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大家的建议,都从不同的方面来帮助孩子,我可以做一个分类。就生命的紧急性为分类标准的话,目前最紧迫是怎么样让哪些能够获救的孩子不再回到那可怕的生活中去。所以,我认为号召政府建立专门的救助这些孩子的救助机构。因为,从长远考虑来看,民间组织自然没有以政府为主体的机构来的有权威。当然,我只希望这样的机构只是过渡性的,主要的还是要杜绝这种犯罪的发生。我们怎么样才能让政府能够真正的认识到呢?我们除了在这儿发表我们的建议,是否可以通过媒体,让他们多写点这方面的文章;再就是恳请著名的法学专家们能够加入进来,让他们提出更可行的方案;再就是,让人民代表可以提议案,不论是怎么样的也可以试一下。首要的目标就是一个,先有一个专门针对这些孩子的地方,然后才能放心的去做下一步的事情。其实,我也在想:哪怕是一两间真正属于这些孩子呆的地方,让他们慢慢调整过来,这样的一个阶段也是必要的。我的想法还有不完善的地方,请大家说说,就开始分头行动行吗?有什么更好的建议么?
其次,推动立法,对于伤害孩子的人一定要以一个罪名来定罪。什么样的罪名更合适呢? 如果这个犯罪群体依然不被法律惩处,那么我们做的工作就算是白做了。我们救一个孩子,他们又去继续寻找下一个孩子,而且采用别的方式来规避犯罪。当有这样的立法,警察就不能不管,救助站或者收容所也不能这样大胆的把救出来的孩子拒之门外。
最后,拍电影也不错,就不知道那位导演敢于挑战这样的题材,很可能在国家审核的时候就被拒绝了。但是,也是可以尝试的方法。目前还在法律缺乏,罪犯逍遥法外的情况之下,我衷心的希望每一个家长一定不要大意,一定要细心地看管好自己的孩子,让那些恶人无机可趁。社会上的每一个公民,我们都有义务和责任来帮助那些因不同原因而离开了父母又备受摧残的孩子以帮助,只有大家团结起来,才会真的打击那些不法分子。
我想的只能这么多,但我做的会更多。让看到文章人们共同努力吧!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