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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报道] 帮忙介绍领养孩子 被判拐卖儿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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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4-1-14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 陈伯辉 周衡 通讯员 徐咏梅

东方今报开封讯 好心帮不能生育的人家介绍别人不要的婴儿,咋就构成犯罪了呢?赵福面对警察的讯问,百思不得其解……

好心帮忙介绍收养孩子

家住河南省方城县的赵福因家境贫寒,年过三十还未娶妻。2003年,经人介绍来到开封县西姜寨乡与带两个孩子的徐某结婚做了上门女婿。2004年,赵福到中牟县一窑场打工,结识了该窑场的会计老谭,并很快成了朋友。

2010年四五月份,老谭找到赵福。“赵福,我们窑场有个打工的妇女快生了,她家孩子多不想要,你看你能不能在开封县给孩子找个家,放心,我不会亏你的。”老谭告诉赵福。

“这是积德的事儿,我回去问问看谁家要。”赵福喜滋滋地满口答应。要知道自从做了上门女婿,赵福在村子里就没抬起过头,这回如果能帮乡邻介绍孩子,那以后在村子里还不成了能人?

回到家,赵福就四处询问谁家想要孩子。听说赵福可以帮忙介绍收养孩子,婚后多年未育的小陈找到赵福。

“福哥,小孩儿是不是偷的,保险吗?”小陈有点儿不放心。

“把心放肚里吧兄弟,这是外地的妇女在中牟县窑场打工生的,养不起才送人的。”赵福拍着胸脯打保票。

孩子原是被拐卖 赵福被判拐卖儿童罪

“那就要吧,看得多少钱。”小陈有些心动。

赵福第一时间联系上了老谭,老谭说孩子的家人最少要16000元钱。小陈一听价格适当就赶紧答应下来。

过了几天老谭便带着两个中年妇女抱着一个未满月的婴儿来到中牟县城与等待在此的小陈一家会面,经讨价还价,最终小陈支付了15000元钱后把孩子抱回了家。在回家的路上小陈给了赵福500元介绍费以示感谢。


自此,赵福与老谭陆续又介绍三个孩子分别以26000元至50000元不等的价格卖到开封县,直到警察找上门,赵福才知道自己已经犯了法。

原来赵福介绍的孩子并不是如老谭所说的是在窑场打工的妇女所生,而是一个专门拐卖儿童的犯罪团伙,从云南等地收买婴儿至河南贩卖,截至案发,老谭一伙贩卖儿童已达几十人。

2013年11月23日,开封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福以出卖为目的,伙同他人贩卖多名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应在十年以上量刑。考虑到赵福在犯罪过程中不以盈利为目的,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其主观恶性较小,且当庭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遂判处赵福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00元。

http://news.163.com/14/0114/05/9IHC9TLH00014Q4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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