任,学校不可能限制学生的人身自由。马明生的代理律师对此持否定态度,称校方在校内的监管出了问题,就不能保证学生在校外的安全。双方约定,将于年后进行第二轮谈判。

http://hb.qq.com/a/20131224/0024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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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w小宇 发表于 2015-4-22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北13岁初中生失踪6年多 学校被判赔13.6万余元
楚天时报讯 6年前,黄冈蕲春县一初中生向老师口头请假后莫名失踪,家长此后找学校商谈索赔事宜未果,一纸诉状将学校告上法庭,索赔29.3万余元(本报2013年12月24日A06版曾报道)。楚天时报记者昨悉,该案一审有了判决结果:校方被判赔13.6万余元。

马永烨出生于1995年2月27日,事发前不满14周岁,是蕲春县大同初级中学初二(4)班的学生。2008年10月1日至10月5日是国庆节放假时间,10月6日全体学生到校上课。6日上午8点20分左右,马永烨向班主任口头请假获准,此后离校,后来不知所踪。校方发现后曾派人寻找,但未果。

在苦寻儿子两年无果后,2010年10月12日,马永烨的父母向蕲春县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儿子失踪。2011年3月7日,法院正式宣告马永烨为失踪人。2014年10月,家长将学校告上法庭,索赔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9.3万余元。
http://hb.ifeng.com/news/cjgc/detail_2015_04/22/3813230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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