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雷州市人民法院获悉,雷州市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拐骗儿童案,一名37岁妇女林某权利用保姆职位之便,将4岁女童林某羽带离家中,并让其认他人作父母。雷州市人民法院以拐骗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 据了解,2013年8月,林某权经熟人介绍,应聘到林某玉家中当保姆,其间并无异常。但在2013年11月9日14时许,保姆在没有告知林某玉的情况下,将女童拐骗到调风镇某一曹姓村民家中,并让其称呼他们为爸爸妈妈。直到11月12日15时,林某羽家人尚未能联系上她,林某玉由此产生了怀疑,并当即通知雷州市公安局请求帮助。 雷州市公安民警经查明后,在调风镇将保姆林某权抓获,同时解救了女童林某羽。雷州市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三项规定,以拐骗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 雷州市人民法院法官王乔提醒大家,近年来,儿童被保姆拐走的案例屡见不鲜。不少人贩子放长线,以保姆或者钟点工身份潜伏进雇主家中,再实行拐带。因此,一定要在正规保姆介绍所聘请保姆,保留好保姆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清晰的生活近照,证实其家庭电话、地址、家人等信息,留意经常与保姆来往的人员,一旦发生保姆拐卖孩子,警方可以利用这些信息尽快找到犯罪人,解救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