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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网上开价15万卖儿子 记者卧底解救男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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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月亮 发表于 2009-6-13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男子在网上发布消息,称要送养一名3岁半的男孩。当有市民表示愿意收养后,发布消息者却称要15万元的“送养费”。两天后,“送养费”更涨成20万元。   6月3日,广州“打拐”志愿者雷先生在一个“孤儿信息网”里,发现了这个可疑的送养信息。雷先生调查后确认,这名湖北人发布信息的真实意图是要贩卖一男童,遂通过《南方都市报》与楚天都市报取得联系。
  昨日,记者扮成买家前往襄樊与人贩子“交易”。襄樊警方及时出击,一举将贩卖儿童的谢某抓获,并解救出3岁多的男童平平(化名)。令人没有想到的是:谢某交待,贩卖的男童其实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有人网上开价15万卖男孩
  网名为仔仔的雷先生,是一位曾协助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打掉特大传销团伙的四川小伙。仔仔现为广州“宝贝回家寻子网”的志愿者,常年关注和解救被拐儿童。借助互联网,他近年来已先后解救30多名儿童。
  6月9日晚,仔仔通过《南方都市报》记者李平,紧急与楚天都市报取得联系。他介绍:大约在5天前,他在网站上看到一个帖子,发帖者称湖北有个3岁半男孩要送出,收养者需要支付15万元“送养费”。
  “若是因自身的原因,无法养育孩子,送养人肯定不会提这么高的经济要求。”仔仔称,凭他数十次的“打拐”经验,他意识到此人很可能是一名人贩子。
  仔仔介绍,在网络聊天中,他假称为一名失去生育能力的广州妇女,向“一杯沧桑”询问孩子的情况。“一杯沧桑”称手上确有一个男孩,可要送养,必须要给15万元的送养费,若是同意,才能交谈。
  打拐志愿者“钓出”人贩子
  仔仔说在网上佯称,若孩子健康的话,费用方面没什么问题。“自己的丈夫会打电话,就男童的情况具体联系”。
  通过QQ聊天和通电话,仔仔一步步摸清了孩子的情况:被贩卖的男孩2005年12月出生,现在在湖北襄樊城区。“一杯沧桑”称,他是孩子的监护人。孩子的母亲是他的表姐,因为倒卖烟机配件被判刑10多年,可孩子的父亲两年前出车祸死了,他有家有口养不了,只能将孩子送人。
  为查实“一杯沧桑”手上是否真的有男孩,仔仔要求“一杯沧桑”提供男孩的照片。“一杯沧桑”居然通过QQ视频,让他看到这名男孩。“可能是我解救孩子心切,多次与‘一杯沧桑’联系后,6月9日,他竟向我提出要加价5万元。”仔仔称,“一杯沧桑”还说,他已经联系了好几个人,现在别人都能出价20万元。
  为防止意外,仔仔答应了对方加钱的要求,并表示已买了6月11日从广州飞往襄樊的机票,确定与人贩子下午5点见面“交易”。
  记者前往襄樊卧底解救男童
  9日晚,仔仔向记者介绍这些情况后,记者马上与襄樊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取得联系。警方高度重视,该支队迅速成立了以副支队长邵旭为组长的10人办案专班。
  经商议,行动方案确定为由记者冒充仔仔的买家身份,与人贩子“一杯沧桑”交易,警方趁机实施抓捕、解救。
  昨日一大早,记者以仔仔的身份前往襄樊。下午4时许,离约定在襄樊人民广场新富贵酒轩见面的时间,还有整整一小时,“一杯沧桑”就迫不及待地通过短信通知仔仔,他在酒店订下了包间,并已带着孩子在等候了。
  在短信中,“一杯沧桑”显得分外警惕,多次询问试探,“襄樊的天气怎么样?”“现在从机场出来的车开到哪儿了?”记者与远在广州的仔仔及时联系,一一化解。
  此前,记者与襄樊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民警见了面。该支队三大队负责人表示,警方现在尚无法确认“一杯沧桑”的作案手法和暴力抗法程度,记者面对的可能是穷凶极恶的歹徒。为作好应对,警方为记者“卧底”排练了各种状况下的应变方法,并派出一名民警扮成记者的亲友跟随。
  在警方预定的营救方案中,警方要求记者见到孩子时,要装成非常喜欢的样子,记者一旦带着孩子脱离险境,他们就迅速实施抓捕。
  警方出击一举擒获嫌疑人
  经周密部署,昨日下午5时许,记者与“一杯沧桑”如约见面。在酒店包间,记者看到一名30多岁、左手臂上有老虎纹身的男子,正在里面看电视,而在其左侧的一张椅子上,一名3岁多的男孩正站在椅子上,四处张望着。
  记者问该男子,是否就是“一杯沧桑”。他赶紧点了点头,并请记者迅速进包间。在包间里,“一杯沧桑”介绍起自己和孩子的情况:“一杯沧桑”拿出身份证和户口簿等资料说,自己姓谢,孩子现在也随他姓谢。自己原在襄樊铁路部门工作,因单位不景气辞职了。现在,他实在是没办法帮表姐养孩子,才想到要20万元将孩子送个好人家。
  既然是找好人家送孩子,为何说好的15万元变成了20万元?谢某称,这是双方自愿的事情,若不行,他就不送养孩子。
  在与谢某聊着时,记者按照行动方案,表现出很喜欢孩子的样子,要求抱抱孩子。谢某也叫着说:“平平,快让叔叔抱抱”。记者马上上前,一把抱过孩子,并抱着孩子在包间中转圈。当脱离谢某的控制范围内时,记者迅速向守候在附近的民警发出信号,几名民警冲进包间,迅速将还没有回过神来的谢某控制,带回到刑警支队审查。
  嫌疑人称被卖儿童是自己亲生子
  昨晚,襄樊市刑警支队讯问室,谢某的情绪刚开始显得有些激动。
  现年35岁、高中文化程度的谢某称,他其实只是想找个好的人家,替表姐将孩子“送”出去。可随着审查的深入,谢某又交待,他打算送出去的那个孩子,其实是他亲生儿子。
  谢某称,这个3岁半的男孩是前妻所生。他与现任妻子还有一个差不多大的孩子,因他现在没有固定职业,妻子也没有工作,加上他炒股亏了钱,外面还有5万元的欠债,他才有了将儿子卖掉的念头。
  谢某称,孩子的母亲也会经常看孩子,一般都是通过电话与其联系。可警方询问其前妻电话时,他又称没有。
  警方讯问中还了解到,谢某曾因流氓罪被判过刑,并曾因故意伤害罪等被警方多次处理。
  在讯问室里,记者留意到,孩子一直坐在谢某的怀里,并且将头贴在其身上,谢某不停地用手拍着孩子,显得似乎很“疼爱”。民警拿着一块巧克力,准备将小孩拉到身边。可小孩子看了看,又摇了摇头,继续将头贴在谢某的身上。
  经调查,警方初步确认那名男童确为谢某亲生子。但警方表示,贩卖亲生子同样涉嫌犯罪,他们将就此案作进一步调查。
  链接
  贩卖亲生子同样涉嫌犯罪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万雄介绍,谢的行为明显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该罪名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王万雄说,人不是商品,不能买卖,如果把他人当成商品估价出卖,使他人丧失了做人的尊严,侵犯了他人的人格、名誉权和人身自由权,即使是自己的亲生子女也不例外。我国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13 13:16:1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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