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家纯公益性质的寻人网站,它被人们更多看到的,也许只是助人后的成功,而忽略了他们在帮助他人的时候,自己也在法律的旅途上行走。 2014年伊始,张宝艳率领团队从吉林通化匆匆赶到北京,参加中央电视台的节目录制。这是一期有关公益寻亲的节目,在讲述的案例故事中,“近一半”来自“宝贝回家”寻子网。
“宝贝回家”寻子网(以下简称“寻子网”)是张宝艳自费创建的,帮助寻找因各种原因失踪儿童的公益网站。
成立近7年,寻子网已经拥有了8万余名志愿者,成功帮助了745个家庭破镜重圆。
当有人问到她掌舵网站的秘诀时,张宝艳说:“用制度来保障。”
规范“其他寻人”
为家属找到丢失的孩子,为失踪孩子找到亲人,是寻子网的主要服务项目,但不是唯一的服务项目。在寻子网上,还有一项服务叫作“其他寻人”。
张宝艳介绍,“"其他寻人"主要是帮助求助人寻找超过16岁的亲人、被拐妇女或者长年离散的亲人,对于这块服务,我们不会特意安排志愿者"一对一"跟进服务,找不找得到就看缘分了。”
由于寻子网在国内早已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与知名度,尽管没有安排相应的志愿者跟踪服务,但往往也能起到不小的作用。
然而,早些年,这项服务也为寻子网引来一些“麻烦”。
几年前的一天,一位自称来自 重庆的刘姓男子来到寻子网“其他寻人”处登记。据该男子称,自己的妻子莫名失踪了,怀疑是遭人“贩卖”。
寻子网很快将这名男子的寻人信息在网站上发布了。几天后,寻子网便接到了当地警方的电话。
“打拐办的警察看到了我们的帖子,调查之后发现,这名男子寻找的人并不是他的妻子,而是他的前女友。”张宝艳说。
警察调查的结果显示,该男子的女朋友与其分手不成,便与之断绝了联系,而这名男子仍不死心,便想到利用寻子网来达成目的。
令人无奈的是,这种情况并不是个案。据寻子网的法律顾问张志伟律师回忆,“好几起这样的事件,给当事女方带来了不小的困扰。”
荒唐的情况并不仅限于寻找分手恋人的情形。“奇怪的情形非常多,甚至还有债主过来登记找躲起来的债务人,但都打着寻找亲人的名义。”张宝艳说。
2009年之后,张宝艳在张志伟的帮助下,开始从制度上进行防范。
现在,“来"其他寻人"找人必须提供有亲属关系的相关证明,包括身份证和户口簿等,要通过户口簿来证明他们的亲属关系。”张宝艳表示。
解决“打拐”立案难
作为一名母亲,张宝艳凭着直觉,感觉到“打拐”的特别意义。
“如果我的孩子丢了,我肯定活不了了。”就是这么一个朴素的想法,在做教师工作的丈夫帮助下,以16岁以下走失、拐卖青少年为主要救助对象,她开始打造互联网寻子平台。
2007年4月30日,这个平台正式上线了,并取名为“宝贝回家”寻子网。
彼时,社会 大众对于“打拐”的概念并不如今天这样熟悉,寻子网也未受到政府和社会的认可。“寻子网本身运营的合法性也受到质疑。”张宝艳说,“甚至遇到过一些强制关网的现象。”
此外,在与寻孩家长、受害人以及社会接触过程中,寻子网同样遇到了不少法律问题。
2008年,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志伟开始加入寻子网的工作,自此,寻子网开始走上法律轨道。
早期,张志伟与张宝艳的个人电话均是公开的。
“2008年-2010年期间,我的主要精力都放在寻子网上。”张志伟介绍道,“经常有家长和志愿者打电话过来咨询,我们都反反复复做解答。”
“寻子网没有任何收费项目,现在主要靠社会捐助,政府方面和一些固定的企业会给一些捐助。但公开募集的社会捐助仍然不接受,因为这类捐助社会关注度与争议度都比较大。”张志伟介绍,“好在网络平台的工作并不需要大量的资金。”
2009年 全国两会召开之时,张志伟以寻子网志愿者的身份,向一些明星人大代表、地区人大代表以及一些内参刊物,陆续反映了寻子网寻子案例中体现出来的法律漏洞和执法困境的问题,并提出10条法律建议。
在这10条建议中,首当其冲的是“解决"打拐"立案难的问题”。
“当时立案特别困难,有个24小时立案的说法,有些地方还要求受害人家庭举出犯罪发生的证据,这些是很为难家属的做法,很多案件得不到及时立案,使得寻找孩子的黄金时间丧失。”张志伟介绍。
其他诸如“严打买方市场、建立全国打拐DNA数据库、建立全国统一的失踪人口信息网”等等建议均在其列。
目前,这些建议通过各方呼吁,已基本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解决。
志愿者有时“热心过度” 作为一家完全公益性的平台,从寻子网诞生初始,志愿者就发挥了非比寻常的作用。
2007年,一名来自某警校的内蒙古籍学生志愿者,看到一个老年人带着一个小孩沿街乞讨,该志愿者对小孩的身份产生了怀疑并迅速报警。由于报警及时,案件得到了侦破,这个小孩果然是被人从甘肃拐来的。
这次事件后,对寻子网以及其他志愿者,都产生了极大的鼓舞作用。但是,志愿者的价值远不止于此。
据张宝艳介绍,在登记失踪儿童信息后,对于每名寻子家长或寻家孩子,寻子网都会一对一地派出志愿者。“志愿者会帮助他们分析怎样进行寻找,并长期跟进。”
张志伟进一步介绍,在寻找失踪孩子过程中产生的费用,都是由志愿者个人承担。
拐卖儿童的行为无疑已经涉嫌刑事犯罪。而志愿者参与寻子的过程中,很多工作会涉及刑事侦查范畴。
“很多前期搜集情报、向公安机关递送犯罪线索,甚至一些家长志愿者深入到案件高发区进行一些工作,如何把握住志愿者的工作与公安部门刑事侦查之间的"度",是个很重要的法律问题,也是个很难解决的法律难题。”张志伟说道。
更有志愿者出现过“钓鱼”打拐的行为。比如装作需要孩子的无孩家长,在网上发帖称自己需要一个多大的孩子,以此吸引人贩子“上钩”。张志伟提醒,“你要考虑到,也许这个人起初没有拐孩子的想法,因为你发出的这个需求他可能会去拐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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