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警员接报到场封锁女厕进行调查,初步相信有孕妇在厕所内诞下婴儿后,将其弃入马桶并企图沖走 【大公报讯】湾仔律敦治医院急症室女厕发现弃婴尸体,因女厕内坐厕淤塞,工人昨晨到场通渠,期间涌出大量血水,未几更发现一具初生胎儿尸体,警员接报封锁女厕调查,不排除有孕妇在厕所诞婴后,将之弃入马桶企图沖走,探员追查近8小时后,昨午在跑马地拘捕一名涉案外籍女子,怀疑她狠心弃下初生儿子。 被捕外籍女子32岁,她获送院验检,现时仍被警方扣查;被发现尸体相信已怀胎约7个半月的初生男婴,有衣物包裹,至于他是在出生前已死去、抑或在出生后被弃入坐厕致死,仍有待法医官验尸确定死因。 坐厕通渠涌血水 案发现场在湾仔皇后大道东266号律敦治医院急症室女厕,内里共有4个厕格,消息称,其中一厕格的坐厕在前晚淤塞,当时的工人因已落班未有即时维修。至昨晨10时许,维修工人为淤塞坐厕通渠期间,竟有大量血水涌出,并有状似衣物的布碎被吸出,工人见状大惊,其后更发现一具初生婴儿尸体,工人通知姓蔡(48岁)男职员,马上通知驻守医院的警员。 大批警员接报到场封锁女厕进行调查,初步相信男婴已怀胎约7个半月,不排除有孕妇于前晚在厕所内诞下婴儿后,将其弃入马桶,企图将其沖走,探员封锁女厕蒐证,至下午约2时才解封,仵工到场将婴尸舁送殓房,并检走一袋证物。探员其后在医院保安员协助下,翻看急症室内最少3部闭路电视的录影片段,及至昨午4时许,探员掌握重要线索,追查到跑马地一单位,拘捕一名涉案外籍女子,涉嫌“隐瞒婴儿的出生”罪名被扣查,案件由湾仔警区重案组第2队负责跟进。 根据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第48条“隐瞒婴儿的出生”,任何人意图隐瞒婴儿出生的事实而以任何方式处置其尸体,则不论该婴儿在出生之前、之时或之后死亡,该人均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监禁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