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2367|回复: 0

[调查探讨] 中国青年:贩婴团伙已“破” 收养机制该“立”

[复制链接]
战士 发表于 2014-3-1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安部27日透露,近日全国27个省区市统一行动,一举摧毁4个特大网络贩婴团伙,382名被拐卖婴儿得到解救。经查,这4个特大贩卖婴儿网络团伙由人贩子、网站管理员、买卖中介等分工明确的犯罪链条组成,嫌疑人通过设立网站、即时通讯群组、网店等方式搭建非法交易平台,组织贩卖婴幼儿。同时,各涉案地警方同步开展集中抓捕解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1094名。(2月28日《潇湘晨报》)
  打击贩卖婴幼儿的官方行动,的确是一波接着一波,力度之大、覆盖之广、成就之高,的确是前所未有。如今,这打击力度从“线下”(现实)走到“线上”(网络),更彰显了公安部门打击贩卖婴幼儿的决心与魄力。打击贩卖婴幼儿的举措背后,有着善意的初衷,也有着良好的希冀——这些被贩卖的婴幼儿,要么找到生父母过上幸福的生活;要么找到更好归宿有着明媚的未来。就此来说,解救被贩卖的婴幼儿只是第一步,让这些被贩卖的婴幼儿有更加可期的未来,才是终极目的。
  不过,理想总是美好的,而现实总是骨感的。根据我国《收养法》的相关规定,只有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才能被收养。显然,被解救出来的婴幼儿,并不符合被收养的相关条件,如果他们的生父母没有及时把他们领走,结局只有两个——要么在福利院迷茫着,要么呆在寄养家庭。但无论是在福利院还是在寄养家庭,这些孩子都无法得到足够的精神关爱。
  要多久才能等来生父母?谁都不知道;要多久才能有一个完美的家?只有天知道。而根据各地打击贩卖婴幼儿的经验,一些婴幼儿就是孩子的生父母卖的,如2013年广东破获7·18贩婴案,云南文山就有一些生父母将孩子卖掉,一名女婴大约是1万--1.5万元,男婴则是3万--3.5万元,据文山警方介绍,当地有一种攀比心理,比谁家先盖房子,于是有些年轻父母就将卖婴当作来钱工具。这样的父母不多,但也不能不考虑,如果是这种情况,生父母怎可能来领取自己的孩子?
  打击贩卖婴幼儿的善意,不能被无情又无奈的现实所戕害,这是最起码的底线。而给被贩卖的婴幼儿寻找一个更好的未来,也应高于一切。不过现实情况仍不是很乐观,我国为了从根本上杜绝人口买卖行为,既不允许被贩卖的婴幼儿被其他家庭收养,也禁止由买方的养父母继续抚养。种种现实成因,让被贩卖的婴幼儿比弃婴更难找到归宿。被贩卖的婴幼儿在人生的开始,他们是一场冷酷交易中的“商品”;当正义的解救抹去他们身上的“商品”符号时,悲剧的阴影并未散去,因为“无人收养”的尴尬命运,又猝不及防地走进他们的生活。
  生父母或是没看见,或是自己卖的不想要,抚养的父母不能要,社会上的爱心家庭亦不能要,等待孩子的将是何种生活?这的确让人忧伤。为了让迷茫的人不再迷茫,为了让孩子的幸福不再遥不可及,当前的制度规范,的确有必要进行修正。对此,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曾提交了《关于加快办理得到解救的被拐儿童入户的建议》,呼吁打通获解救的被拐卖儿童尽快入户和适合收养的渠道,建议3年无人认领即可被收养,让他们拥有一个温暖的家。这样的建议,无疑是切中时弊的,也是值得采纳的。
  凡事有破就要有立,如今贩卖婴儿已“破”,那收养机制该“立”,让相关联的制度在衔接上没有瑕疵,如此才能更好地呵护好被贩卖婴幼儿的命运,给他们一个更好明媚的明天。 (龙敏飞)


http://news.sctv.com/plpd/gnxwpl/201403/t20140301_1827381.shtm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 ( 吉ICP备08101543号 )

GMT+8, 2024-12-23 03:01 , Processed in 0.039092 second(s), 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