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新乡讯(记者穆黎明通讯员韦德涛)见邻居二胎生个儿子,因家庭困难不好养活,山西长子县农民王某便劝人卖儿。“热心人”办坏事,结果被判刑。8月11日,新乡县法院依法以犯拐卖儿童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00元。 王某是山西省长子县岚水乡人。2010年11月的一天,王某得知本村村民李某产下一名男孩,李某家庭困难,况且第一胎也是个男孩。王某找到李家问他们愿不愿把孩子给别人抚养,并给3万元的补偿。考虑到家庭确实困难,李某的婆婆和丈夫都答应了,李某本人也没有反对。11月底的一天上午,王某带着两男一女来到李家,当场交给李某3万元钱。事后,为了表示感谢,李某给了王某1900元好处费。 后来,该男婴先被卖给张某(已判刑),后张某通过李某某(已判刑)介绍,又以5万元的价格,转卖给新乡县古固寨的许某夫妇。案发后,该男婴已被亲生父母接回。 新乡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参与拐卖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糊涂父母办糊涂事,因家庭困难儿难养就动了卖儿之心,是一种愚昧无知的表现,实在让人扼腕叹息!王某明知拐卖儿童犯罪,但在利益面前铤而走险锒铛入狱。此事由愚昧引起,放在法治时代的今天,当引起人们深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