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2274|回复: 0

[一般新闻] 父母吵架离家 温州9岁女孩被独留出租房数日

[复制链接]
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4-8-21 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女孩在窗前吃着一名好心邻居送的面包。


  父母吵架后双双离家,9岁女儿单独被留出租房数日。
  女孩不会说话,不会走路,手拿不稳东西。永嘉瓯北礁下村的村民发现女孩,给她送去吃的,推开门,屋里传来臭气。
昨天,永嘉警方介入此事,女孩被永嘉民政部门暂时安排到救助站。
  平时爷爷照顾女孩 半月前被爸爸打跑
  昨天,读者韦先生向温都新闻热线88868886(微信号:wd88868886)反映,女孩父母吵架后离家,她被关在房里多日没人照顾,幸亏有好心人送去吃的帮助女孩。
  女孩和父母租住在永嘉瓯北礁下村,她的爸爸叫刘海滨,安徽人,在温务工。
  房东池先生说,刘海滨一家人从前年夏天开始租住在这里,夫妇俩卖快餐,有两辆三轮车,平时生意挺忙。这个女孩大多由爷爷照顾,爷爷对女孩很好,天气好的时候常常抱她下楼晒太阳喂饭。
  邻居说,刘海滨脾气不怎么好,常看到他与老婆及父亲吵架。半个月前,他还追打父亲,女孩爷爷最后离开了瓯北。过了没几天,刘海滨又打了老婆,女孩妈妈带着三四岁的儿子去了福建亲戚家。邻居说,这对母子离开瓯北后,女孩爸爸也不见了。
  好心人送去食物 推开门闻到臭味
  一周前,有好心人发现女孩被留在房里,便开始送面包、水等给她。
  池先生说,这两天女孩经常把衣服脱了靠在窗前。前天下雨,他担心晚上孩子会冻着,就拿了干净的旧衣服给她穿上,但昨天早上,他发现女孩又把衣服脱了。村民说,估计是被大小便弄湿了,身上难受。
  昨天上午,记者看到,女孩在一个二层小楼的二楼房间里。打开房门,臭气扑鼻,房里靠窗边有一张床,床上没被子,屋里桌子上放着电脑和电扇,地上满是衣物。
  据称女孩爸爸曾回出租房看过女儿
  邻居说,刘海滨在18日晚上曾到出租房看女儿,但不到五分钟就走了,也没留下食物。
  池先生说,他担心会出事,前天报了警。
  永嘉县公安局东瓯派出所教导员胡圣章说,他们拨打刘海滨登记的手机号码,显示为空号。警方找到刘海滨的表哥,刘表哥称刘海滨去找老婆了,具体去哪不知道,并说不愿去照顾女孩。
  经协调,永嘉民政部门暂时接收了女孩。永嘉县救助站相关负责人说,按相关规定,这名女孩不属于救助对象,但她生存面临困境,目前只能是临时接收。
  胡圣章说,希望孩子父母及时领回女儿,否则将涉嫌犯罪。
  律师告诉你
  孩子父母的行为 涉嫌构成遗弃罪
  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胡崇武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社会所赋予并由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它既是一项社会义务,也是一项法律义务。孩子从出生起到成年独立的这段时期,由于没有生存能力,若离开了父母的抚养,将对其生命与健康造成危险。因此,为了保护孩子的健康成长,多数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法规,明确了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具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禁止虐待或遗弃孩子,若违反该规定,则可能构成遗弃罪。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犯遗弃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案中,刘某九岁的女儿不会说话,不会走路,手拿不稳东西,可见其生存能力是非常差的。当刘某的妻子离开后,刘某理应承担起照顾他女儿的责任,但是,刘某却丢下毫无生活能力的女儿独自离开,其行为已经涉嫌构成遗弃罪。


http://zj.sina.com.cn/news/s/2014-08-21/0719216713.htm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 ( 吉ICP备08101543号 )

GMT+8, 2024-11-5 20:15 , Processed in 0.050265 second(s), 5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