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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报道] 三明:乞丐男与女精神病人生子 卖儿获利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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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4-8-21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海都讯 2012年下半年,乞丐谢某传在宁化县认识了女子张某萍,带着她外出。其实,张某萍有精神病,说话颠三倒四。他便与张某萍夫妻相称,一起乞讨生活。后来,张某萍怀了谢某传的孩子。2013年,张某萍产下一名男婴。
  为了买奶粉,谢某传把钱花光了,养不活儿子,就把儿子卖了,得钱2.6万元。
  2013年11月28日,宁化县公安局接到女精神病患张某萍的父亲张老汉的报案。
  近日,宁化县人民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谢某传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http://fj.sohu.com/20140821/n4036314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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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8-21 22:37
为什么没有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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