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乐清市公安局通讯员 马小勇):告诉你个好消息,一个从乐清被拐卖到江西玉山的婴儿被解救了。小男孩才8个月大。
吾舞舞(本报首席记者 朱兰英):人贩子最可恶了。
晶:陈某和丈夫是从贵州来乐清打工的,8个月大的儿子健康可爱。 60多岁的老妇人刘某,平时在北白象镇做保姆,经常到陈某家聊天,抱孩子玩。6月初的一天,刘某说,有户人家条件很好,想领养一个健康的宝宝,问陈某愿不愿意把孩子“送”过去,可以拿到16000元的领养费。
吾舞舞:她想让陈某卖掉自己的孩子啊?太过分了!
晶:陈某当时也气愤地将刘某轰出家门。谁知,6月7日,刘某又来了。这次,她吃准了陈某的弱点:陈某是个文盲,没有工作,对丈夫的话唯命是从。刘某说,你老公已经同意将孩子“送”走。还没等陈某反应过来,她就放下16000元钱,抱走了孩子。
吾舞舞:陈某也真糊涂,就这样看着儿子被抱走?
晶:后来,孩子的父亲找了整整一个星期也没找到孩子,才去北白象派出所报了案。由于不知道刘某的真实姓名,侦破工作陷入困境。直到6月20日,有一个人打电话给孩子父亲,说知道孩子的下落。6月21日,我们民警连夜赶到了江西市玉山县解救孩子。
吾舞舞:全靠有好心人打电话来啊。
晶:孩子养在玉山的一户人家,姓王。这家人家境很好,但膝下无子。他们想领养一个孩子,愿意出2万元的领养费。刘某无意中听说此事后,就看上了陈某的儿子。她从中赚了4000元差价。
吾舞舞:这个刘某真是财迷心窍,为了4000元钱,差点让别人一辈子骨肉分离。
晶:目前警方正在对其进行抓捕,也希望她能够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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