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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政策] 中国警方继续深化"打拐"行动 让买主"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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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清阳 发表于 2009-7-1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29日11:07  国际在线

  中新网6月29日电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包括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人民艺术剧院副院长濮存昕在内的13名反拐志愿者和部分被拐卖儿童家长28日受公安部刑事侦查局邀请,在京共同探讨反对拐卖儿童、妇女工作。

  座谈会上,公安部刑侦局负责人表示,衡量全国“打拐”专项行动成效,主要看三个方面,一是要侦破一大批案件,打击处理一大批人贩子;二是找回更多被拐卖的儿童;三是建立一套有效防范、打击、治理此类犯罪活动的长效机制。

  据介绍,公安部刑侦局将推进以下四项工作:一是继续推进专项行动深化。要求各地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进一步提高对此类犯罪严峻性、危害性的认识,像重视命案一样重视拐卖案件,以侦办命案的态度、决心和力度来侦办拐卖案件。对拐卖儿童案件,每起案件都要组成专案组开展侦办,案件未破、孩子没有找回来,工作就不能停。

  二是公安部将会同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署开展集中清理解救街头流浪乞讨儿童和打击强迫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对组织、操纵儿童乞讨、强迫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打击一批幕后操纵的犯罪嫌疑人,解救一批被拐骗的儿童。

  三是强化侦查破案和来历不明儿童的排查工作,更多更快地找回被拐卖的儿童。要多破案、多抓人贩子,同时,要推动各地派出所对本辖区来历不明的儿童进行排查,从两个方面更多地发现被拐卖儿童信息,坚决予以解救。公安部将对重大案件和重点地区进行督办、督查。

  四是加大打击买主的力度,让买主“人财两空”。对于收买的被拐卖儿童,原则上予以解救,让买孩子的人“人财两空”。对于阻碍、抗拒解救的,要依法处理。

  座谈会上,来自不同行业的志愿者从信息共享、打拐法律支持、综合治理拐卖儿童犯罪等多方面提出了建议。(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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