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客解救被骗少女被拘 正能量如何弘扬 贵州小伙小张嫖娼,事后姑娘称被骗卖淫向他求救。小张犹豫再三还是报警。当地派出所顺利地查处了一处涉嫌强迫卖淫的洗头房,并解救了一名被拐骗的少女。但小张本人因嫖娼被行政拘留10天。(《中国青年报》5月14日) 贵州小伙小张嫖娼,事后姑娘称被骗卖淫向他求救。小张犹豫再三还是报警。当地派出所顺利地查处了一处涉嫌强迫卖淫的洗头房,并解救了一名被拐骗的少女。但小张本人因嫖娼被行政拘留10天。嫖客报警仍被拘留,此事一经报道,网上议论纷纷。 有许多网友表示,对解救被骗少女的嫖客拘留十天恐怕会引起负面影响,从此事件引起的热烈讨论来看,网友的担心不无道理,它的社会影响已经显现出来。 有网友列举了一个上世纪80年代发生在比利时的案件:一女子坠落露台受伤,一过路男子洗劫了她,但不忍女子死亡又报警。男子被抓并被起诉。经激烈辩论,最终法庭作出男子无罪的判决。法官在判决书中称:“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脆弱和阴暗的一面,对于拯救生命而言,抢劫财物不值一提……我宁愿看到下一个抢劫犯拯救了一个生命,也不愿看见奉公守法的无罪者对于他人所受的苦难视而不见!” 但是这是在西方的法律体制下,才做出这样的判决,中国的法律体制不鼓励这样的灵活机动。中国人常说法不容情,但在现实之中当法律和人情产生冲突时,我们却很难取舍。在本案之中即是如此,嫖娼违法理应受到惩罚,但是与小张所作出的贡献相比,他的违法行为却显得不那么重要。 法律是为了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当事人小张虽然嫖娼违反了法律,但他做出了对社会有益的是,他解救了被骗少女,使违法洗头房被查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小张的报警行为应该得到肯定和鼓励。 虽然对当事人的处罚已经执行完毕,但我们仍要感谢舆论的力量,让我们看清这件事情的正反两面,尤其在法律人士的解读之下,我们更该意识到法律的不完善。我们却要从这件事之中深思法律的不完善,对有重大贡献的行为应该酌情免于处罚。 对小张来说,社会舆论给予他正义,应该也不算委屈了。就事情的最后结果而言,派出所和社会的确应该对他进行奖励,这是为了鼓励那些救助弱者抵抗暴力的人,弘扬正能量。 《吕氏春秋》中有记载:“鲁国之法,鲁人为臣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而让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夫圣人之举事,可以移风易俗,而教导可施于百姓,非独适已之行也。今鲁国富者寡而贫者多,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喜曰:"鲁人必多拯溺者矣。” 移风易俗,教导百姓,这是非常重要且深远的意义,弘扬正能量远比惩罚意义更远大。 王红杰 声明:凡注明"来源:华声在线"均系华声在线原创作品,转载时请务必注明"来源及作者署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