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2013|回复: 0

[各地报道] 两男子拐卖妇女被判刑 事发颍上

[复制链接]
beibei 发表于 2014-5-23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个是七旬老翁,一个是腿部有残疾的中年男子,两人却将一名20岁左右的女子拐卖了。近日,颍上县法院审理了这起拐卖妇女案。
        48岁的张海江腿部有残疾,以捡破烂为生。2013年,张海江在颍上县某乡镇买药时接到一个电话,电话是他捡破烂时认识的朋友方大友打来的。
方大友告诉张海江,他手上有一名20岁左右的女子,要介绍给张海江做儿媳妇。张海江见了女子后发现是名智障女,当场就拒绝了。
方大友便让张海江帮忙留意谁家需要媳妇,张海江想到了赵大伟。此前,张海江到赵大伟家做客时,对方曾说他同村有人想找媳妇。
张海江带着那名女子来到赵大伟家,赵大伟款待了他们。次日下午,一名50来岁的男子来到了赵大伟家,说是来买媳妇的。
      这名男子对女子表示满意,愿出8400元把她带回家,当时便付给张海江8000元,剩下的400元几天后也补上了。张海江觉得此事给75岁的赵大伟添了不少麻烦,便将400元给了他。
      3个多月后,颍上县公安机关在一次行动中解救了这名女子。经鉴定,女子患有严重精神发育迟滞、无性防卫能力。随后,张海江和赵大伟被公安机关抓获。
         颍上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海江伙同被告人赵大伟以出卖为目的,以8400元的价格拐卖妇女一人,已构成拐卖妇女罪。赵大伟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被告人张海江犯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赵大伟犯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颍州晚报记者 刘越越 通讯员 钮继玲
http://www.fynews.net/article-81636-1.htm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 ( 吉ICP备08101543号 )

GMT+8, 2024-11-23 05:09 , Processed in 0.034861 second(s), 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