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何珍通讯员陈维维戴丽君)为了给抱养来的孩子入户口,市民施某(深沪人37岁)花了50元给孩子办了一张假出生证,却被民警当场识破。昨日,记者从泉州晋江市公安局深沪派出所获悉,施某因使用伪造证件被行政拘留5天。4月2日,施某来到该所户籍窗口,为其孩子办理出生入户。户籍民警在审核材料时,发现施某提供的出生证明纸张、印章、编号等存有多处疑点。“当我们问孩子的具体出生地址和时间,施某神情慌张,嘀咕很久都没有给出正确的回答。”户籍民警初步认定,这很有可能是一张伪造的出生证,于是以材料要审核为由让施某先回去,并与施某所携带出生证的签发医院取得联系,经证实,施某提供的出生医学系伪造。4月14日上午9时许,当施某再次来到派出所申请入户时,民警告知其所持的是假证,施某眼见纸包不住火就向民警道明了原由。原来,施某老婆(石狮人37岁)几年前与其结婚,婚后一直没有怀孕。于是两人于2010年到石狮市蚶江镇抱了一个女儿回来抚养。孩子一天天长大,夫妻俩愁起了小孩的户口问题。2014年3月,施某在石狮市汽车站旁边看到一办假证的广告,就花了50元钱办理了一张假出生证。原本以为购买的一本假出生医学证明可以解决孩子户口,没想到自己的“如意算盘”落空,还因为使用伪造证件受到了行政处罚。 民警提示:公民的户口办理应该提供真实的证明和材料,不要盲目听信假证贩子的花言巧语,伪造、变造有关证明材料的行为将触犯国家法律并引发法律后果,最高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同时,收养孩子需办理相关的收养手续,如果不办理收养手续,会成为私自收养,触犯相关法律。 作者:何珍陈维维戴丽君 http://news.163.com/14/0418/05/9Q3E151E00014Q4P.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