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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新闻] 哈尔滨须建临时救助点 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可向社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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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天有眼 发表于 2014-4-28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生活报4月28日讯 记者从25日召开的哈市流浪乞讨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联席会议上获悉,今年哈市八区十县(市)必须建立流浪乞讨人员临时救助点,同时将继续推进“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搭建流浪乞讨人员社区救助联系网络,通过资源共享和源头救助,实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全覆盖。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完善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机制、继续推进“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各区县(市)要对辖区户籍人口中的流浪未成年人逐一进行评估,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政策。民政部门及救助管理机构将会同教育部门,让流浪失学儿童能够进入学堂,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上学的未成年人,采取中途插班等办法保证孩子有学可上、有技术可学。对暂时查找不到监护人和户籍地的,帮助其在流入地就近入学。对困难儿童及家庭要通过低保、慈善、捐赠等方式提前救助。
  会议提出,要搭建哈市流浪乞讨人员社区救助联系网络,在市区内建立流浪乞讨人员社区救助点,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外出流浪乞讨和重复流浪现象、做好流浪乞讨危重病人(精神智障人员)的救治救助。
  记者从哈市救助管理站了解到,为使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方便、快捷的服务,目前哈市救助管理站分别在各区设立了救助管理分站。此次会议提出,各社区要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列为社区工作内容之一,各救助点要成立以由社区负责人、社区工作人员、区救助管理分站负责人等组成的社区救助组织机构,并将联系电话、工作程序、工作流程规范等内容全部上墙公布。市民如在家门口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可直接向所在社区报告。
  据了解,目前哈市部分所属区县还没有建立救助管理站,会议同时要求,各区、县(市)救助管理站要提高救助服务水平,没有建救助站的县(市)要学习借鉴先进城市的做法,积极探讨以敬老服务机构为依托,建立流浪乞讨人员临时救助点,通过资源共享,为流浪乞讨人员搭建临时救助场所,实现救急救难。http://heilongjiang.dbw.cn/system/2014/04/28/0556851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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