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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新闻] 曝光疑似拐卖儿童需防误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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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w小宇 发表于 2014-5-7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络信息“泥沙俱下”,缺乏审慎的爱心也易冒进,不加辨别的善意或可伤人。对每一个网民而言,这起“乌龙案”不是指摘与问责,而是一次理性的教导。

    “北京地铁10号线漂亮宝宝被拐”的信息,由演员黄渤微博发布后被频频转发,后经公安机关核查该信息不实,孩子系亲生并非被拐。这则虚惊一场的“网事”,引发人们对个人微博发布疑似拐卖儿童话题的讨论。

    从解救被拐儿童的善意出发,无论是对名人黄渤还是转发的网友而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情不难理解,相信他们都是带着这份爱心与善意,想通过网络激发社会的正能量。倘若成功解救出被拐儿童,无疑是一则人人称颂的网络“佳话”;如今被查出信息失实,方引来一些非议。

    其实早在微博打拐、“随手拍”现象出现之初,理性的人就告诫过微博发布此类信息的风险。法治社会,即便是再正当的目的亦需通过合法合理的手段实现,爱心也不例外。监督者基于公民的良知发布疑似拐卖儿童照片,虽出于公益目的,却对当事人不公平。理由很简单:人人都有不受怀疑的权利和尊严,何况这种怀疑尚无凭无据就被曝光在公众面前。

    我们无意指责信息发布者和转发者,尤其是在爱心缺失、公益不彰的背景下,个人凭借着微博、微信等“上帝赐予的礼物”,去保持一份善意的公心,弥足珍贵。只是网络信息“泥沙俱下”,缺乏审慎的爱心也易冒进,不加辨别的善意或可伤人。我们都知道纸媒不能不加核查便刊登出类似的怀疑照片,但对个人微博却缺乏这样的自我审查,而名人微博就传播影响力而言并不亚于纸媒。粉丝越多,意味着个人微博越具有公共属性,发布关涉他人利害关系的信息就越应当慎重。

    在微信圈内,我也经常看到一些朋友发布求助信息,但几乎不去关注。并非是我失去爱心,而是这样的信息犹如无根的浮萍,根本不知是真是假。而我深知,这个时代人们原本脆弱的爱心,是经不起“欺骗”的。或许发布者、转发者无意欺骗,但善意的谎言不仅聚不起社会的正能量,反倒容易招致“狼来了”的故事结局。

    还是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在微博上的辟谣说得好,“发现疑似被拐儿童可报警核查,请勿发布未经核实、来源可疑信息”。对每一个网民而言,这起“乌龙案”不是指摘与问责,而是一次理性的教导:你有权利怀疑任何人,但不应不加核查便当众宣扬你的这种怀疑,因为你的权利边界恰恰就是别人的权利所在。(傅达林)
http://news.xinhuanet.com/comments/2014-05/07/c_11105692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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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天有眼 发表于 2014-5-7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警方证实“积水潭磕头男童”并非被拐卖


“积水潭磕头男童”被警方证实是在贵阳乞讨,并非拐卖。


经DNA比对和与原籍地公安机关核查,地铁乞讨女子余娟娟所携女婴为其女儿。

近日,几则“北京地铁上等待解救的被拐儿童”信息在微博等社交平台上疯传,其中传播甚广的“地铁10号线漂亮宝宝”和“积水潭磕头男童”的帖子相继被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辟谣,排除被拐卖。但也不少追问,“让亲生孩子去乞讨就是不违法的吗”?

“疑似被拐”微博热转

“5月3日中午,北京地铁10号线六里桥-西局路段:小宝宝很漂亮!看长相就能猜出与这个女人应该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希望能帮到别人!”该微博还配发了一张照片,只见图中一中年女子一手抱着一个皮肤白嫩、大眼睛的小孩,一手提着纸袋,向周围人乞讨。几乎与此同时,另一条信息也在微博上热转,“一小男孩在积水潭地铁站磕头要求,被拍照也不躲闪,应该是被拐的”,图中一年约六七岁的男孩跪在地上直视镜头。

