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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拐姐妹花堕落为黑心人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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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语盈盈 发表于 2009-6-22 06: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惊动公安部的特大贩婴案告破!至昨日,武铁民警在河北涉县成功解救的被拐婴儿已达26名,同时抓获了18名贩婴嫌疑人。随着侦查的深入,一张黑色的特大贩婴网目前渐渐浮出水面。武汉铁路公安局副局长、“6·10”专案负责人童光明昨向记者介绍了案情的最新进展——

  关键人物“老娘”落网

  交待贩婴34名

  从5月31日至6月上旬,武铁警方在列车上连续破获三起贩婴案,贩婴路线终点都指向河北。通过审讯,警方发现河北涉县附近有一大型贩婴网络。

  6月12日,武铁专案民警直奔涉县。凌晨3时许,民警接连抓获3名嫌疑人。通过深挖,“6·10”专案的关键人物、外号“老娘”的妇女浮出水面。据火车上落网的相关嫌疑人供述,他们从云南买来的婴儿都交给了“老娘”,由“老娘”联系买家。

  “老娘”家住涉县偏店镇,离县城将近20公里。民警赶到偏店,为摸情况,多次打电话到“老娘”家,一直无人接听。守候至傍晚,武铁公安局刑侦处副处长崔志鸿决定摸上门去。

  “老娘”家高墙大院,大门紧闭,民警听不到动静,于是找到治保主任,得知“老娘”就在家中。崔志鸿等人强行打开院门,将“老娘”抓个正着。问“老娘”为何不接电话,她说“看着来电号码不熟,有点怕。”

  顾不上两夜未眠,专案民警突审“老娘”。“老娘”很快交待:仅由她经手,就卖出34名婴儿。

  据“老娘”的交待,参与贩婴的嫌疑人冯双和玉玲先后在家中落网。目前审查表明,在涉县,由“老娘”、冯双、大香、小芬、玉玲等人组成的团伙,仅自2005年以来,至少拐卖婴儿49名。

  昔日被拐少女沦为黑心人贩

  通过讯问、调查,侦查员们知道了一个惊人的事实——大香、小芬、玉玲等多名贩婴嫌疑人,都曾是在云南遭拐卖的女童。

  童光明告诉记者:“这些人被拐卖到河北时,都只有十几岁,后来落地生根。我曾经问过她们,你们在少女时代曾有过悲惨的经历,一定能体会离别亲人的痛苦,一定痛恨过拐卖你们的人贩子。为什么你们竟忍心让别人骨肉分离?而且是这么小的孩子!她们一副茫然而无所谓的态度,说,穷,为了钱呗。”

  大香、小芬姐妹交待,她们的老家在云南,被人拐卖“嫁“”到河北后,弟弟还在老家。约10年前,弟弟小兴在家乡犯了事,为逃避警方抓捕,跑到河北投靠两个姐姐,顺便带来了2名婴儿贩卖。

  涉县位于邯郸市以西约97公里,位于太行山脚下,再往西紧邻山西长治市,有铁矿和煤矿。大香、小芬和“老娘”三人的丈夫曾在同一座铁矿当矿工,她们三人因此成为好姐妹。“老娘”是涉县本地人,亲戚众多。大香、小芬于是委托“老娘”寻找买主,很快就赚了不少钱。这让她们看到一条新的“致富之路”。

  小兴躲到涉县,除了从云南联系婴儿拐卖,还在铁矿打工。几年后一次矿难,小兴身亡。大约2005年前后,大香、小芬自行前往云南联系“货源”,带回涉县贩卖。

  婴儿转手价翻数倍

  巨额利润拖得多人下水

  审查表明,人贩子从云南购买婴儿,男婴1万3至2万元,女孩婴要给4000至1万元出头不等。到了涉县,卖到抱养人手中,男婴要价4万元左右,女婴要价2万元左右。

  婴儿要价浮动较大,可以讨价还价,依据是孩子的相貌、体格、气色、健康状况,以及双方的急切程度等。贩婴巨额的利润空间吸引了不少人加入该贩婴团伙。

  部分婴儿刚刚满月

  疑为亲生父母主动“出售”

  本次解救的26名婴儿中,不少婴儿被拐卖时刚刚满月。民警分析,盗卖这种年龄的新生儿可能性很小,很可能是亲生父母为牟利而主动出售。

  由于这类婴幼儿父母情况比较复杂,如何安置成了难题。警方初步设想的婴儿去向有4种:交给云南生父母、交给云南儿童福利院、交给涉县儿童福利院、继续让现在的“妈妈”(须符合相关条件)收养。

  公安部明天再次在石家庄召开会议,将研究这些幼儿的安置问题。

  铁道部公安局调来援兵

  有望挖出更大贩婴网

  据了解,目前到案的嫌疑人中,仅“老娘”、冯双交待得比较彻底,其余多名关键人支支吾吾,心存侥幸,对抗审查。

  专案组不断调整策略,不断寻找新的突破口,对嫌疑人的审讯获得新的重要进展,很可能再挖出规模更大的贩婴网。

  昨日,铁道部公安局指示北京铁路公安局从石家庄铁路公安处抽调10名精兵、带了3辆警车,赶到涉县增援“6·10”专案组。另外,武汉铁路公安局近几天一直在增兵涉县,多名经验丰富的刑侦民警陆续赶抵河北。

 

 

http://news.sina.com.cn/o/2009-06-22/054015827511s.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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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6-22 11:01
由于这类婴幼儿父母情况比较复杂,如何安置成了难题。警方初步设想的婴儿去向有4种:交给云南生父母、交给云南儿童福利院、交给涉县儿童福利院、继续让现在的“妈妈”(须符合相关条件)收养。
虽然我比较恨拐卖婴儿的做法,但是这些孩子估计绝大部分都是被亲生父母卖出的。为了孩子的健康,我同意继续让现在的“妈妈”(须符合相关条件)收养。这样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一个人没有选择生存的环境,但是对于我们这些能改变他们生存环境的人一定要努力帮助他们将来能有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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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漫漫 发表于 2009-6-22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虎毒亦不食子,为人父母竟然贩卖自己的亲生骨肉,真是禽兽不如,天理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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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 发表于 2009-6-22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我们还在为那些被拐儿童痛心的时候,竟有自己的父母卖儿女,这种令人发指的行为真是令人无法接受。我们国家难到就没有一种体制管束那些生了小孩又卖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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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ili 发表于 2009-6-23 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孩子由收养家庭继续收养,对出售孩子的亲生父母则一定要严惩,不严惩不足以警戒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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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6-25 12:27
赞同,一定要严惩这些卖自己孩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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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7-5 15:30
些孩子大部分是,他们父母买的。。。有卖的,就有卖。这到底是谁的错,他为了生活卖自己的孩子。。。他为了自己的完美而买别人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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