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马钰朋
早上9时许,《法制日报》“学雷锋——我是志愿者”法律服务组一行前往北京市光爱学校,看望那里的受救助儿童。初到校门前,一面白墙吸引了我的目光,墙上面是用五颜六色的彩笔写的大大的字——“爱让我回家”、“我们是一家人”。
光爱学校里的孩子们是不幸的,因为他们大多无依无靠,曾经居无定所、三餐不济;他们又是幸运的,如今有这么一个“家”遮风挡雨,有了自己的教室、宿舍和食堂,可以暂时在这里快乐成长。
看着操场上面对我们害羞地做着广播体操的孩子们,我忍不住想,如果没有这个“家”,他们现在会是何样?那些没有被救助的流浪儿童又身处何处?每年全国“两会”,都会有不少代表委员呼吁,尽快制订出台一部保护流浪儿童权益的法律,切实保护好这个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我想,这真的很有必要,因为对流浪儿童的积极救助是衡量社会文明、法治文明的一把标尺。
流浪儿童的不幸需要全社会来化解,没有人能置身其外,给他们更多关爱,就是给我们自己的人性增添厚度。3月5日是学雷锋日,我们到光爱学校给孩子们讲了很多雷锋帮助别人的故事,而且我听说这所学校的校长曾经也是个流浪儿童,真心希望孩子们长大了能像雷锋、像他们的校长一样,做个帮助别人、回报社会的人,更希望全社会的人都能像雷锋一样伸出援手,为他们呼吁,给他们帮助,给他们关爱,因为他们是我们的一家人。
http://news.163.com/14/0306/06/9MKRJES500014AED.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