很快,该信息被网友转发过万次,随后又爆新消息称,“这个小孩是谁第一个发上来的?朋友已电话确认,速速联系188××××××××,是温州的(已证实过,千真万确,孩子是被拐走的)。”但同时“积水潭磕头男孩”的帖子中也蹊跷地贴出了同样的联系电话。

DNA比对排除拐卖

记者多次拨打该号码,这个所在地为浙江的电话或无人接听,或关机状态。在另一帖中所说的“积水潭站内的磕头男孩”,站内人员也向记者证实从未出现过。多名转发网友坦言,自己只是“爱心转发”,对帖子中的内容并没有进行核实,“电话没有打过。”

就此情况,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发微博称:“接到北京地铁有乞讨、疑似被拐儿童的微博、微信后,北京市公安局打拐办进行核查。经跟踪调查,民警在地铁2号线抓获5名甘肃岷县籍抱小孩乞讨人员。经DNA比对和与原籍公安机关核查,均排除拐卖。”微博附图中就有10号线上的孩子。随后,网上传的积水潭磕头男孩也被警方证实是在贵阳的喷水池乞讨,并非在北京的积水潭,目前已被其父领走,并非拐卖。

■律师说法

法律禁止儿童乞讨

虽然警方辟谣证实孩子并非被拐卖,但也引发网友深思,“是亲生的孩子就能用来乞讨或者指使去乞讨吗?”

据此情况,观道律师事务所的吴立宏律师表示,就算不是拐来的孩子,利用未成年人行乞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他称,未成年人乞讨是一种严重影响社会秩序,侵犯未成年人及残疾儿童人身自由和身体健康,同时侵犯过路人私人合法财产所有权的社会问题。“目前,中国法律不禁止乞讨,但禁止儿童乞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明确规定:‘组织残疾人、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乞讨罪’,该罪名最高判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http://news.qq.com/a/20140507/0032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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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悠闲 发表于 2014-5-10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传“地铁内宝宝被拐”不属实 DNA比对系亲生

近日,一条“北京地铁10号线漂亮宝宝被拐”的信息频频出现在微信、微博等网络上,不少爱心网友频频转发,希望帮忙寻找孩子下落。昨天,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辟谣,称该信息不实。经DNA比对和与原籍公安机关核查,均排除拐卖。
网传
“有宝宝被拐”
前天,大量网友转发微博、微信称:“2014年05月03日中午,北京地铁10号线六里桥-西局路段:小宝宝很漂亮!看长相就能猜出与这个女人应该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希望能帮到别人!”同时,该文还配发了一张照片。


照片显示,地铁一车厢内,一名身穿花格衬衫、肤色黝黑的中年女子头戴一个麦克风,其腰间系着一个布袋,布袋裹着一个几个月大的宝宝,宝宝肤色较白、长相十分惹人爱。“貌似行乞的中年妇女与这个孩子不太搭”,有网友质疑此孩子系被拐儿童。
昨天,该信息有了新进展,又被大量网友转发。信息称“已证实,千真万确,这个孩子是被拐走的。速速转发出去,解救孩子,利用微信的力量帮助他。”
警方
“经查系亲生”
昨天,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发微博称,接到北京地铁有乞讨、疑似被拐儿童的微博、微信后,北京市公安局打拐办进行了核查。
经跟踪调查,民警在地铁2号线抓获5名甘肃岷县籍抱小孩乞讨人员。经DNA比对和与原籍公安机关核查,均排除拐卖。
记者从陈主任提供的图片中看到,网友转发的“北京地铁10号线漂亮宝宝被拐”信息的中年妇女也在其中,携带男婴为其子。
追访
“发不实信息有损公信良知”
昨天下午,记者采访近10位转发该消息的网友,多数网友们表示,“对于消息的真伪并不在意,举手之劳的事,孩子能找到最好,如果没有丢失孩子那更好。”
不过,也有少数网友认为,“丢失孩子是件很痛苦的事,怎么能开玩笑?一些无聊的人拿别人的痛苦制造各种求助信息,或是为了捉弄某人,他们利用网友的善良,肆无忌惮地挥霍好心网友的热情,不负责任地喊‘狼来了’,会让热心网友不再相信网上转发的真实寻子信息,不仅会导致真正有需要的家庭陷入困境,也损害了社会的公信良知。”http://baby.china.com.cn/2014-05/10/content_323464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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