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良司机竟将魔爪伸向“智障女”,以千元价格将其“出售”。据福建省连城县法院3日透露,这起拐卖妇女案已于日前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黄某以拐卖妇女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3年1月11日,以载客为生的黄某“瞄”上轻度精神发育迟滞同时伴有癫痫病的“智障女”李某,将其从龙岩市新罗区诱骗至连城县,并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无固定生活来源的陈某(另案处理)做老婆。双方约定,黄某先收取300元,若被害人李某能和陈某一起生活至当年年底,被告人黄某再收取剩下的700元。后陈某将被害人李某带至家中共同生活并多次发生性关系。
2013年1月15日,被害人李某在他人帮助下向连城县公安局派出所报案。
经龙岩市第三医院司法鉴定室鉴定,被害人李某患轻度精神发育迟滞同时伴有癫痫病,具有部分性防卫能力。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将轻度精神发育迟滞的妇女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妇女罪。据此,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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