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的李茜通过网络认识了“高富帅”,两人恋情迅速发展并同居。然而,李茜怀孕之后,才发现男方告知的名字、年龄、工作都是假的,而且已有家室。因不堪打击,李茜跳楼自尽。李茜父母将冒牌“高富帅”告上法院,要求赔偿。一审判决李茜父母获赔26万余元;双方均不服并提出上诉。昨天下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罕见的人身损害赔偿案。 “高富帅”原是普通职员 2012年3月,本科毕业后在沪工作的湖南女孩李茜网上认识了罗晨。罗晨自称“周君”,1981年出生,是上海某大公司的高管。双方很快确立恋爱关系,2012年10月开始租房同居。 2013年2月,李茜发现自己怀孕了,她的父母为此特地来沪照顾女儿。一次偶然的机会,李父发现周君用的是假身份证。周君承认,他真实姓名是“罗晨”,1972年生,已婚,是上海某公司的普通职员。 2013年3月24日,李茜要求与罗晨分手并终止妊娠。次日,罗晨到李茜单位将其带到罗晨父母家中。27日上午9时多,李茜因身体不适,由罗晨父母陪同到医院体检,不料期间李茜却“走失”了。27日下午2时许,李茜从医院对面一座在建工地楼顶一跃而下,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是绑架还是自愿? 李茜父母认为,罗晨的欺骗行为是导致李茜轻生的主要原因,起诉要求罗晨承担80%的责任,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78万余元。一审判决罗晨承担30%的责任,赔偿26万余元。对此,双方均不服并提出上诉。 一审查明,2013年3月25日,罗晨到李茜单位将其带至奉贤区。李茜父母认为,罗晨违背李茜意愿,用胁迫的手段将李茜按进车内带走。26日晚上罗晨强行与李茜发生性行为,是压垮在李茜身上的“最后一根稻草”。罗晨父则表示不认可,并称25日罗晨带李茜来家中,有说有笑,不存在“绑架”。 此外,就27日当天发生的事情,双方也是各执一词。李茜父母认为罗晨明知李茜已站在楼顶,有轻生的可能,仍在单位上班,未及时救助或报警,存在过错。罗父则称罗晨打过电话给李父,是李父不同意报警。但对各自的说法,双方均未提交新的证据。 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围绕罗晨是否应对李茜坠楼负主要责任展开辩论。法官宣布,将择日宣判此案(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宋宁华朱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